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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起诉状
原告:z某某,女,汉族
被告:w某某,男,汉族
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被告支付2021年3月18日至2021年6月17日的租金6000元。
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www.njlawyer.cn。
事实与理由
2020年6月14日,原告与被告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原告将句容市碧桂园凤凰xxx04室出租给被告使用,租赁期限自2020年6月18日至2022年6月17日 。房屋租金为2000元/月,双方议定首期支付3个月,另付2000元押金,之后租金按3个月结算一次,提前10天支付下次房租。
合同签订后,原告将房屋交付给了被告,被告支付了2020年6月18日至2021年3月17日的租金,根据合同约定被告应于2021年3月8日支付下三个月的租金(即2021年3月18日至2021年6月17日),但被告一直以各种理由不予支付,至起诉之日被告仍然没有支付 。
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依法判决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句容市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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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民事起诉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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