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第三看守所取保候审的条件是什么?

首页>>南京律师快报
    南京市第三看守所取保候审的条件:

只要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且能够提供担保人就可以按照流程提出取保请求。一般只要在取保期间,并没有实施违法行为,是不会再被羁押的www.njlawyer.cn

1、、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南京律师网

2、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3、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与本案无牵连;

(2)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3)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4)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南京律师网


取保候审的程序

1、取保候审的申请。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南京律师网。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其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申请取保候审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2、取保候审的决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接到取保候审的申请书后,应当在7天之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南京律师网。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应当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检察院院长或者人民法院院长批准,并签发《取保候审决定书》和《执行取保候审通知书》,并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对不符合取保候审法定条件的,不同意取保候审。不同意取保候审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南京律师网。除此之外,司法机关根据案情的需要,可以自行决定取保候审。

3、取保候审的执行。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为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在执行时,应当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读《取保候审决定书》,并令其签名或盖章,告知其在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守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56条规定的,取保候审期间届满以后,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将保证金退还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告知保证人解除担保南京律师网


4、对于犯罪嫌疑人来说,除了需要了解办理取保候审的期限的内容以外,还需要了解取保候审需要遵守哪些规定以及取保候审的执行方式等南京律师网。否则对于那些满足了取保并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的违法者,依旧可能在宣判处罚前就再次被限制人身自由了。


南京市栖霞区看守所位置在哪里?路线导航 | 南京市第四看守所律师会见程序、规定和手续?

联系南京律师:
  >>电话:025-84110110

在线咨询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微信咨询

南京律师法律咨询



专业律师
最新咨询
  • ·在厂里干了一半了,去半的工资一直不给,找厂里,厂里负责人说去不是她管账,让我去找去管账,
      在厂里干了一半了,去半"38608241l"""工资一直不给,找厂里,厂里负责人说去不是她管账,让我去找去管账,而且她也...

  • ·故意打断他人胁骨6根错造戍终身残废怎样处理
      故意打断他人胁骨6根错造戍终身残废怎样处理...

  • ·保险公司打的第三方赔赏金打到司机的账户上,他的账户冻结了,怎么取出
      保险公司打的第三方赔赏金打到司机的账户上,他的账户冻结了,怎么取出...

  • ·我给朋友在银行贷了款400000现在一直没有还他知给我打了一
      我给朋友在银行贷了款400000现在一直没有还他知给我打了一张欠条银行现在把我起诉了我该怎么能把钱要回来了...

  • ·家里人现在不给我户口本。想走法律程序
      家里人现在不给我户口本。想走法律程序....

  • ·我想离婚,分床睡、分房睡好几年,能不能帮我判离婚?
      我想离婚,分床睡、分房睡好几年,能不能帮我判离婚?...

  • ·债务,我经朋友介绍借了五万元给他的朋友打了欠条注明身份证号姓名还款日期利息、我朋
      我经朋友介绍借了五万元给他的朋友打了欠条注明身份证号姓名还款日期利息、我朋友也签了字可先在他的朋友不知跑那去了我该怎么办...

  • ·咨询关于离婚纠纷的一些内容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老公9月29日起诉我了,但我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于10月4日凌晨把他与小三抓*在床,现在他的起诉内容...

  • ·一、富豪离婚财产怎么分配更合理?
      一、富豪离婚财产怎么分配更合理? 富豪夫妻如果离婚之后财产的分割也应该遵守法律规定进行分割才是最合理,具体如下: ...

  • ·婚姻期间能够分割夫妻财产吗?
      离婚代表着夫妻二人的人身关系、财产关系重新归零,所以离婚时要进行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但是在婚姻期间能够分割夫妻财产?我国相...

  • ·自书遗嘱可以只写一份吗 一、自书遗嘱可以只写一份吗?
      自书遗嘱可以只写一份吗 一、自书遗嘱可以只写一份吗? 自书遗嘱可以只写一份,也可以立多份自书遗嘱,只要内容不冲突即可...

  • ·可以申请在看守所被监视居住吗?
      一、可以申请在看守所被监视居住吗? 那些户口在外地户口是本地并且有自己的住房,只能是在自己的家里被监视居住,而且在本...

  • ·告重婚罪需要哪些证据重婚罪的后婚有两种存在形态
      告重婚罪需要哪些证据重婚罪的后婚有两种存在形态,一种是领取结婚证的法律婚姻,一种是以夫妻名义同居在一起的未领取结婚证的婚...

  • ·现在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现在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随着社会的发展,城市的扩增,越来越多的乡村、农用地都根据政策原因被规划进政府征收范围内,这是...

  • ·对住宅房屋所有人的拆迁补偿标准
      l) 拆除住宅房屋,拆迁人应当按照被拆房屋原建筑面积的重置价格结合成新对被拆除房屋所有人给予补偿;
      (2)拆除...

  • ·一、老人遗产子女都有继承权吗?
      一、老人遗产子女都有继承权吗?老人遗产子女不一定都有继承权,存在法律规定的杀害继承人或者是被继承人行为,将会导致丧失继承...

  • 相关机构:
    ·南京市第二看守所
    ·南京军区政治部看守所
    ·江苏省公安厅
    ·南京市公安局
    ·南京市六合区检察院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检察院
    ·无锡律师
    ·南京六合区人民法院城东法庭
    ·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法院漆桥人民法庭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南京市第三看守所取保候审的条件是什么?
    ©Copyright www.njLawyer.cn
    南京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