南京商标侵权如何处罚

首页>>南京律师快报
    
  起诉前能申请财产保全吗?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由人民法院所采取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www.njlawyer.cn。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而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南京律师网。诉前财产保全效力具有可变性和延续性。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被裁准后,就起诉或不起诉有选择的权利南京律师网。申请人若在裁定送达后.

  法院对金融工作人员购买假币罪一般会判几年?法院对金融工作人员购买假币罪的判刑,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一条【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金融工作人员购买假币、以假币换取货币罪】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购买伪造的货币或者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伪造的货币换取货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

  有时候法官在对犯罪分子进行处罚的时候,可能会同时宣判缓刑。那么对于被判拘役的犯罪分子来讲,此时是否能够同时适用缓刑呢?关于拘役是否可以缓刑的问题,我们搜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分析南京律师网。一、拘役是否可以缓刑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将刑法第七十二条修改为: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

  夫妻离婚孩子怎么判,抚养费标准是什么?夫妻离婚孩子怎么判?父母离婚后,离婚怎么判孩子?子女随哪方生活?这一般要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我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离婚怎么判孩子?会关系到离婚孩子抚养费怎么给的问题,我国《婚姻法》规定,离婚孩子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

南京律师网

南京商标侵权赔偿标准 | 南京著作权侵权赔偿标准

联系南京律师:
  >>电话:025-84110110

在线咨询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微信咨询

南京律师法律咨询



专业律师
最新咨询
  • ·劳务纠纷,律师你好,律师你好,我想问一下,我现在在一个私人小
      律师你好,我想问一下,我现在在一个私人小企业上班,没有签订劳务合同,本厂的工资一向都没有按时发放过,每个月都只能拿到当月...

  • ·交通事故赔偿解决问题
      律师你好、我问一下我已经开过庭了,我问开庭后多久能判决啊?多久能拿到赔偿款呢?...

  • ·在网上买二手车,付钱之后地方将微信拉黑不发货
      在网上买二手车,付钱之后地方将微信拉黑 不发货...

  • ·丈夫瞒着妻子过户抵押房产,妻子如何收回房产?
      家里面有一套房子夫妻共同财产1996年办理的房产证。由于以前的一系列分房政策,房产证上只有男方的名字,夫妻50多岁感情不...

  • ·我家老房子与与左邻右舍不齐,前期村里修路就把我家房前院子占用
      我家老房子与与左邻右舍不齐,前期村里修路就把我家房前院子占用了,说是翻盖房子时前后打齐,让我房子往后移与邻居家房子整齐。...

  • ·农民用他人的名字代替住院报销合作医疗费用
      我地有一农民用他人的名字代替住院报销合作医疗费用16000余元,不知如何定性,是不是构成诈骗?...

  • ·你好,我给这边的玻璃厂供了3车石英砂,现在一直不给我结货款,
      你好,我给这边的玻璃厂供了3车石英砂,现在一直不给我结货款,怎么处理?...

  • ·您好,想问一下,我是外地嫁来南通的苦命女人,丈夫从结婚到现在
      您好,想问一下,我是外地嫁来南通的苦命女人,丈夫从结婚到现在一直游手好闲不务正业,之前常找各种理由家暴打骂。现在不出手也...

  • ·中小企业融资申请书应该怎么写?
      中小企业融资申请书应该怎么写?中小企业在经营发展过程中,经常会遇到资金周转困难的问题。因此,其可以向银行申请贷款,这是中...

  • ·离婚后变更孩子抚养权去哪里办理
      离婚后变更孩子抚养权去哪里办理可以协议变更去公证处公证(公证非必须),也可以请求法院裁决变更。1、如果双方都同意变更的抚...

  • ·女员工哺乳期多长时间
      女员工哺乳期多长时间女职工一生当中会经历产期、哺乳期、经期等三期,在这三期期间,女职工相对比较脆弱。法律对女职工三期进行...

  • ·交通事故未处理的影响有哪些
      交通事故的处理是一定及时高效的处理的,如果交通事故没有及时处理的话,可能会带来很多不良的影响。那么,交通事故未处理的影响...

  • ·离婚的时候如何写离婚起诉书?
      离婚的时候如何写离婚起诉书? 一、离婚的时候如何写离婚起诉书? 离婚起诉书也称作离婚起诉状。书写方法如下: 首先在...

  • ·笔记司法鉴定结果要多久
      在工作和生活当中,当我们因为合同书,协议,借条等发生纠纷的时候,就要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又因为一些具体的情况需要对笔迹作...

  • ·股权转让协议的陷阱有哪些
      股权转让协议的陷阱有哪些 一、签订合同的主体 在股权转让中,出让股权的主体应当是公司的股东,受让方可以是原公司的股东,...

  • ·对于被判五年可以缓刑吗?
      对于被判五年可以缓刑吗?被判五年是不可以判缓刑的;根据我国刑法典第72条、第74条的规定,适用一般缓刑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 相关机构:
    ·南京市第三看守所
    ·南京市拘留所
    ·南京市公安局新华分局
    ·南京市公安局江北新区公安分局
    ·
    ·南京市下关区检察院
    ·宝应律师
    ·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南湖法庭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永宁法庭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南京商标侵权如何处罚
    ©Copyright www.njLawyer.cn
    南京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