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南京律师快报
代理词
尊敬的审判员:
江苏DD律师事务所接受原告刘某某的委托,指派本律师作为原告的诉讼代理人,现发表以下代理意见,供裁判时参考。
一、原被告签订的合伙协议及补充协议合法有效,其中的回购条款对双方具有约束力www.njlawyer.cn。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法法律、行政法规,不损害其他股东、公司及公司债权人利益,合法有效 。
二、公司没有实际运行,利润目标无从实现,回购条件成就。同时依据补充协议,被告应按年利率10%对原告进行现金补偿 。
三、被告没有履行双方就股权回购事宜达成的和解协议中约定的义务,构成违约;依据和解协议,被告应当承担原告本次诉讼的律师代理费及诉讼费。
四、一并判令第三人承担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可以减轻当事人的讼累,节约司法资源 。被告作为法定代表人实际掌控公司运营及各项事务办理,为避免被告因个人因素导致公司消极不办理工商变更登记,该诉请有事实基础和法律依据。。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合伙协议、股权回购、工商变更案
©Copyright www.njLawyer.cn
南京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