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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护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江苏DD律师事务所接受q某某家属的委托,指派我作为q某某盗窃罪、诈骗罪案的辩护人,庭前我仔细查阅了本案的卷宗材料,现根据事实和法律就本案发表以下几点辩护意见,诚请法庭予以采纳。
辩护人对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q某某盗窃罪、诈骗罪的罪名及事实没有异议,但是辩护人认为q某某有以下几点酌定从轻、减轻处罚的量刑情节:
1、被告人q某某认罪态度良好,悔罪深刻,且认罪认罚www.njlawyer.cn。
被告人q某某能够积极、主动、全部、彻底地向司法机关交待自己的犯罪行为,并且已经积极赔偿了几名被诈骗的受害者的损失,也取得了这几名受害者的谅解 。被告人也愿意在自己的能力范围内积极赔偿被盗窃的受害者的损失。从以上态度可以说明被告人q某某已经深刻认识到自己犯下了严重的错误 。她能够深深的反思自己,也认识到了自己的行为给家庭和他人带来的严重后果,有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的良好愿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试行)》第九条的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量刑意见(试行)》第三条第七款的规定,人民法院对自愿认罪认罚的被告人,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恳请法院在对被告人q某某定罪量刑时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2、被告人此次犯罪行为社会危害性较小,主观恶性不大,
在本案盗窃部分中,被告人q某某并不是社会上的职业盗窃的惯犯,而只是一时糊涂,利用了与受害者亲密关系的便利,窃取自己身边熟人的财物。其作案手段简单,无破坏性,目的单纯只是为了解自己一时燃眉之急。由于受害者与被告人之间的情侣关系,受害者也并未在知晓财物被盗之事时及时报案,被告人在事后也陆续还了受害者一万多,间接的得到了受害者的原谅 。后因双方情感纠纷才闹至派出所受到如今处罚。虽然被告人的行为已经构成了犯罪,但主观恶性较小,犯罪情节并不严重,犯罪所得数额不大,社会危害性较小。希望合议庭在量刑时考虑到被告人与被盗窃的受害者的特殊关系以及在诈骗犯罪中有自首情节,并且积极赔偿了受害者的损失,能够对被告人q某某从轻处罚 。
3、被告人没有前科,归案前一贯表现良好,系初犯,偶犯。
被告人q某某此次犯罪行为是一时糊涂,法律意识淡薄,为贪图小利而铸成大错,系初犯、偶犯。被告人q某某也为此付出惨痛的教训了,恳请法院在对被告人定罪量刑时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综上,辩护人认为,由于本案被告人q某某当庭自愿认罪认罚,其认罪悔罪态度较好,有真实的悔罪行为并已赔偿受害人损失;主观恶性较小,社会危害性不大系初犯、偶犯且有自首情节。因此,辩护人请求法庭能够考虑到以上种种原因,对本案被告q某某适用缓刑以体现刑法惩罚与教育的立法原则 。
以上辩护意见恳请合议庭予以充分考虑 。
谢谢审判长、审判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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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罪、诈骗罪案的辩护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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