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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分:10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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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律师好!我弟弟生前就职于介休市城关信用社,于2010年7月25日死亡,因是突然死亡,故对个人财产没做处理。我弟弟死亡后,单位对其财产进行了清理,并出具了财产清单,其中包括我的存款六万元,同时也有我名下的贷款20万元(此贷款实际只是以我的名义办理的,具体去向我不清楚,且信用社有每月还利息的记录),因此信用社以此贷款未归还为由,把我的存款暂时扣压。2011年12月信用社领导处理了此贷款,但我的存款一直未归还,且我多次催要无果(信用社领导说给,但一直没说什么时候给),我想请教各位律师,我该怎么办?我手里唯一的证据只有一份财产清单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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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积分:8861 | ![]() 想办法取得更多有利的证据,然后直接起诉要求还款 |
![]() ![]() 积分:23326 | ![]() 直接到律所面谈 |
德本律师 ![]() ![]() ![]() 头衔:大法王 积分:110110 用户信息 给Ta留言 | ·可以起诉要求分割遗产 ·公民因身体受到伤害而死亡,所获得的死亡赔偿金不在死者遗产范围内,所以,死亡赔偿金不能作为遗产继承。对于死亡赔偿金的分配,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司法实践一般是按照与受害人生前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作为权利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