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手机版
·首页 > 法律知识 > 刑事 > 刑事辩护>>有聚众斗殴罪未遂吗?
有聚众斗殴罪未遂吗?
南京律师网 www.njLawyer.cn [

摘要:聚众斗殴的行为会触犯刑法,聚众斗殴罪,但是聚众斗殴罪是否与其他犯罪一样存在犯罪的几种形态,是否存在聚众斗殴罪未遂?如果存在聚众斗殴未遂,怎么认定?下面我们为你解答。一、犯罪的形态犯罪的完成形态1、犯罪的完成形态——犯罪既遂。犯罪的未完成形态2、犯罪的未完...

  聚众斗殴的行为会触犯刑法,聚众斗殴罪,但是聚众斗殴罪是否与其他犯罪一样存在犯罪的几种形态,是否存在聚众斗殴罪未遂?如果存在聚众斗殴未遂,怎么认定?下面我们为你解答。

一、犯罪的形态

犯罪的完成形态

1、犯罪的完成形态——犯罪既遂。

犯罪的未完成形态

2、犯罪的未完成形态,包括犯罪预备、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

二、聚众斗殴罪是否存在犯罪未遂

对于聚众斗殴罪是否存在未遂的形态,理论界有两种截然相反的观点:

一种观点认为,聚众斗殴罪是行为犯,只要一着手实施犯罪就构成既遂,不存在未遂的问题;另一种观点认为,聚众斗殴罪的法定犯罪行为由“聚众”和“斗殴”两个行为构成,当行为人在聚众斗殴的故意下着手实施聚众行为时,就已经开始着手实施法定的犯罪行为,只有完成了聚众行为并着手实行斗殴行为时,才构成聚众斗殴罪的既遂,如果仅仅实施了聚众行为就因意志以外原因而终止,应属于犯罪未遂。

笔者认为,在聚众斗殴罪中,聚众行为不是该罪的实行行为,只有斗殴行为才是本罪的实行行为。由于斗殴行为一经实施即会对社会公共秩序造成直接的严重的损害,因此,行为人一经着手实施该行为,即构成既遂。

这样,在本罪中,也就不可能存在未遂的停止形态。

同时,由于聚众行为是斗殴行为的预备行为,因此,在斗殴行为实行之前如果行为人事先实行了聚众行为,在该行为实行的过程中,可以存在犯罪的预备形态和中止形态。

三、聚众斗殴的构成要件

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规定:“聚众斗殴罪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聚众斗殴的构成要件为: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所谓公共秩序,不应简单地理解为公共场所的秩序,而是指在社会公共生活中应当遵守的各项共同生活的规则、秩序,在实际生活中,聚众斗殴犯罪可以是在公共场所,例如在公园、影剧院中,也可以是发生在较僻静的私人场所。因此,无论是在何种场所进行聚众斗殴犯罪活动,均应视为侵犯了公共秩序。

聚众斗殴犯罪往往同时会造成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公私财产权利受到侵害的结果。但是,其所侵犯的主要不是特定的个人或者特定的公私财物,而是用聚众斗殴行为向整个社会挑战,从而形成对整个社会秩序的严重威胁。因此,公然藐视法纪和社会公德,破坏公共秩序,就是聚众斗殴罪的本质特征。

2、客观要件

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纠集众人结伙殴斗的行为。聚众斗殴主要是指出于私仇、争霸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而成伙结帮地殴斗。 "聚众",一般是指人数众多,至少不得少于3人;斗殴,主要是指的采用暴力相互搏斗,但使用暴力的方式各有所别。聚众斗殴多表现为流氓团伙之间互相殴斗,少则几人、十几人,多则几十人,上百人,他们往往是约定时间、地点,拿刀动棒,大打出手,而且往往造成伤亡和社会秩序的混乱,是一种严重影响社会公共秩序的恶劣犯罪行为。斗殴起因或为争夺势力范围,或为哥们出气进行报复,或为争夺女人发生矛盾等等,总之是要显示自己一伙人的"威风"、"煞气",压倒对方,而置公共秩序于不顾。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但并非所有参加聚众斗殴者均构成本罪。只有聚众斗殴的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者,才能构成本罪主体。所谓首要分子,是指在聚众斗殴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所谓其他积极参加者,是指除首要分子以外的在聚众斗殴中起重要作用的犯罪分子。对于一般参加者,只能依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追究行政责任,不能构成本罪主体。

4、主观要件

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犯罪。犯罪的动机,一般不是完全为了某种个人的利害冲突,也不是单纯为了取得某种物质利益,而是公然藐视国家的法纪和社会公德,企图通过实施聚众斗殴活动来寻求刺激或者追求某种卑鄙欲念的满足。行为人在思想上已经丧失了道德观念和法制观念,是非荣辱标准已被颠倒。这种公然藐视社会公德和国家法纪的心理状态,是聚众斗殴犯罪故意的最明显的特点。

聚众斗殴罪是否存在犯罪未遂,这在目前有争议的,但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笔者是对聚众斗殴犯罪存在犯罪未遂持支持态度的。因为犯罪行为出于什么样的阶段主要看其行为阶段,把聚众行为与斗殴行为分开,这样更利于依法对聚众斗殴的人员给与正确的处罚,做到罪刑相适应原则。如果您 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可以致电咨询我们,我们的专业律师能给你更好的解答。





有聚众斗殴罪未遂吗?

<<事发地*
<<手机号*


■ 法律问答
·交通事故认定对方全责,现在治愈,打电话不接联系不上对方,由于
·如果要离婚的话,这套房子怎么算?
·工伤九级索陪条款金额,应该怎样陪尝?保险公司应陪尝多少?工地应该又陪尝多少?
·为什么村民会分二等,老村民和荣誉村民(二等村民)
·我女朋友在衡陽搞傳銷被抓了就是不知道他關在哪裡
·民事责任划分,邻居来我家打麻将带着她得外孙女
·我和老公结婚有十年了,这十年内出轨两次,家暴无数次,*博也一
·别人欠我钱,我想起诉,该怎么样做呢
·涉嫌伪造国家证件罪,判三年以上是什么类型
·聘用合同起诉地,聘用合同起诉地能指定在被聘用人的住址吗
·这两个案件在一起要怎么解决
·准生证,我老婆的湖北的,我老婆的湖北的,离婚,和前夫有一女,归男
·单立户问题,我男友是房山区农户
·你好陈律师,是这样的我在潮阳看守所关押期间账户余额还有140
·五金补贴,我是4月6号开始去上班的
·加班费,你好,你好,我在餐饮业工作,其规定每月休息两天

■ 相关内容
·律师会见监狱在押罪犯规定是怎样的?
      在我国的刑事案件诉讼程序中,公安机关对犯罪分子进行拘留后,经过人民检察院的批准,就可以实施逮捕,并移交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犯罪分子在被逮捕入狱期间,其律师作为辩护人或代理人身份的,为了了解案情可以申请与其会面,那么,律师会见监狱在押罪犯规定是怎样的呢?第一条......


·传销罪名司法解释是如何规定的?
      传销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在我国法律中尚未规定有传销罪这个罪名,但若传销行为构成犯罪的,以非法经营罪论处。既然传销行为会构成犯罪,那么性质上就属于刑事案件。而对于刑事犯罪,对于罪名的确认是要非常严谨的,针对于传销活动构成的犯罪,依据刑法上的规定,最高检和人民法院......


·寻衅滋事可以判缓刑吗?
      寻衅滋事行为很多情况下都会构成犯罪,即寻衅滋事罪。那此时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就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但很对触犯了该罪的罪犯都想被判缓刑。那从法律角度来看,寻衅滋事可以判缓刑吗?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寻衅滋事可以判缓刑吗我国现行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


·缓刑的适用对象有哪些?缓刑适用的标准是什么
      罪犯在判刑的时候要想同时适用缓刑,其实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毕竟我国对适用缓刑的对象有严格的规定,如果不符合条件要求,自然就是不会被判缓刑的。那究竟缓刑的适用对象有哪些呢?如果你不清楚的话,不妨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缓刑的适用对象有哪些我国刑法......


·交通事故残疾赔偿金该怎么算
      我国法律规定,当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时,应该给予对方相应的赔偿,比如:残疾赔偿金、丧葬费等。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交通事故残疾赔偿金该怎么算才好?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交通事故残疾赔偿金该怎么算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是指受害人因道路交通......

·带租约二手房买卖 承租人具有优先购买权
      法律缘由优先购买权的法律依据源于《合同法》第230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根据相关法律条款,法律赋予特定对象先于其他权利人主张自己财产权利的权利,即租客在房东出售房屋时,享有同等......

·涂饰工程质量要求有哪些
      涂饰工程质量要求有哪些?工程质量是施工单位的生命,不同的工程对于工程质量有着不同的要求。因此,涂饰工程质量要求也有着不同于其他工程的质量要求,人们需要在具体实践中依照该工程的质量要求进行施工。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相关的质量要求。涂饰工程质量要求一、清漆......

·保外就医
      保外就医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的罪犯因患有严重疾病,经有关机关批准取保在监外医治。保外就医是监外执行的一种。  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由于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情况,不适宜在监狱执行刑罚而采取的变更执行方法。一般是两种情况:  1、人民法院......

·我国的刑罚种类包括哪些
      涉嫌犯罪的,往往人们比较关心的就是最后的量刑处罚问题,这就不得不说到我国刑罚的问题上面,那么您知道我国的刑罚种类包括哪些吗?常见的可能就是拘役、有期徒刑、罚金和没收财产吧。接下来,我们就为您做详细解答。一、我国的刑罚种类包括哪些刑罚种类,是指刑法所规定的......

·银行承兑协议
      编号  ┌──────────────────────────────────┐  │  银行承兑汇票的内容:                      │  │  收款人全称____付款人全称____              │  │  开户银行_____......

·犯盗窃罪诈骗抢夺罪什么情况下可以互相转化
      盗窃罪、诈骗罪、抢夺罪相互之间并不存在互相转化的情形。罪的转化涉及到转化犯的概念,是指在非法行为(含违法行为与犯罪行为)的实施过程中或者非法状态的持续过程中,由于出现了法律规定的行为、方法或者后果等转化条件,而使违法行为转化为犯罪或者是轻罪行为转化为重罪,并以转......

·遗弃武器装备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遗弃武器装备罪,是指军职人员违抗命令,遗弃武器装备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的侵犯客体是武器装备的管理、使用制度。所谓武器装备,是指用于杀伤敌人和破坏敌人作战设施的武器和军事技术设备,如枪、炮、弹药、战车、飞机、舰艇、化学武器、核武器和侦察、通......

·什么叫合同履行分析?合同履行的原则有哪些
      什么叫合同履行分析?合同履行的原则有哪些一、什么叫合同履行分析合同分析是将合同目标和合同条款规定落实到合同施工的具体问题和具体事件上,用以指导具体工作,使合同能顺利地履行,最终实现合同目标。合同分析是从合同执行的角度去分析、补充和解释合同的具体内容和要求,......

·转让后公司债权债务处理思路是怎样的
      转让后公司债权债务处理思路是怎样的?现在有很多新企业成立,企业之间的债务债权问题也比较多。在企业转让中公司的债权债务是一个比较麻烦的问题。有的时候,如果对企业的债权债务没有很好的处理就会出现在企业转让后债务没人承担的现象,所以我们应该对公司债权债务处理思路有所......

 
南京刑事辩护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微信号
最新咨询
·交通事故认定对方全责,现在治愈,打电话不接联系不上对方,由于
·如果要离婚的话,这套房子怎么算?
·工伤九级索陪条款金额,应该怎样陪尝?保险公司应陪尝多少?工地应该又陪尝多少?
·为什么村民会分二等,老村民和荣誉村民(二等村民)
·我女朋友在衡陽搞傳銷被抓了就是不知道他關在哪裡
·民事责任划分,邻居来我家打麻将带着她得外孙女
·我和老公结婚有十年了,这十年内出轨两次,家暴无数次,*博也一
·别人欠我钱,我想起诉,该怎么样做呢
·涉嫌伪造国家证件罪,判三年以上是什么类型
·聘用合同起诉地,聘用合同起诉地能指定在被聘用人的住址吗
·这两个案件在一起要怎么解决
·准生证,我老婆的湖北的,我老婆的湖北的,离婚,和前夫有一女,归男
·单立户问题,我男友是房山区农户
·你好陈律师,是这样的我在潮阳看守所关押期间账户余额还有140
·五金补贴,我是4月6号开始去上班的
·加班费,你好,你好,我在餐饮业工作,其规定每月休息两天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