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可以向人民申请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书
1、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调解书;
2、民事制裁决定、支付令;
3、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中的财产部分;
4、仲裁裁决书、调解书,人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有关规定作?出的财产保全和证据保全裁定;
5、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理决定;
6、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关于追偿债权、债款、物品的债权文书;
7、经人民裁定,承认其效力的外国作出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
二、执行管辖
1、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以及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执行。
2、法律规定由人民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仲裁裁决书、公证债权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执行。当事人分别向上述人民申请执行的,由先接受申请的人民执行。
3、在国内仲裁中,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经仲裁机构提交人民的,由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被申请保全的财产所在地的基层人民裁定并执行;申请证据保全的,由证据所在地基层人民裁定并执行;
4、在涉外仲裁过程中,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经仲裁机构提交人民的,由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被申请保全财产所在地中级人民裁定并执行;申请证据保全的,由证据所在地中级人民裁定并执行;
5、专利管理机关依法作出的处理决定和处罚决定,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权受理专利纠纷案件的中级人民执行;
6、国务院各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海关依照法律作出的处理决定和处罚决定,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执行;
7、发生法律效力的支付令,由制作支付令的人民负责执行。
三、执行申请
(一)申请执行的条件
1、申请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
2、申请执行人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
3、申请执行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
4、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有给付内容,且执行标的和被执行人明确
5、义务人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
6、属于受申请执行的人民管辖
(二)申请执行的期限
1、民事案件
A、双方当事人至少有一方为公民的,申请执行期限为一年;
B、双方当事人为企业法人的,申请执行期限为六个月。
2、行政案件向人民申请执行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执行期限为自起诉期限届满之日起3个月内。
四、申请执行应向提交文件和证件:
(一)申请执行书。申请执行书中应当写明申请执行的理由、事项、执行标的,以及申请执行人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
(二)生效法律文书副本。
(三)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公民个人申请的,应当出示居民身份证;法人申请的,应当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申请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
(四)继承人或权利承受人申请执行的,应当提交继承或承受权利的证明文件。
(五)其他应当提交的文件或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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