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我要咨询律师团队联系方法
债权债务  合同协议  婚姻房产  交通医疗  劳动赔偿  股权  投资融资  知识产权  国际贸易  海商海事  刑事辩护
论坛首页 > 帖子
回复:2 浏览:61
发表帖子 回复主题
劳务争议准备,1\\合资企业
网友
头衔:
积分:10191
楼主 2015-5-21 21:10:01 | 回复
1\\合资企业,销售入职必须卖出多少业绩才能转正签合同.2\\该企业外包外企人力资源公司管理员工的劳动关系,但是签订劳务合同加班费从来没有过.3\\因该项工作导致疾病,并且无法继续从事该项工作,病假期间劳动保险未续_以上问题离职后,作为弱势群体员工如何向该企业追偿
无需注册,即可发贴,参与法律讨论。
 
积分:117
2015-5-22 17:12:46 | 回复
1、确立劳动关系是否存在不受合同中约定的影响;《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2、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3、用人单位有义务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离职后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交。
您可以选择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维护自己的权益。
欢迎使用南京法律咨询...
 认证律师
025-84110110
积分:48551
2016-4-18 6:23:09 | 回复
首先要证明是劳动关系
...
推荐内容
·消费维权,你好,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在...
·没有结婚有了孩子怎么离婚...
·三胎农村罚款多少,我老婆以前没有生孩子...
·33层楼与平房之间的间距规范规定为多少...
·老板欠我工资,当时我带人干活...
·是不是房子就是我们的了,公婆房屋说是赠与...
·有人散步谣言,侮辱人,造成很大的精神困扰...
·工伤住院治疗,你好!请问工伤住院治疗有哪...

· 我司想為進口的金屬做公證...
· 状告移动公司费用纠纷需要哪些资料...
· 我和朋友共同投资,由他经手现在没有结果,...
· 民间讨债公司是否合法?,民间讨债公司是否...
· 我买的的车一个月了 现在全车不通电,...
· 盗窃,盗窃罪,盗窃罪,根据刑法规定,犯盗...
· 档案问题,我2005年从长春一所本科院校...
· 汽车发动机换机油。机油虑芯后,行驶7公里...

法律知识
·南京欠钱不还人跑了怎么办?  ·南京公司欠款的有效追讨方法  
我来回答:劳务争议准备,1\\合资企业
 看不清楚?请点击刷新看不清楚?请点击验证码刷新

南京法律论坛·南京律师
Copyright © 2000-2017 www.njLawyer.cn All rights reserved.
南京律师热线: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