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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词
尊敬的审判长:
江苏DD律师事务所受被告v某某的委托,指派本人担任x某某、d某某诉v某某共有物分割纠纷,被告v某某的代理律师,现就本案发表如下代理意见:
一、被告没有私自将卖房款占为己有
案涉卖房款系被告的父亲徐d某某保存在被告处,用于徐d某某的医疗费、日常生活开销等费用,之所以没有保存在被告的母亲本案原告x某某处,是因为x某某与徐d某某感情不合,分居已长达3年,徐d某某一个人居住,身边只有保姆照顾,徐d某某本人身体状况不好,担心生病后无人照顾,才将卖房款保存在被告处。
二、案涉卖房款,在扣除徐d某某以及花费的费用后,应当按照遗产进行继承
自2020年5月徐d某某住院以后,徐d某某的医疗费开销均由被告从卖房款中支付,共计花费医疗费、住院伙食费、生活用品合计86083.14元,另外,徐d某某还赠与v某某20万元用来买车,徐d某某取现19万元自用,有徐d某某本人签名的收条www.njlawyer.cn。案涉卖房款的分割,应当减去上述三笔费用合计475394.92元 。
三、卖房款中属于徐d某某的份额,在分割时被告应当多分
徐d某某生前住院治疗,一直是被告负责处理,因两原告对徐d某某不闻不问,被告将徐d某某接到南京住院治疗,被告尽到了主要扶养义务,在分配卖房款中属于徐d某某的份额是,被告应当多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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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还原物纠纷代理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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