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手机版
·首页 > 法律知识 > 医疗纠纷 > 医疗诉讼指南 > 赔偿标准>>人身损害赔偿的计算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的计算标准
南京律师网 www.njLawyer.cn [

摘要: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二)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

  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二)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五)残废者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赔偿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凭医院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丧葬费标准支付。
  (八)死亡补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补偿十年。对不满十六周岁的,年龄每小一岁减少一年;对七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均不少于五年。
  (九)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对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抚养到十六周岁。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扶养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对其他的被抚养人扶养五年。
  (十)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一)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人身损害赔偿的计算标准

<<事发地*
<<手机号*


■ 法律问答
·我老婆所在的公司电信诈骗而我老婆只是普通员工什么都不知道
·我没有赶上发人头费,为什么我就没有?
·我是做xx其他买家xx网站的订单下到我xx店铺 我要投诉xxsan
·有一个朋友欠我钱 打的欠条 都是他写?该写我名字的地方也是他写?就他按的手印 拿
·因为感情破裂,到今年3月份就分居满两年了。第二次起诉能判决离
·老婆取诉离婚,但是我不离,法院怎样办啊,但是我拿了传单了
·涉嫌诈骗罪拘留在外省可以申诉保释吗
·欠钱不还耍赖,有借条
·我五月30号晚上八点左右被网上诈骗了,报警了可是到现在都没有
·交通管理部门,对当地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不服
·为自己讨说法,请给点帮助
·关于房子回迁怎么变成小产权了
·办信用卡,我想知道,我想知道,我的身份证复印件和信用卡号,被
·我不辞职,直接离职要付法律责任吗
·咋骗76000了,能不能缓刑,
·咨询拆迁房的事情

■ 相关内容
·人身损害赔偿的计算标准
      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二)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


·医疗事故赔偿标准的参照
      1.误工费、陪护费的计算,以“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为参照系。即: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


·死亡赔偿金的计算
      死亡赔偿金的计算和由来  1、职工死亡抚恤补助。  在《工伤保险条例》与《解释》之前,企业或事业单位大多执行的是因病死亡一次性抚恤(或工亡补助)10个月工资,因公(工)死亡20个月,烈士40个月,这是福利政策规定的性质。而《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为48-60个月,是保险......


·医疗事故的赔偿项目
      1.医疗费  受害人在医疗事故发生后因健康受损需要进一步治疗,无论患者经治疗后痊愈、残废还是死亡,这其中都有部分医疗费用属于因医疗事故发生而支出的不必要的费用,如果医疗事故造成了不良后果需要进行长时间的后续治疗,还需......


·离婚损害赔偿
      1、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目前我国离婚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同时法律只规定了一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的、具有虐待、遗弃行为的等四种情形可以提离婚损害赔偿。出轨在离婚财产分割上会被视为过错,财产分割会向无过错方适当倾斜,但在离婚损......

·签订租赁合同的基本原则
      签订租赁合同的基本原则如下:  1)当事人地位平等原则。  2)当事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  3)当事人参与租赁业务时,适用同一法律,具有平等的地位。......

·关于“公之于众”
      “公之于众”,是指向公众公开,使公众知晓。著作权人将作品“公之于众”是著作权人公开发表自己作品的权利,该权利只属于著作权人,其他任何人均无权行使,未经著作权人同意,私自发表他人作品的行为,是侵犯著作权人发表自己作品的权利的行为。......

·可以进行财产保全的对象有哪些?
      根据法律的规定和现实情况,可以进行财产保全的对象主要是被告所有、占有、享有的实物财产和财产权利。具体主要有:1、被告在银行开立的账户(户名必须与被告名称一致)及存款。2、被告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登记在案的、拥有所有权的房产,或者拥有使用权的土地。3、被告对外投资......

·提单的分类和功能
      提单:是指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经由承运人接收或者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海商法》第71条)简称B/L,在对外贸易中,运输部门承运货物时签发给发货人的一种凭证。收货人凭提单向货运目的地的运输部门提货,提单须......

·战时残害居民、掠夺居民财物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战时残害居民、掠夺居民财物罪,是指战时在军事行动地区,残害无辜居民或者掠夺无辜居民财物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战时群众工作秩序。我军历来有严格的......

·被拆迁人如何取得拆迁补偿款?
      被拆迁人在与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协议时,就应将补偿金额、付款方式、付款期限等作明确约定,届时拆迁人应当在该协议约定的付款期限内,将拆迁补偿款存入指定银行,并将银行开具的补偿款存款单据交付给被拆迁人。...

·房屋买卖合同解除有哪几种方式?
      1.房屋买卖纠纷通常包括一手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和二手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解除也应当符合合同法对合同解除的以上规定。具体而言,当事人可依法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事由包括:(1)、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

·补办结婚登记,婚姻关系的效力起止于何时?
      1、补办结婚登记与补办结婚证区别:1)针对的对象不同。新婚姻法增加的补办结婚登记是针对那些符合婚姻法关于结婚的实质要件,举行了结婚仪式或已经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履行法定的结婚登记手续的男女;而补领结婚证是指那些已经办理过结婚登记手续,但因结婚证丢失或损毁,......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本人不能说明其来源是合法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工......

 
南京赔偿标准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微信号
最新咨询
·我老婆所在的公司电信诈骗而我老婆只是普通员工什么都不知道
·我没有赶上发人头费,为什么我就没有?
·我是做xx其他买家xx网站的订单下到我xx店铺 我要投诉xxsan
·有一个朋友欠我钱 打的欠条 都是他写?该写我名字的地方也是他写?就他按的手印 拿
·因为感情破裂,到今年3月份就分居满两年了。第二次起诉能判决离
·老婆取诉离婚,但是我不离,法院怎样办啊,但是我拿了传单了
·涉嫌诈骗罪拘留在外省可以申诉保释吗
·欠钱不还耍赖,有借条
·我五月30号晚上八点左右被网上诈骗了,报警了可是到现在都没有
·交通管理部门,对当地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不服
·为自己讨说法,请给点帮助
·关于房子回迁怎么变成小产权了
·办信用卡,我想知道,我想知道,我的身份证复印件和信用卡号,被
·我不辞职,直接离职要付法律责任吗
·咋骗76000了,能不能缓刑,
·咨询拆迁房的事情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