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法律服务品牌 · since 2007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概念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

构成要件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

认定


立案标准


量刑情节


量刑标准
第三百一十三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相关情节的理解

1、“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

(一)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二)担保人或者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或者转让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三)协助执行义务人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四)被执行人、担保人、协助执行义务人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通谋,利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权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五)其他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

2、有关共同犯罪的规定

与被执行人共同实施:

(一)以暴力、威胁方法妨害或者抗拒执行,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

(二)聚众哄闹、冲击执行现场,围困、扣押、殴打执行人员,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

(三)毁损、抢夺执行案件材料、执行公务车辆和其他执行器械、执行人员服装以及执行公务证件,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其他妨害或者抗拒执行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之一,情节严重的,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共犯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被执行人、担保人、协助执行义务人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通谋,利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权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行为的,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共犯追究刑事责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收受贿赂或者滥用职权,有上述行为的,同时又构成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司法解释



微信咨询


点击+微信好友:cnLaw110


⚖️ 法律咨询 Legal Consultation
收到留言后,我们将尽快联系您
·公司有合同却不按照交社保,我可以要求补偿吗...
·我们应该怎么办,我是在一个日本人投资的外贸公司上班的...
·由于院方问题出现的医疗事故一般怎么赔偿?...
·如果我奶奶生病住院 去世 医药费 丧葬费 需要我出吗?...
·一证别墅怎么过户,我想买一套别墅...
·征地,镇府在我家山上做水电站可以要求补偿吗?一亩是补多少?...
·如果是醉酒驾驶人身亡了,是不是全责?...
·这官司有得打吗,我有个朋友她老公死了但她老公死前签了遗嘱但什么都...
·能否判死刑呢,请问一人死亡一人轻伤一人重伤定的是故意伤害罪能否判...

德为先 · 法为本

📞 (025) 84-110-110

📍 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 · 金鹰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