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我要咨询律师团队联系方法
债权债务  合同协议  婚姻房产  交通医疗  劳动赔偿  股权  投资融资  知识产权  国际贸易  海商海事  刑事辩护
论坛首页 > 帖子
回复:2 浏览:63
发表帖子 回复主题
关于解除合同问题
cor_chen
头衔:
积分:30
楼主 2014-12-18 9:56:27 | 回复
今年8月,我在南京一旅游公司签了一份旅游合同(诱骗),10月提出来申请准备春节出游,可事过两个月没解决,中间出过三个方案,都是要加很多钱,至此我也明白了旅游公司的真面目,提出解除合同,他说解除合同要交40%违约金,他没有任何经济损失,我现在怎么办?
欢迎使用南京律师网咨询平台!
 
 认证律师
025-86309110
积分:23326
2014-12-18 16:32:38 | 回复
可以解除合同,一般出发前7日提出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该律师擅长办理民事纠纷、婚姻房产、交通医疗、拆迁安置、网络电子商务、国际贸易和各...
 认证律师
025-86309110
积分:18302
2016-9-29 13:37:46 | 回复
建议找律师帮你谈判
欢迎使用南京法律咨询...
推荐内容
·是不是房子就是我们的了,公婆房屋说是赠与...
·构成治安违反吗?,我姐姐是一个服务行业的...
·女方和她的网友好上了,男方应该怎样离婚...
·你好;马律师,关于我家的男孩因定亲过彩礼...
·在原公司缴纳的个人社保,在原来公司个人缴...
·我该怎么办,我和先生无法生活下去现在婚后...
·我们有录像遗嘱,能否领取老人的保险金...
·投资公司参与项目问题,投资公司...

· 派出所收我们手机是合法的吗...
· 男女双方户口都是黑龙江省宝清县,生第一胎...
· 我的再审,我要求再审误工费...
· 拘役,我是南京六合区的孩子判拘役6个月拘...
· 自己出钱交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合适还是挂靠...
· 关于在饭店吃饭,车被盗的赔偿问题 ...
· 多劳多得节日上班有加班工资吗...
· 我想知道我是否受法律保护...

法律知识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  ·南京市雨花台区看守所  
我来回答:关于解除合同问题
 看不清楚?请点击刷新看不清楚?请点击验证码刷新

南京法律论坛·南京律师
Copyright © 2000-2017 www.njLawyer.cn All rights reserved.
南京律师热线: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