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手机版
·首页 > 法律知识 > 合同法 > 合同的履行>>赠与合同书面形式有哪些?赠与合同包括了哪些内容?
赠与合同书面形式有哪些?赠与合同包括了哪些内容?
南京律师网 www.njLawyer.cn [

摘要:赠与合同书面形式有哪些?赠与合同包括了哪些内容?赠与合同多采用条文式结构,其写作格式与合同的一般书面结构模式相同,也是由首部、正文、结尾组成。(一)首部首部包括标题、当事人基本情况。标题即合同名称,写明赠与性质、内容。当事人基本情况居标题之下,正文之上,当事...

  赠与合同书面形式有哪些?赠与合同包括了哪些内容?赠与合同多采用条文式结构,其写作格式与合同的一般书面结构模式相同,也是由首部、正文、结尾组成。
(一)首部
首部包括标题、当事人基本情况。标题即合同名称,写明赠与性质、内容。当事人基本情况居标题之下,正文之上,当事人基本情况是指要写明赠与人、受赠人的名称或姓名和住所。
(二)正文
正文即合同的主要条款,赠与合同要写明如下条款:
1、赠与目的
写明为什么赠与,例如奖学金赠与目的是为了鼓励学生积极进取,成为国家建设的栋梁之材。
2、赠与物品质与数量
赠与合同的标的为赠与物,合同要标明具体赠与物的性质和名称,如房屋、货币、有价证券或专利权等。
合同应具体写明赠与物的数量、品种、品质。赠与物是货币、写明币种和数额;赠与物是实物,要写明该物的性状、数量和品质,如房屋应写明房屋的坐落、规格、面积、是否出租。
3、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此条款要明确规定赠与物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方式,要写明是一次赠与还是定期赠与、履行地的具体名称。
4、附义务赠与及违约责任
附义务赠与合同要写明赠与人对受赠人所提的要求,即受赠人要履行的义务。
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原则上受赠人没有合同义务,但在附义务赠与合同中附设有义务,受赠人应当按照合同履行义务,受赠人不履行附设义务的行为是违约行为,受赠人要承担违约责任。在附义务合同中要写明受赠人的违约责任。
赠与人的违约责任有以下几点:
(1)不履行给付义务的责任
在赠与人因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迟延履行时,受赠人仅仅可以请求赠与人给予赠与物,而不能请求赔偿其他损失或迟延的利息;在赠与人因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而不能给付时,受赠人只能请求赠与人给付赠与物的价金,而不能请求其他损害的赔偿。赠与人若无故撤销赠与或迟延赠与给受赠人带来损失的,应予赔偿。
(2)瑕疵担保责任
赠与人原则上不承担赠与物的瑕疵担保责任。但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赠与人的瑕疵担保责任内容仅以赔偿受赠人因标的物的权利瑕疵或物的瑕疵所受到的损害为限。
(3)损害赔偿责任
赠与人原则上也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若由于赠与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赠与的财产毁损、灭失,造成受赠人损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双方当事人根据实际情况在合同中约定违约责任及赔偿方法。
5、合同的变更与终止
赠与物尚未给予时,赠与人因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变更或终止合同。但赠与人可以适当赔偿受赠人因相信赠与人的赠与行为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6、赠与合同的撤消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消赠与。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的。
(2)对赠与人有抚养义务而不履行的。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的。
赠与被撤消的,撤消权人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财产。
7、争议的解决方式
出现合同争议,首先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仲裁庭申请仲裁。
8、其他约定事项
根据实际情况,增添有关补充条款。
(三)尾部
尾部包括:当事人签字盖章;当事人双方的地址、电话、电挂、传真、邮政编码;开户银行、帐号;合同签订时间、地点;公证机关签字盖章。
由此可见,赠与合同书面形式分为首部、结尾、正文三部分,而且也要考虑周全,双方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避免因合同有歧义而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对双方造成恶劣影响。我们建议您聘请专业的律师帮助您写赠与合同。

赠与合同书面形式有哪些?赠与合同包括了哪些内容?

<<事发地*
<<手机号*


■ 法律问答
·2019年4月我与江苏餐创联拓公司签订烤鸡架项目,至今该公司
·您好,王律师我想问问来分期我逾期了40几天被他们说今天下午5
·刑事案件律师私自加收律师费,能不能要回来
·设备被合作方偷走如何处理
·你好,我有一笔借款本金77万6月6号已到期但欠款人不想归还
·这样是属于共同财产吗?,我一套2000年我单位集资房贷款是我自已名字贷款后
·.我想知道如果要求公司赔偿的话怎么说?
·贷款没有用于共同生活怎么证明?女方会有法律责任吗/span>
·行政赔偿分不分城市户口和农村户口
·夫妻男方有一男孩,女方初婚,
·你好可以帮我查一下泰州看守所,有没有关押一个人
·我朋友票娼被八里河拘留所拘留了要拘留几天
·具听说人在南充市看守所以有半年时间怎么可以确定一下。
·银行不给办按揭,退房要扣余款的10%合理
·我父亲因被诈骗想要诉对方要求赔偿,但诈骗金额达不到立案标准,可以起诉对方赔偿精神损失费吗
·你好~请问我在海口这几打工五个多月了没发工资~请问有该怎么办能拿到

■ 相关内容
·合同及信息管理措施是什么
      合同及信息管理措施是什么合同的管理涉及到方方面面的内容,包括从合同签订前到合同履行之后整个过程,合同信息管理措施在共同管理过程中是必须要掌握的知识,今天我们就来为您详细介绍合同及信息管理措施,希望我们分享的内容对您有所帮助。一、合同及信息管理措施1、合同分......


·合同违约金怎么计算,如何算合同违约金
      合同违约金怎么计算,如何算合同违约金一、合同违约金怎么计算根据合同的种类及违约形式不同,承担违约责任的大、小也应适情况而定,违约金既具有赔偿性又具有惩罚性。《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


·合同违约金的计算是怎样的
      合同违约金的计算是怎样的一、合同违约金的计算是怎样的如果合同双方对违约金有约定,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


·关于合同效力法律后果法律有什么规定
      关于合同效力法律后果法律有什么规定合同是我们生活中经常要使用的,正确的使用合同可以有效的保证我们自己的权利。但是对于合同的效力以及法律后果法律都是怎么规定的呢?今天整理了关于关于合同效力法律后果有哪些法律规定的资料,供您了解阅读。一、合同效力的法律规定1、......


·起诉离婚另一方不到场怎么办?
      因为对方不同意离婚,所以才会选择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而在诉讼过程中,即使对方接到了法院的传票,但此时也是置之不理,开庭的时候也是不到场的。那要是起诉离婚另一方不到场怎么办呢?关于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分析解答。一、一方不到场能离婚吗由于离婚案件......

·家庭暴力需要承担的责任
      民事责任。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家庭暴力是法定离婚理由之一,而且受害者可以要求家庭暴力实施者承担损害赔偿的民事责任。行政法律责任。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对实施家庭暴力尚未构成犯罪的可处以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刑事责任。严重的家庭暴力会构......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费标准是什么?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费标准是什么?房屋拆迁安置补偿费的标准是什么(一)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计算标准(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

·上市公司为并购基金提供担保的可行性
      上市公司为并购基金提供担保的可行性一、并购基金是什么基金从广义上说,基金是指为了某种目的而设立的具有一定数量的资金。主要包括信托投资基金、公积金、保险基金、退休基金,各种基金会的基金。人们平常所说的基金主要是指证券投资基金。并购基金,是专注于对目标企业进行并......

·建筑工程质量保证金暂行办法是什么?
      建筑工程质量保证金暂行办法是什么?当今我国豆腐渣工程,建筑缺陷问题一直备受诟病,住房的群众们不禁为此提心吊胆,因此,就近我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推出了建筑工程质量保证金暂行办法,在承包人和发包人的相关行为间提出规定,尤其对缺陷责任期的处理进行明确说明。下面就让我......

·违章建筑享有什么权利?
      违章建筑虽然违法,但是违章建筑的建造者对违章建筑仍享有一定的权利。   1、有权处分建筑材料。虽然建造人对该建筑物不享有所有权,因此亦不享有处分权,但违章建筑物建造人对违章建筑物的构筑材料享有所有权,对构筑材料当然享有处分权。  2、有权占有建筑物。......

·专利权的转让
      按照专利法规定,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的转让实质上是专利申请权及专利权的权利主体的变更。这种主体的变更主要有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由于法律时间的发生而依法律规定直接发生,如自然人死亡或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分立或合并等。在这种情况下,继承......

·如何申请转让商标注册或申请?
      一、简要说明  1、将注册商标转让给他人的,应当到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的转让手续。  2、因企业合并、兼并或改制而发生商标专用权移转的,应当到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的移转手续。  3、依法院判决发生商标专用权移转的,也应当办理移转手续。  办理商标转让或移转应当......

·公司聘用员工不慎的赔偿责任
      《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从该条规定中我们可以看出,只要用人单位招用了未与其他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且因此造成了经济损失,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并不需要考虑该用人......

·卫生部、劳动部、全国总工会联合公布《防暑降温措施暂行办法》
      (60)卫防钱字第207号一、总则1.为了防止中暑、保障工人农民的身体健康、不断地改善劳动条件、提高劳动生产率,特制订本办法。2.本办法适用于工业、交通运输业及基本建设工地的高温作业和炎热季节的露天作业。小型厂矿和田间作业的防暑降温工作可参照本办法......

 
南京合同的履行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微信号
最新咨询
·2019年4月我与江苏餐创联拓公司签订烤鸡架项目,至今该公司
·您好,王律师我想问问来分期我逾期了40几天被他们说今天下午5
·刑事案件律师私自加收律师费,能不能要回来
·设备被合作方偷走如何处理
·你好,我有一笔借款本金77万6月6号已到期但欠款人不想归还
·这样是属于共同财产吗?,我一套2000年我单位集资房贷款是我自已名字贷款后
·.我想知道如果要求公司赔偿的话怎么说?
·贷款没有用于共同生活怎么证明?女方会有法律责任吗/span>
·行政赔偿分不分城市户口和农村户口
·夫妻男方有一男孩,女方初婚,
·你好可以帮我查一下泰州看守所,有没有关押一个人
·我朋友票娼被八里河拘留所拘留了要拘留几天
·具听说人在南充市看守所以有半年时间怎么可以确定一下。
·银行不给办按揭,退房要扣余款的10%合理
·我父亲因被诈骗想要诉对方要求赔偿,但诈骗金额达不到立案标准,可以起诉对方赔偿精神损失费吗
·你好~请问我在海口这几打工五个多月了没发工资~请问有该怎么办能拿到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