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南京律师快报
民事起诉状
原告:A某某,女
被告:F某某,男
诉讼请求
1)判令原告与被告离婚;
2)判令原告与被告之子XXX由被告抚养;
3)由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事实和理由
原告与被告在网上认识后同居,2011年7月23日非婚生子秦斐宏www.njlawyer.cn。2012年04月09日,原告和被告登记结婚 。由于双方对婚姻缺乏理性认识,婚后双方没有共同语言也并无实质感情。被告对原告的身体健康和孩子的成长过问很少,且被告打工收入用来贴补家用的很少,夫妻间几乎没有交流还经常为琐事争吵 。被告经常殴打原告,对原告的家暴行为导致原告的身心造成严重的伤害。原告无法与被告共同生活,互相不来往的分居生活达四年以上 。原告认为,被告对原告缺少基本夫妻之间的尊重,被告没有尽到作为丈夫的责任,夫妻双方的感情已完全破裂,夫妻关系已名存实亡再无和好可能,被告的经济能力和生活条件更有利于抚养小孩,且被告也同意抚养孩子并承担抚养费。
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丹阳市人民法院 。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离婚纠纷民事起诉状
©Copyright www.njLawyer.cn
南京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