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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案的辩护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江苏DD律师事务所接受f某某本人的委托,指派我作为f某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案的辩护人,庭前我仔细查阅了本案的卷宗材料,现根据事实和法律就本案发表以下几点辩护意见,诚请法庭予以采纳。
辩护人对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f某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罪名及事实没有异议,但是辩护人认为f某某有以下几点酌定从轻、减轻处罚的量刑情节:
1、被告人f某某认罪态度良好,悔罪深刻,且认罪认罚www.njlawyer.cn。
被告人f某某能够积极、主动、全部、彻底地向司法机关交待自己的犯罪行为,并且已经赔偿了受害者小米科技有限公司25万元,也取得了受害者的谅解 。说明被告人f某某已经深刻认识到自己犯下了严重的错误。她能够深深的反思自己,也认识到了自己的行为给家庭和他人带来的严重后果,有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的良好愿望 。根据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司法部《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试行)》第九条的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量刑意见(试行)》第三条第七款的规定,人民法院对自愿认罪认罚的被告人,酌情予以从轻处罚。恳请法院在对被告人f某某定罪量刑时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
2、被告人此次犯罪行为社会危害性较小,主观恶性较小,
一段时间以来,我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存在一些问题,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充斥市场,因为价格便宜,一些消费者有时明知是假,也乐意买假。况且被告销售的只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外壳或套料,其外壳或套料的质量并非就一定不如正品,只是没有获得正版授权而已。故而此罪与其他恶性犯罪相比,其主观恶性较小,社会危害性也较小。被公安机关查获的部分假冒商标的商品因为意志以外的客观原因,尚未销售得逞,因对于该事实,辩护人认为,应当认定为“犯罪未遂”,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希望合议庭在量刑时考虑到目前社会的现实情况,鉴于被告人已经积极赔偿了受害者并已得到了深刻的教训,能够对被告人从轻处罚。
3、被告人没有前科,归案前一贯表现良好,系初犯,偶犯。
被告人f某某此前也是在法律规范下开店做生意,此次犯罪行为是一时糊涂,法律意识淡薄,为贪图小利而铸成大错,系初犯、偶犯 。被告人f某某也为此付出惨痛的教训了,恳请法院在对被告人定罪量刑时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综上,辩护人认为,由于本案被告f某某当庭自愿认罪,其认罪悔罪态度较好,有真实的悔罪行为并已赔偿受害人损失;主观恶性较小,社会危害性不大系初犯、偶犯且有犯罪未遂情节。因此,辩护人请求法庭能够考虑到以上种种原因,对本案被告f某某适用缓刑并酌情减轻罚金刑以体现刑法惩罚与教育的立法原则。
以上辩护意见恳请合议庭予以充分考虑。
谢谢审判长、审判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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