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网站首页
律师团队
服务领域
法律顾问
私人律师
法律知识
成功案例
咨询中心
联系我们
·
首页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离婚
>>离婚协议不履行诉讼怎么提起
离婚协议不履行诉讼怎么提起
南京律师网
www.njLawyer.cn [
大
中
小
]
摘要:一、离婚协议不履行诉讼怎么提起离婚协议书在登记备案以后有法律效力,但是不具备强制执行力,因此,当事人只能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提起诉讼的程序是当事人向人民法院...
一、离婚协议不履行诉讼怎么提起
离婚协议书在登记备案以后有法律效力,但是不具备强制执行力,因此,当事人只能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提起诉讼的程序是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
离婚协议不履行的起诉状书写内容包括:
1、首部。夫妻双方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年龄、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等等能证明身份的信息。
2、诉讼请求。诉讼请求就是请求法院判决报告履行离婚协议书的内容。以及诉讼费的承担等等事项。
3、事实理由。对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书就是诉讼的事实理由,已经登记备案的离婚协议书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4、结尾。结尾在正文下面,另起一行写明致送机关,而后在其右下方由具状人签名或盖章,注明具体的年月日。如是律师或他人代书,应写明代写人姓名和工作单位。
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如果双方调解协议具备下列条件,应认为有效,并作出判决: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行政性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社会公共利益。
二、离婚协议书的注意事项
1、办理离婚登记后,备案于民政局的离婚协议是生效的,反悔是非常难的,因此,签订协议时要有心平气和、保持理智,同时,离婚协议内容要有操作性,不要过于简单,条款的约定不能过于宽泛。比如离婚协议约定,财产已分割完毕,双方对此无异议。由于有哪些财产、如何进行分割没有在协议当中体现出来,因此双方意见很容易产生分歧,一方认为财产分割已完毕,说明财产已没有必要分割,在谁名下就归谁所有,另一方却认为既然没有明确约定财产的具体项目和处理方式,应当视为约定不明没有分割,应当依法分割。这样在不能协商一致情况下,只能诉诸法院。
2、另外,还要防止签订离婚协议时一方隐匿财产,因此,不能做类似“男女双方名下的其它财产归各自所有”、或“男女双方无其它财产争议”的约定,以避免离婚后丧失起诉分割对方隐匿的其它财产的机会。
3、经过婚姻登记管理部门登记即有法律效力,无需公证。但是经过公证的离婚协议书效力更强,公证处事代表国家行使公证权,也就是说离婚协议的内容经过了国家的认可。今后除非有充分的相反证据证明离婚协议的内容不实,否则法院一定会支持经过公证的离婚协议。如果为了避免以后有麻烦,最好还是能公证一下。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离婚协议书是协议离婚的必备文件,但是离婚协议不履行诉讼才是最有效的解决途径,但是在离婚诉讼中,当事人最好是委托律师办理,律师能在最大程度上为您争取利益,如果需要帮助的话,您可以咨询。
<<事发地
*
<<手机号
*
■ 法律问答
·
合伙入伙塑料厂,应诉
·
工资调动问题,我在公司己任职五年多
·
我欠别人2w,起诉到法院,我没有到期还怎么
·
补借条要有什么注意事项吗?
·
怎样保证离婚协议的有效性
·
我是下班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可是医院那边出院小结写的是摔伤,而交警大队已经出了交通
·
黑龙江省死亡教师补发几个月的工资,按照什么标准
·
外地重庆身份证掉了,做高铁回去怎么办呀
·
你好胡律师!有个亲戚在网上借了贷,到期了还不上人也找不到了,
·
房产证,你好,你好,我父母出全额的钱为我买了一套房子,
·
我在公主岭市**镇地区被人打坏了 事发时间1月28日下午3点左右事情经过是我在
·
你好律师: 咨询一下美国公民捐赠资金给国内亲友需提供什么资
·
关于不服一审判决,我儿子因为诈骗罪被判有期徒刑1年9个月
·
我弟弟家婆妈在摘茶叶下午下班途中突然晕倒抢救无效死亡,算工伤
·
单方面法院判离,不是本人可以委托律师或者是亲人拿到离婚公正吗
·
试用期演员要交伙食费是骗子吗
■ 相关内容
·
夫妻离婚离婚财产转移技巧是怎样的?
夫妻在决定离婚办理相关手续时,需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财富积累的渠道和方式也更加多样化,不仅是现金、存款、房产、首饰、汽车等,还有可能包括股票、债券、保险、理财、公司股份等等,这也给夫妻中的有心人隐匿和转移财产提供了更多方式,那么,夫妻......
·
离婚前转移夫妻财产的会少分共同财产吗
我们发现有的人与配偶离婚之前其实就早已经有所预谋了,所以在离婚前转移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这也是为了日后离婚自己可以分得更多的财产。那实践中,要是发现了这一情况的话,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要少分财产吗?下文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一、离婚前转移夫妻财产的会少分共同财......
·
起诉离婚需要请律师吗,哪些情况下要请律师?
起诉离婚需要请律师吗?其实聘请一个律师来帮助自己,总是有好处的,当然也是需要支付律师一定的费用。但并不意味着只要起诉离婚就要聘请律师。到达在哪些情况下可以不用请律师?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一、这些离婚情况您不需要请律师:1、结果明确可预料,不要找律师有些离婚案......
·
离婚后的彩礼要返还吗
男方在婚姻约定初步达成时向女方赠送彩礼礼的习俗,婚约正式缔结后,一般不得反悔。但是现实生活中,往往出现婚约反悔的情况,那么夫妻离婚后的彩礼要返还吗?对此,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一、离婚后的彩礼要返还吗离婚彩礼需要返还的情况主要有三种:一种是男女双方......
·
员工福利费包括些什么?福利费用在什么地方?
企业员工,在为企业做出自己贡献的同时,企业也会为自己的员工在给付基本工资的基础上给予福利费。那么员工福利费包括什么?员工福利费用在什么地方?下面我们为您解答。一、员工福利费包括什么1、企业职工福利费是指企业为职工提供的除职工工资、奖金、津贴、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的......
·
关于“两高五新”企业
所谓的“两高五新”是指:高科技、高成长、新经济、新服务、新能源、新材料、新农业。(1)高科技: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2)高增长:企业增长高于国家经济增长,高于行业经济增长;(3)新经济:互联网与传统经济的结合、移动通讯、生物医药;(4)新服务:新的经营模式,例如:金融......
·
一方有精神病的离婚诉讼
一、精神病人是不能够办理协议离婚的。协议离婚又称为自愿离婚,是指婚姻关系而双方达成合意而解除。协议离婚要求夫妻双方都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存在欺骗、胁迫等情形,所达成的离婚协议才能有效,才能办理协议离婚的手续。如果一方患有严重的精神疾病,应属于无民事行......
·
试用期能解除劳动合同吗 试用期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招录员工后,都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相互了解的时期,劳动者也可以在试用期内考察用人单位。那试用期能解除劳动合同吗?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约定试用期后,劳动合同期限是否包含试用期?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试用期能解除劳动合同吗在......
·
新婚姻法离婚房产如何分配?
年轻男女在经过恋爱后决定结婚组建家庭,在初婚时大多都是幸福甜蜜的,夫妻双方相互爱护、不分彼此,但经过一段时间的婚姻家庭生活后,如果由于种种原因夫妻关系恶化,决定离婚时就会变得互相攻击、眦睚必报,尤其在财产分割时很可能你争我夺、互不相让,那么,新婚姻法离婚房产如......
·
儿童交通法规是怎样的?
儿童交通法规是怎样的?出门安全第一,这是妈妈爸爸和老师从小教导我们的。如何做到安全第一呢,那就是防患于未然。只有保障生命安全才能做更多的事情,那儿童交通法规是怎么样子的呢,只有更好的了解之后,才能更好地保护儿童,这也是遵守交通规则的体现。儿童交通安全规则一:第......
·
农村土地的政策新政策
农村土地的政策新政策农村土地的政策多年来一直备受关注的,这也是广大农民迫切想要以及需要了解的。诚如我们所知,土地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础性的政策,关系着国家富国安邦之道。多年来,土地制度一直在完善,那么最新的政策有哪些?下面我们将带来相关的介绍。一、完善土地征收......
·
单位可以随意辞退劳动者吗
劳动者拥有主动解除权,也就是说可以随时向单位辞职。都说权利、义务是对等的。既然劳动者可以随意的辞职,那么单位可以随意辞退劳动者吗?关于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一、单位可否随意辞退劳动者辞退是指用人单位由于某种原因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
·
违约损害赔偿责任的范围
违约损害赔偿责任的范围,是指在发生违约情事以后,在请求损害赔偿时应如何确定损害的范围,根据什么原则来确定损害赔偿的数额。合同法第113条规定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原则上,通过赔偿损失应使受害人处于如同合同已经履行时的同样状......
·
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是指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徇私舞弊,伪造检疫结果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正常活动。徇私舞弊行为使国家动植物检疫法律、法规的顺利实施受到严重干扰,损害了国家动植物检疫机关的威信,影响国家......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律师
微信号
最新咨询
·
合伙入伙塑料厂,应诉
·
工资调动问题,我在公司己任职五年多
·
我欠别人2w,起诉到法院,我没有到期还怎么
·
补借条要有什么注意事项吗?
·
怎样保证离婚协议的有效性
·
我是下班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可是医院那边出院小结写的是摔伤,而交警大队已经出了交通
·
黑龙江省死亡教师补发几个月的工资,按照什么标准
·
外地重庆身份证掉了,做高铁回去怎么办呀
·
你好胡律师!有个亲戚在网上借了贷,到期了还不上人也找不到了,
·
房产证,你好,你好,我父母出全额的钱为我买了一套房子,
·
我在公主岭市**镇地区被人打坏了 事发时间1月28日下午3点左右事情经过是我在
·
你好律师: 咨询一下美国公民捐赠资金给国内亲友需提供什么资
·
关于不服一审判决,我儿子因为诈骗罪被判有期徒刑1年9个月
·
我弟弟家婆妈在摘茶叶下午下班途中突然晕倒抢救无效死亡,算工伤
·
单方面法院判离,不是本人可以委托律师或者是亲人拿到离婚公正吗
·
试用期演员要交伙食费是骗子吗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