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手机版
·首页 > 法律知识 > 交通事故 > 交通事故处理>>铁路交通事故导致行人死亡赔偿金的规定
铁路交通事故导致行人死亡赔偿金的规定
南京律师网 www.njLawyer.cn [

摘要:随着现在经济的飞速发展,交通运输业也是发展迅速,每年的交通事故频率也随之增加。相比铁路交通事故要比汽车交通事故会少一些,但是也同样在发生。那么对于铁路交通事故有哪些规定,火车撞到行人是如何界定责任的,铁路交通事故导致行人死亡赔偿金又是怎么算的。的我们为您简单解...

  随着现在经济的飞速发展,交通运输业也是发展迅速,每年的交通事故频率也随之增加。相比铁路交通事故要比汽车交通事故会少一些,但是也同样在发生。那么对于铁路交通事故有哪些规定,火车撞到行人是如何界定责任的,铁路交通事故导致行人死亡赔偿金又是怎么算的。的我们为您简单解释一下。
一、铁路交通事故赔偿责任界定。
铁路运输中发生人身损害,铁路运输企业举证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不可抗力造成的;
(二)受害人故意以卧轨、碰撞等方式造成的。
因受害人翻越、穿越、损毁、移动铁路线路两侧防护围墙、栅栏或者其他防护设施穿越铁路线路,偷乘货车,攀附行进中的列车,在未设置人行通道的铁路桥梁、隧道内通行,攀爬高架铁路线路,以及其他未经许可进入铁路线路、车站、货场等铁路作业区域的过错行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根据受害人的过错程度适当减轻铁路运输企业的赔偿责任,若铁路运输企业未充分履行安全防护义务的,承担百分之八十至百分之二十之间承担赔偿责任;
若铁路运输企业尽到了安全义务,应承担全部损失的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十。同时规定,受害人因卧轨等造成人身损害的,铁路运输企业不承担赔偿责任。另外,该司法解释加大了对限制行为能力人的保护,若监护人有过错的,铁路运输企业承担全部损失的百分之五十以上。如果监护人及受害人自身均有过错的,则赔偿比例不低于40%。
二、铁路交通事故导致行人死亡赔偿金赔偿规定。
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根据客观计算方法,以定型化赔偿模式来确定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标准和赔偿年限,具体为:一次性赔偿20年,死亡赔偿是固定的,受害人是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其计算公式为:
(1)城镇居民为: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60周岁以上的为(实际年龄-60);75周岁以上为5年]。
(2)农村居民为: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N[N:60周岁以下为20年(含);60周岁以上:N=(实际年龄-60);75周岁以上为5年]。
(3)60周岁以下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
(4)60周岁—75周岁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实际年龄-60)]。
(5)75周岁以上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
以上是我们对于铁路交通事故中火车撞到行人的一些法律规定,以及铁路交通事故导致行人死亡赔偿金如何计算。我们在此呼吁您一定要注意安全,尤其是在无人看管的铁道路口更要注意,铁路部门也应该加强防护,尽量保证行人的安全,双方一起努力减少铁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铁路交通事故导致行人死亡赔偿金的规定

<<事发地*
<<手机号*


■ 法律问答
·结婚8年,一男一女,20年共同买一套房子首付22万,其中男方
·在公司上班差不多四个月,没有劳动合同,现在已经离职,工资还没
·待岗解除合同的补偿规定,您好!建议申请劳动仲裁
·发票问题 求专家指导一下
·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不交社会保险
·宁乡市看守所王煤大道附近的邮编
·老人的赡养,子女不给钱
·车辆保险和审逾期一了,如果去审车怎么申,保险和审车可以同时进行吗
·网络代购,被骗3000多元,详细银行卡转帐记录
·胫股平台鉴定沒有成伤残怎么
·需要办理身份证,可以办理吗
·劳动纠纷,好心律师您好!A公司属下一个分公司因某种原因要处置
·我们自己该怎样去维护我们的权益了?
·我老公在一个新的房地产公司工作两了,一分钱都不给,
·我结婚快两年了,当时在农村办的仪式没领结婚证,现在孩子1岁多了,因为家庭原因,我
·黄某人欠我2018年工资两万块迟迟不给

■ 相关内容
·驾车撞死人怎么进行赔偿
      驾车撞死人怎么进行赔偿机动车辆在运营过程中,因有关人员实施违反道路交通法规的行为,造成他人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就是交通事故,构成交通事故引起损害赔偿责任。那驾车撞死人的该怎么赔偿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


·二手房交易一般都是个人之间的买卖行为,对比开发商出售的商品房
      二手房交易一般都是个人之间的买卖行为,对比开发商出售的商品房,在交易的复杂性上,因房源“质素”和卖方性质不同而使二手房交易的难度要更大一些。特别是对产权状况的了解程度直接影响着二手房买卖的质量,也是购房者主动出击免除后患必不可少的功课。那么在现实中二手房产权问......


·交通事故轻伤扣车对方不配合处理怎么办?
      如果我们开车不小心把人撞了,交警在处理交通事故时候会先把车扣下,等待双方处理好赔偿问题,交通事故处理完毕后会让我们把车领回。如果我们遇到交通事故轻伤扣车对方不配合处理怎么办?下面我们给您带来相关的内容介绍。一、交通事故轻伤扣车对方不配合处理怎么办?1、尽早让交警......


·机动车牌照去哪里办理?
      机动车牌照去哪里办理?.随着我国人民经济水平的提高,车辆已经不再像以前一样是奢侈品,现在车辆已经成为十分普及的家庭代步工具。而机动车的牌照和人们的身份证一样,都是身份的象征,所以,在车辆买回来之后,应及时办理机动车牌照,才可以合法上路。那么,机动车牌照去哪里办......


·生产、销售假药罪的辩护词
      1、辩护词之罪轻辩护(1)被告人姜某主观恶性不深,参与犯罪的程度较轻,一审法院对上述诸多酌定从轻情节未予认定,量刑违背了罪责性相适应原则被告人姜某从未有过制售假药的故意,是出于打工赚钱的目的,很懵懂的成了犯罪的帮凶,起初对李静制售假药并不知情,正如一审查明的......

·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公司、企业的正常管理秩序和市场竞争秩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是一种有序的法制经济,......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
      一、概念及其构成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是指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致使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侵犯的客体是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正常活动和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教育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基础,......

·怎样计算车祸死亡赔偿金
      怎样计算车祸死亡赔偿金?一、如何计算车祸死亡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是指在受害人因遭受人身伤害失去生命的情形下,由赔偿义务人给予其家属的一定赔偿费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9条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

·河南省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有哪些
      现如今社会上有很多诈骗案的消息传来,已经有很多的人成为了诈骗案的受害者。不管是全国的哪个省市都有发生,其实现在诈骗案的多发主要还是因为网络的不断发展。接下来我们就以河南省诈骗罪为例,具体讲解下诈骗案的立案标准。一、《刑法》规定的诈骗罪立案标准根据《最高人......

·国家赔偿由谁支付
      做出国家赔偿的,必须是在一定的范围内,并且要符合国家赔偿法的要求。您都听说过国家赔偿,但是您有没有想过国家赔偿由谁支付。您在申请国家赔偿以后,经过审核通过符合条件的就会支付赔偿款。具体的内容随我们一起看看吧。一、国家赔偿由谁支付国家赔偿费用由各级人民政府......

·数罪并罚中的“数罪”标准
      罪数划分标准一罪与数罪,在一般情况下是比较容易区分的。但一些特殊的犯罪形态,诸如一行为产生数结果,或者数行为产生数罪,或者数行为按一罪论处等情况,如何确定其罪数呢?对此,国内外学者争议颇大。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1.客观标准说。主张此说者认为......

·未做工伤认定可以做伤残等级鉴定么
      在对工伤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一般是先进行了工伤认定,确认劳动者属于工伤范畴之后,那么才会实际进行伤残等级的鉴定,之后就会依据这个鉴定结果对受伤劳动者作出赔偿。那现实中,要是未做工伤认定,此时是否可以进行伤残等级鉴定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未做工伤认定......

·对立案材料的审查
      对立案材料三审查,是指对报案、控告、举报、自首等立案材料进行调查、分析与判断,以决定是否犯罪行为、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从而作出立案决定的行为。  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127条之规定,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对举报中心移交举报的线索进行审查后,认为需要初查的,应......

·如何区分劳动合同中的试用期和见习期
      一、试用期和见习期的相同点:1、两者都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刚刚建立劳动关系时使用的,是一个考察期、适应期。2、两者都有一定的期限,且都包括在劳动合同期以内。3、两者规定的劳动者待遇福利一般都低于正式职工。二、试用期和见习期的不同点:1、概念不同。见习......

 
南京交通事故处理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微信号
最新咨询
·结婚8年,一男一女,20年共同买一套房子首付22万,其中男方
·在公司上班差不多四个月,没有劳动合同,现在已经离职,工资还没
·待岗解除合同的补偿规定,您好!建议申请劳动仲裁
·发票问题 求专家指导一下
·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不交社会保险
·宁乡市看守所王煤大道附近的邮编
·老人的赡养,子女不给钱
·车辆保险和审逾期一了,如果去审车怎么申,保险和审车可以同时进行吗
·网络代购,被骗3000多元,详细银行卡转帐记录
·胫股平台鉴定沒有成伤残怎么
·需要办理身份证,可以办理吗
·劳动纠纷,好心律师您好!A公司属下一个分公司因某种原因要处置
·我们自己该怎样去维护我们的权益了?
·我老公在一个新的房地产公司工作两了,一分钱都不给,
·我结婚快两年了,当时在农村办的仪式没领结婚证,现在孩子1岁多了,因为家庭原因,我
·黄某人欠我2018年工资两万块迟迟不给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