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手机版
·首页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遗产继承>>法定第一继承人是谁?
法定第一继承人是谁?
南京律师网 www.njLawyer.cn [

摘要:通常只有在法定继承的情况下,才需要严格区分第一继承人与第二继承人。而根据法律的规定,在有第一继承人的情况下,第二继承人是不能继承遗产的。那么这个第一继承人是谁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第一继承人是谁1、配偶合法婚姻关系中配偶双方互为第一顺序继...

  通常只有在法定继承的情况下,才需要严格区分第一继承人与第二继承人。而根据法律的规定,在有第一继承人的情况下,第二继承人是不能继承遗产的。那么这个第一继承人是谁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第一继承人是谁

1、配偶

合法婚姻关系中配偶双方互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所以,同居关系的双方、婚姻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的双方互不享有继承权。须注意:

(1)配偶一方在离婚诉讼中死亡的,另一方仍为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

(2)被宣告死亡人(若于判决宣告时并未自然死亡)于判决宣告之后才自然死亡的,若死亡宣告的判决尚未撤销,其原配偶即使尚未再婚,也不享有继承权。

2、父母

父母包括被继承人的生父母、养父母和形成扶养关系的继父母。继父母继承了继子女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生子女的遗产。须注意:生父母对被他人收养的亲生子女不享有继承权。

3、子女

包括被继承人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须注意:

(1)继子女继承了继父母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生父母的遗产;

(2)养子女不能继承生父母的遗产。

养子女对生父母扶养较多的,可以作为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适当分得生父母的遗产。

4、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或者丧偶女婿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无论其是否再婚,均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5、名为养孙子女的养子女

名义上为养孙子女,实际上属于养父母与养子女关系的,该“养孙子女”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6、代位继承人

代位继承人代自己的父母参与继承,当然是第一顺序的继承人。

7、胎儿

胎儿的父亲死亡,给胎儿保留应继份额的时候,胎儿的地位相当于第一顺序的继承人。不过,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胎儿的应继份由其父亲的继承人继承。

二、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哪些

1、兄弟姐妹

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养子女与生子女之间、养子女与养子女之间,亦属“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只有彼此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才能互为第二顺序的法定继承人)。继兄弟姐妹之间相互继承了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亲兄弟姐妹的遗产

2、祖父母、外祖父母

被继承人死亡的,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均可作为第二顺序的继承人参与继承。须注意,祖父母、外祖父母死亡时:

(1)孙子女、外孙子女不属于第二顺序的继承人,由其父母作为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参与继承;

(2)其父母先于祖父母、外祖父母死亡的,孙子女、外孙子女也不是“第二顺序继承人”,而是以“代位继承人”的身份参与继承,其在法律上的地位相当于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一继承人又叫做第一顺序继承人,当然第二继承人也就可以叫做第二顺序继承人。实践中,上述七类人就属于法律规定的第一继承人,而在确定第二继承人的时候,需要注意,孙子女与外孙子女是不包括在内的。


法定第一继承人是谁?

<<事发地*
<<手机号*


■ 法律问答
·债务纠纷房客欠房租水电费
·租的库房,合同内标明有水电,但是房东和物业把我电停了
·周律师你好,我是19年3月份受了工伤,20年9月签定为9级,
·我就只能叫挖掘机方走吗?
·我在合肥瑶海区皇马馫街买了一间商铺!被骗?
·我们家农村的房子住了30,现在房子漏水想拆了重建,请问需要什么手续,要
·我跟我女朋友分手了,分手后她却告诉我她怀了我的孩子
·我跟我男朋友没扯结婚证有一个两岁的孩子,孩子的户口在他那边,但是他一点责任担当都
·18被人恶意骚扰
·经媒人介绍结婚的,婚前媒婆她家里人都隐瞒有七八年糖尿病病史,
·我是2016买的房子一直没装修今才装修就是把门改了还不是承重墙物业就不给退装修保
·你好!物流公司欠我运费,已经要了一年多,今天说明天给,明天说
·请贵所转告我伊宁市特克思县看守所接待室电话号码?我河北手
·律师,我和我同学被另一个高中同学骗钱不还,现在躲起来不回信息,我们要维权!
·您好贾律师:想咨询宅基地纠纷的诉讼流程
·干预别人个人生活,有什么罪

■ 相关内容
·中国的文化遗产怎么保护
      都知道我国是拥有五千年历史文化的滔滔大国,我国的文化遗产也是数不胜数,每个人都能说出一两个,但是中国的文化遗产有哪些呢?要怎么保护呢?其实总共有52个各种各样的文化遗产。作为一个中国人,肯定要对这些遗产有所了解才不失为一个中国人,更要细心保护他们。下面就让我们带......


·夫妻离婚财产继承子女是否享有继承权?
      在当今这个社会,您都知道的是,夫妻一旦离婚,孩子就需要选择跟谁一起生活,另外一方需要给抚养费,通常情况下,父母的离婚对孩子的一些权益都没有影响。但是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许多人不知道离婚后,孩子的继承权问题,比如说夫妻离婚财产继承子女是否享有继承权?那么,接下来......


·养老保险计算公式是什么,余额继承是什么?
      养老保险是我国社会保险五种保险中的一种,是对那些能够解除劳动关系、年老没有劳动能力而不能继续工作的人的一种保障性的保险。养老保险的领取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养老保险也有专门的计算公式来计算应该领取的数额。若是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个人死亡的,保险金死否能作为遗产继承......


·父母离异后财产继承人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近些年,我国离婚率高居不下的问题,不仅对家庭和谐、社会稳定带来了不利影响,而且因为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财产继承等延发性问题,造成一系列纠纷不断,不仅伤害了亲人间的感情,而且对子女后代也留下一些不安定隐患,那么,按照相关法律父母离异后财产继承人是如何规定的呢?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内容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内容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等有关部门以及工会等组织,应当采......

·合作开发合同的法律定义
      合作开发合同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共同出资、共同参与、共同研究开发完成同一研究开发项目,共同享受效益、共同承担风险的合同。  从上述对合作开发合同的概念可以概括出合作开发合同应符合的条件:  一、订立合作开发合同的应当是有两个或两个以上......

·侵犯夫妻共同财产在我国应该如何处理?
      当代社会,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夫妻共同财产是一个比较常见也是您比较熟悉的一个名字,夫妻共同财产在平时也是会受到他人的侵犯,很多人都想要清楚了解侵犯夫妻共同财产在我国应该如何处理?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一、侵犯夫妻共同财产在我国应该如......

·土地使用权评估公式的方法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评估公式的方法是什么?现代社会,土地仍然是人们讨论的热门话题之一,为了利用好土地,改革土地制度,在一定的时期内需要对土地的使用权进行评估,在现实生活中,土地使用权评估是有几种方法的。那么,土地使用权评估公式的方法是什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

·网络诈骗的定罪证据有哪些
      网络诈骗的定罪证据有哪些?随着网络的普及,现在的犯罪分子已经逐渐将自己的思路革新,慢慢的向网络化靠近,将网络诈骗视为自己的新的领地进行开拓,那么您在遭遇到网络诈骗时,该如何取证呢?网络诈骗的定罪证据又有哪些呢?接下来让我们一起来了解吧。一、物证、书证:(......

·烟台市征地补偿新标准是怎样的
      烟台市征地补偿新标准是怎样的烟台市征地补偿新标准是怎样的(一)征地补偿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菜田平均每......

·很多时候,在对交通事故赔偿纠纷进行处理的时候,当事人不一定就
      很多时候,在对交通事故赔偿纠纷进行处理的时候,当事人不一定就会选择通过诉讼的方式进行,还有可能在第三方的主持下进行调解。那具体来说,交通事故调解赔偿流程是怎样的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交通事故调解赔偿流程是怎样的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财产保全可以吗?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财产保全可以吗?国家机关在处理民事诉讼的时候,出于更加人性化的考虑,为了更好的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几乎普遍使用了财产保全制度。可是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迄今为止,还很少有法院适用财产保全制度,给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执行造成了一定困难。下面我们......

·最高检刑诉法司法解释全文是什么
      刑诉法司法解释全文是什么"/>在日常生活当中,有一些违法分子所犯的案件,如果涉及到刑事案件当中的话,刑事案件相比起来对社会的危害是比较大的。所以说我国特制定的刑事诉讼法,是服务于刑事案件的一道程序法,并且刑事诉讼法随着时间的进步也做了一些新的修订。在下文中我们就......

·刑事案件申请再审有无时效规定?
      我国刑事诉讼法没有关于再审诉讼时效的规定,也就是说,只要符合再审立案条件的,当事人可随时申请,法院可随时提起再审www.njLawyer.cn。但是,这与有关追诉时效的规定在立法上产生了冲突。  一方面,如果在属于有追诉时效限制的情况下,超过追诉时效后,当事人又发现存在......

 
南京遗产继承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微信号
最新咨询
·债务纠纷房客欠房租水电费
·租的库房,合同内标明有水电,但是房东和物业把我电停了
·周律师你好,我是19年3月份受了工伤,20年9月签定为9级,
·我就只能叫挖掘机方走吗?
·我在合肥瑶海区皇马馫街买了一间商铺!被骗?
·我们家农村的房子住了30,现在房子漏水想拆了重建,请问需要什么手续,要
·我跟我女朋友分手了,分手后她却告诉我她怀了我的孩子
·我跟我男朋友没扯结婚证有一个两岁的孩子,孩子的户口在他那边,但是他一点责任担当都
·18被人恶意骚扰
·经媒人介绍结婚的,婚前媒婆她家里人都隐瞒有七八年糖尿病病史,
·我是2016买的房子一直没装修今才装修就是把门改了还不是承重墙物业就不给退装修保
·你好!物流公司欠我运费,已经要了一年多,今天说明天给,明天说
·请贵所转告我伊宁市特克思县看守所接待室电话号码?我河北手
·律师,我和我同学被另一个高中同学骗钱不还,现在躲起来不回信息,我们要维权!
·您好贾律师:想咨询宅基地纠纷的诉讼流程
·干预别人个人生活,有什么罪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