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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想离婚,我想与丈夫离婚
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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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分:10191
楼主 2015-1-26 19:08:39 | 回复
我想与丈夫离婚,我们已经分居一年多了,他一直拖着不办理,,我们没有房产,也没有结婚证,没有孩子,只是结婚的时候他给我买了金项链,金戒指什么的,加起来就一共三万块,还有结婚时他家买的家具,我的嫁妆,他如果一直拖着不离婚我该怎么办?起诉管用吗?他一直不肯露面怎么办?我该办???离婚手续该如何办理?我该返还他们给我的东西吗/谢谢您,急需要您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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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认证律师
025-86309110
积分:23326
2015-1-27 10:43:38 | 回复
可以通过起诉离婚,至于您说的返还他的东西看具体情况
该律师擅长办理民事纠纷、婚姻房产、交通医疗、拆迁安置、网络电子商务、国际贸易和各...
 认证律师
025-84110110
积分:48551
2015-1-28 10:36:50 | 回复
起离婚诉讼至离婚判决生效,要经历三个必经阶段。

第一阶段:起诉阶段。

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第二阶段:答辩阶段。

1、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

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

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据实向人民法院申请,请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长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

第三阶段:开庭审理阶段。

这一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它包括以下几个程序:

1、法庭调查;

2、法庭辩论;

3、法官主持调解;

4、调解无效、判决。

离婚诉讼结束,但如果不服法庭判决(调解),可以在收到判决书(调解书)之日起十五日(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判决(调解)书生效。对生效的离婚判决(调解)不服的,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不能申请再审,只能就有关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育问题申请再审。
...
德本律师
 认证律师
025-8411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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