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手机版
·首页 > 法律知识 > 医疗纠纷 > 防范未然 > 病人权利>>患者的隐私权
患者的隐私权
南京律师网 www.njLawyer.cn [

摘要:隐私权所保护的对象是隐私,隐私的一项重要内容是私人领域,包括个人的隐秘部位,如身体的隐秘部位。很显然,隐私权是私权,属于人格权的一种,权利人对自己的隐私依照自己的意志进行支配,可以利用、维护、隐瞒,准许或者不允许他人知悉自己的隐私。对隐私权的侵犯往...

  隐私权所保护的对象是隐私,隐私的一项重要内容是私人领域,包括个人的隐秘部位,如身体的隐秘部位。很显然,隐私权是私权,属于人格权的一种,权利人对自己的隐私依照自己的意志进行支配,可以利用、维护、隐瞒,准许或者不允许他人知悉自己的隐私。
  对隐私权的侵犯往往被人们所忽视。尤其是女性患者在寻求医学诊治的过程中,当各种脱衣检查成为必需时,隐私变成了公开的秘密。而这种公开,应该在患者支配其隐私权时所选择的特定范围内进行,任何逾越这一范围的知悉患者隐私的行为,都将构成侵权。众多实习医生不事先告知患者的观摩正是对患者隐私权的侵犯。
  在医患关系中,医生指令,患者顺从;医生主动,患者被动。当这种天经地义的医患关系因隐私权侵权之诉的提起而屡遭挑战时,也许有人会惊呼这究竟是怎么了?勇敢的女士走上法庭,对医院漠视患者隐私权行为所提出的质疑,是人们法律观念日益觉醒和权利意识逐渐增强的体现;是对社会服务法治化和人性化的渴求;是对个人人格和尊严的维护;也是社会进步和人们素质提高的反映。
  在医疗诊治过程中,患者的隐私权理当得到法律的保护。

患者的隐私权

<<事发地*
<<手机号*


■ 法律问答
·交通事故,法院判了,肇事者说没钱不拿钱,我们也多次xx院,要
·贷款担保人如何将损失降到最低
·以这种理由起诉离婚,理由充分吗?
·老公被刑事拘留,超过48小时,我们怎么办?
·因货车帮app系统误判,造成用户个人损失(已经缴纳保证金),
·如果父亲没有能力支付抚养费能否向父亲的家人索要呢?
·楊律师你好,我想了解一下,宁波诈骗案现在进展情况,我弟在21
·你好,我结婚两离婚了,想要退彩礼,可女方一直不愿意退,领证后根本很少在一起,近一来都不在家的,
·我现在可以到法院申请执行令吗?
·吴律师请问你的,你的办公地点?
·我的货运资格证办好了,我和办证的黄牛有些冲突,然后现在他不给我邮寄货运资格证,能
·劳动法,我的老板扣了我400元因为我把发票开错误了
·我是离婚,当时孩子15岁。公租房判给我租住。孩子结婚了,在我的资助下另外买了房子
·亲戚跟人打架,导致对方轻伤,已经拿了七八万了,对方也出院了,
·帮查一下是不是押在柳州市第一看守所
·20182月份朋友找我担保贷款,可一查我010七月五号有两笔三户联保贷款,贷款期限到201

■ 相关内容
·医疗措施的告知义务
      按照法律规定,在医疗活动中,医方享有的权利有诊疗权、特殊干预权、医学研究权、人格尊严权等,这些权利的取得,是基于医疗行为而形成的医疗合同,属于民事法律关系范畴。具体到文章中医生对患者采取的紧急救治行为,属医方诊疗权中的紧急诊疗权。那么,本案中使用呼吸机,是医方......


·手术中的知情同意权
      就术前医方的告知行为,由于施行手术是在一定程度上“破坏”人体而达到治疗效果,患者对手术的同意及对手术后果的接受,应当建立在对手术风险充分认识的基础上,否则不能视为真正意义上的同意。  本案中,被告医院的告知内容,前3点没有明确提及手术可能会影响提上睑肌,而原告......


·患者的隐私权
      隐私权所保护的对象是隐私,隐私的一项重要内容是私人领域,包括个人的隐秘部位,如身体的隐秘部位。很显然,隐私权是私权,属于人格权的一种,权利人对自己的隐私依照自己的意志进行支配,可以利用、维护、隐瞒,准许或者不允许他人知悉自己的隐私。对隐私权的侵犯往往被人......


·病人的知情权
      医生的任何诊疗活动都必须让病人真正知情。医生的告知不应局限于是什么病,像什么叫“肺纹理增强”、什么是“占位性病变”等医学术语,都应该用通俗的语言解释清楚,必要时还要给予疏导,让患者树立起战胜疾病的信心。现实中,不少医生认为专业上的问题和病人无法沟通,据笔者从医......


·员工签订私了协议后,还能主张工伤赔偿吗?
      劳动者遭受工伤与用人单位达成私了协议后,又要求工伤赔偿的,协议效力如何认定,这需要区分情况。一方面,如果协议是劳动者已认定工伤和评定伤残等级的前提下签订,且不存在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情形的,应当有效;但是如果劳动者能举证证明存在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等情形,符......

·额外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条件
      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一种弥补,具有补偿性;额外经济补偿金是行政机关以规章的形式对用人单位不履行法定义务而规定的一种处罚,具有惩罚性。目前,用人单位在解除与劳动者之间劳动合同的时......

·劳动合同法十大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于2007年6月29日经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这部法律在1994年劳动法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了对员工的保护力度,提升了用人单位人力资源的管理成本。新法出台后,必将给实施多年的各地劳动合同条例和已确定的劳动......

·放纵走私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放纵走私罪,是指海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法律规定,明知是走私行为而予以放纵,使之不受查究,情节严重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海关监管制度。......

·检察院提起的民事公益诉讼由哪个法院管辖?
      市(分、州)人民检察院提起的第一审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基层人民检察院提起的第一审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由被诉行政机关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刑事诉讼代表人具备的条件
      由于诉讼代表人是代表单位犯罪案件中的单位被告人参加诉讼活动,依法行使单位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履行单位被告人的相关诉讼义务(接受刑罚的义务除外)。因此,并非什么人都可以作为刑事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的,只有具备一定的必备条件的人,才能成为诉讼代表人代表单位被告人参加......

·聚众冲击军事禁区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聚众冲击军事禁区罪,是指非军职人员违反法律规定,聚众冲击军事禁区,严重扰乱军事禁区秩序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复杂客体,不仅侵犯了军事设施的保......

·汽车电机电器产品购销合同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合同编号:(  )  字第   号第  页   ┌──┬──┬──┬──┬─┬─┬─┬─┬─┬───────────┐  │序 │  │  │  │牌│计│ │ │ │ 交提......

·如何判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合同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还是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具体是指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合同效力的起始和终止的时间。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关系即告终止。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还可以续订劳动合同,延长期限。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可以是较短时间的......

·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是指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发行股票或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的客体为复杂客体,即国家对证券市场的管理制度以及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南京病人权利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微信号
最新咨询
·交通事故,法院判了,肇事者说没钱不拿钱,我们也多次xx院,要
·贷款担保人如何将损失降到最低
·以这种理由起诉离婚,理由充分吗?
·老公被刑事拘留,超过48小时,我们怎么办?
·因货车帮app系统误判,造成用户个人损失(已经缴纳保证金),
·如果父亲没有能力支付抚养费能否向父亲的家人索要呢?
·楊律师你好,我想了解一下,宁波诈骗案现在进展情况,我弟在21
·你好,我结婚两离婚了,想要退彩礼,可女方一直不愿意退,领证后根本很少在一起,近一来都不在家的,
·我现在可以到法院申请执行令吗?
·吴律师请问你的,你的办公地点?
·我的货运资格证办好了,我和办证的黄牛有些冲突,然后现在他不给我邮寄货运资格证,能
·劳动法,我的老板扣了我400元因为我把发票开错误了
·我是离婚,当时孩子15岁。公租房判给我租住。孩子结婚了,在我的资助下另外买了房子
·亲戚跟人打架,导致对方轻伤,已经拿了七八万了,对方也出院了,
·帮查一下是不是押在柳州市第一看守所
·20182月份朋友找我担保贷款,可一查我010七月五号有两笔三户联保贷款,贷款期限到201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