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手机版
·首页 > 法律知识 > 交通事故 > 交通事故处理>>陕西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案例
陕西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案例
南京律师网 www.njLawyer.cn [

摘要:每年,因交通事故而死亡的事件不断发生,由此给受害家庭带来的伤害更是难以想象的。伤痛可能无法抚平,只能在金钱上给予一定补偿,让其家人的生活不至于陷入经济困难。其中,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是极为重要的一项。下面为您讲解陕西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案例的赔偿。交通事故的赔偿...

  每年,因交通事故而死亡的事件不断发生,由此给受害家庭带来的伤害更是难以想象的。伤痛可能无法抚平,只能在金钱上给予一定补偿,让其家人的生活不至于陷入经济困难。其中,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是极为重要的一项。下面为您讲解陕西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案例的赔偿。

交通事故的赔偿项目包括必赔付项目和其他赔付项目。 必赔付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其他赔付项目指的是直接财产损失费、车辆停运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

陕西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案例:

2016年5月20日12时许,刘某驾驶摩托车行驶至陕西国际展览从长安中路交叉路口时,与余某驾驶的面包车发生碰撞,导致刘某当场死亡的交通事故。余某负全部责任,当场交警对余某进行了拘留。刘某,男,55岁,本地人,两个小孩已成年,父亲83岁,母亲81岁,兄弟姐妹3个。

根据陕西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刘某家属最终得到的赔偿金额如下:

1、死亡赔偿金:30226.71元/年×20年=604534.2元

计算公式:死亡赔偿金=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 20年

关于“20年”,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比如61岁,计算为19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2、丧葬费:56401÷2=28200.5元

计算公式:丧葬费=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3、交通费:3500元

4、住宿费:2000元

计算公式:住宿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时间5、家属误工费:1310元/月÷30×3人×15天=1965元

6、被抚养人生活费:74654.5元

父亲:83岁 22396.35×5年÷3=37327.25

母亲:81岁 22396.35×5年÷3=37327.25

刘某家属应得赔偿=764854.2元

计算公式:被抚养人生活费=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扶养年限

关于“抚养年限”,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7、精神抚慰金:50000元

此案司机余某犯有交通肇事罪,法院判决有期徒刑一年半,此案受害者家属选择单独民事起诉,如果受害者家属选择刑事附带民事起诉(跟刑事案件一并处理),法院将不支持精神抚慰金的赔偿。

通过我们在上文为您介绍的陕西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案例的这一真实案例,说明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赔偿金不是对死者本身失去生命的赔偿,生命无价,也无法予以赔偿。立法上设立死亡补偿费的目的在于安定死者家属的生活,抚慰死者家属所遭受的精神创伤,弥补死者家属所受到的相应的财产损失。赔偿金额的多少是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大小,以及受害者的亲属年限来确定赔付项目的赔付金额。

陕西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案例

<<事发地*
<<手机号*


■ 法律问答
·文件信函发给对方拒收怎么办
·想离婚男方不愿意离婚!无财产!有一个六岁孩子。上个月户口迁回
·安徽阜阳颍泉区看守所,我可以写信进去吗
·急离职,你好!律师:我想请问下你
·沈律师,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原来是有家庭的,因为我出轨了,
·孩子脚面意外受伤
·法定节假日上班不发三倍工资,用调休替代可以吗
·我想买一套没有房产证的房子,双方签和约的话要注意那些,怎样才能合法有
·把老婆打轻伤,她一有外遇我酒后打她
·我工资被拖欠,老板天天都是过两天,你问他要他就说没钱,现在媳妇把我一纸诉状递到法
·你好,我有客户欠我货款一直拖,不给,请问收费怎么收的,货款2
·本人明年10月份合同到期。
·请问交通事故左脚后半月板撕裂到那里去做坚定伤残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老人在医院陪床不幸摔跤骨折两处,做手术花了
·我与我老婆双方没有结婚证,后来我没有与我老婆在一起了,小孩她带着,小孩子是个男孩
·合同没到期,用人单位就终止合同,是否有的赔偿 谁可以给我个案例 很急 谢谢各位大

■ 相关内容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同等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发生交通事故后,通常会打报警电话找交通警察来处理。交警到达会依据现场情况、您的陈述、摄像头录像等确定各方所应承担的责任,依据现行的法律法规,责任有全部责任同等责任等,那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同等责任的情形有哪些?为您解答。一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另一方当事人无下列情......


·应该如何认定交通事故的责任
      除了可以由当事人自行处理的交通事故外,只要是由公安交警介入处理的都是需要先对事故责任作出认定,这样才能确定当事人双方对事故承担的赔偿比例。那具体应该如何认定交通事故的责任呢?现在,我们将在下面的文章中就该问题做详细的阐述,希望能帮助您解决相关的法律问题。一、应......


·动迁房几年可以交易
      动迁房几年可以交易在购买拆迁安置房时,您有没有想过动迁房可以买卖吗,几年可以交易这些问题呢,动迁房是可以买卖的,但是动迁房买卖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在下文中对动迁房几年可以交易这个问题进行了相关介绍,请您往下阅读。一、动迁房几年可以交易根据相关法规......


·如何认定破坏交通设施罪
      从我国刑法对破坏交通设施罪的处罚规定来看,破坏交通设备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那么什么是破坏交通设施罪,应该怎么认定破坏交通设施罪呢?一起来看看下文吧。一、什么是破坏交通设施罪?破......


·员工怀孕期间可以强行解除合同吗?
      员工怀孕期间可以强行解除合同吗?一、员工怀孕期间可以强行解除合同吗?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故女职工怀孕的,用人单位不能终止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相应的合同期限应当顺延至劳动者哺乳期......

·离婚期间孩子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离婚时孩子的归属权是夫妻双方产生争议无法协议离婚的最重要的一个原因,经过诉讼离婚后,法院会将孩子的抚养权判决给一方,另外一方需要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抚养费判定时是有标准的,那离婚期间孩子抚养费标准是什么?一、离婚期间孩子抚养费标准是什么?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

·个人土地使用申请书怎么打?
      个人土地使用申请书怎么打?我国实行的是土地国有制度,土地使用是需要经过主管部门批准的,在此之前需要提交土地使用申请。可是对于此问题,很多人都不清楚。那么,个人土地使用申请书怎么打?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什么是土地使用?土地......

·工厂倒闭怎么收工资,相关规定有哪些
      工厂倒闭怎么收工资,相关规定有哪些一、公司破产员工赔偿标准公司破产了,员工的赔偿标准怎么样?公司应当支付的职工补偿除了拖欠的职工工资,还有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费用,应当划入职工个人帐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

·农村男女离婚财产分割
      在农村,如果夫妻之间离婚就少不了会对其财产进行分配。说到分财产,那就有一个您都耳熟能详的名词--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把离婚时候的财产都算是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平均分配,那肯定是会导致很多很多的矛盾的,下面我们将为您介绍一下,农村男女离婚财产分割是如何进行的?1、财......

·公司法人会影响信用对企业信用有怎样的理解
      公司法人会影响信用对企业信用有怎样的理解公司法人会影响信用主要是针对企业信用来说的,企业信用是一个公司发展的重要因素,只有好的企业信用才能使公司更好地更快的发展,也才能使公司在商业大潮中赢得一席之地,一旦公司信用受到破坏就会使得公司的发展受到很大的制约,同时也......

·公司股东变更要多久?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公司股东变更要多久?需要准备哪些资料???近期有朋友问公司的股东有变动,手续该怎么走?多久能办完?今天我们就来跟您讲解公司股东变更要多久这个问题。我们今天主要说的是内资企业中的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股东变更,公司股东变更的类别是分2种,公司股东变更和公司股东姓名变......

·夫妻离婚房产怎么过户
      夫妻离婚的时候,如果要对房产进行过户的话,一般到当地的房管局直接进行过户就可以了,整个过户的流程也比较简单。不过提前了解一下生活中夫妻离婚房产怎么过户的这一问题,肯定是有备无患的。最起码在进行过户的时候能够前期将一些需要准备的材料准备齐全,这样也可以节省双方的......

·交通事故十级工伤伤残鉴定标准是怎样的?
      由于社会生活具有不确定性,且随着近年来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私家车等类型车辆的增加,导致了交通事故的频繁发生。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受害人会为了得到经济补偿,会向有关机构提出做工伤鉴定的请求,鉴定机构若认定为十级伤残的,需要按照交通事故十级工伤伤残鉴定标准,进行鉴定......

·法院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有哪些
      法院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有哪些一、法院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有哪些因企业自主进行改制引发的争议,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付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劳动者与未办理营业执照、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营业期限届满......

 
南京交通事故处理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微信号
最新咨询
·文件信函发给对方拒收怎么办
·想离婚男方不愿意离婚!无财产!有一个六岁孩子。上个月户口迁回
·安徽阜阳颍泉区看守所,我可以写信进去吗
·急离职,你好!律师:我想请问下你
·沈律师,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原来是有家庭的,因为我出轨了,
·孩子脚面意外受伤
·法定节假日上班不发三倍工资,用调休替代可以吗
·我想买一套没有房产证的房子,双方签和约的话要注意那些,怎样才能合法有
·把老婆打轻伤,她一有外遇我酒后打她
·我工资被拖欠,老板天天都是过两天,你问他要他就说没钱,现在媳妇把我一纸诉状递到法
·你好,我有客户欠我货款一直拖,不给,请问收费怎么收的,货款2
·本人明年10月份合同到期。
·请问交通事故左脚后半月板撕裂到那里去做坚定伤残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老人在医院陪床不幸摔跤骨折两处,做手术花了
·我与我老婆双方没有结婚证,后来我没有与我老婆在一起了,小孩她带着,小孩子是个男孩
·合同没到期,用人单位就终止合同,是否有的赔偿 谁可以给我个案例 很急 谢谢各位大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