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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年6月中旬签的二手房交易合同,由于国家政策变更的问题,银行延缓了放款,12月初放的另一半房款按揭,但当时在中介处和上家签订的合同中,并未注明何时给足全款,所以我不算违约的。现在给足上家全部房款后,发现上家的户口没有迁出来,我的户口迁不进去,所以我就没有退还3000元的押金,现在上家不肯交房,又不肯迁出户口,但是我房产证是8月份就是我的名字为户主了。年关了,我又急着要房子住进去,合同上注明的全部房款到账后,2天内必须交房,90天内必须迁出所有户口。中介也说没有办法啦。请问:如果我在中介的见证下,强行开锁进屋,算不算我违法违约呢?还有我可不可以不退还上家的3000元押金呢?谢谢,请回答详细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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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本律师 ![]() ![]() ![]() 头衔:大法王 积分:110110 用户信息 给Ta留言 | ·如果是期房,可以等拿到房产证后在离婚,可以一次解决问题 ·可以到法院起诉请求分割遗产,你母亲可以继承其应有的份额 你爷爷的遗嘱只能证明房子是你父亲名下的,这到房产局就能查到,没有意义 ·不算超生,也不用罚款 ·格式合同或格式条款出现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解释时按照不利于提供合同方的解释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