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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护词
尊敬的审判长、人民陪审员:
江苏DD律师事务所受被告人被告人张某某本人的委托,指派本律师担任张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辩护人。开庭前辩护人已经依法进行了阅卷、会见被告人并参与了今天法庭的审理,辩护人对张某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不持异议,现仅就被告人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量刑部分,发表辩护意见如下:
一、被告人张某某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www.njlawyer.cn。
二、被告人张某某系初犯,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
被告人张某某在到案之前,一贯表现良好,没有犯罪前科。
三、被告人张某某到案后悔罪态度较好,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属于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或减轻处罚 。
从被告人张某某之前的供述可以看出,被告人张某某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悔罪态度较好。
四、被告人张某某在本案中起次要的、辅助性的作用,系从犯,依法应当比照主犯从轻或减轻处罚 。
被告人张某某只是在公司年会中发表了讲话,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起到了轻微的推动作用。
五、被告人张某某犯罪情节较轻,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被告人除了拿自己的工资外,并没有分得任何非法利益。
综上,被告人张某某属于初犯、具有坦白情节,自愿认罪认罚、属于从犯,犯罪情节较轻,依法应当对其进行减轻处罚 。
以上意见供法庭参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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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件辩护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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