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手机版
·首页 > 法律知识 > 损害赔偿 > 人身损害赔偿>>在什么情况下,电力设施产权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在什么情况下,电力设施产权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南京律师网 www.njLawyer.cn [

摘要:因高压电造成他人人身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电力设施产权人不承担民事责任:(一)不可抗力;(二)受害人以触电方式自杀、自伤;(三)受害人盗窃电能,盗窃、破坏电力设施或者因其他犯罪行为而引起触电事故;(四)受害人在电力设施保护区从事法律、行政法规所禁止的行为。...

  因高压电造成他人人身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电力设施产权人不承担民事责任:(一) 不可抗力;(二) 受害人以触电方式自杀、自伤;(三) 受害人盗窃电能,盗窃、破坏电力设施或者因其他犯罪行为而引起触电事故;(四) 受害人在电力设施保护区从事法律、行政法规所禁止的行为。

在什么情况下,电力设施产权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事发地*
<<手机号*


■ 法律问答
·我和好喝酒打起架来拉,起初俩个人在和酒:后来喝醉拉我打了他俩个耳光:他就打起我来
·输液心脏病猝死,你好,你好,门诊部给病人输液途中,病人心脏病猝
·女方刚生孩子不久,可以起诉离婚吗
·某某逾期一天按照以4000为基数的利4%收取每日逾期费用,合法吗
·三方协议问题,我前几天通过了一个公司的面试
·代书遗嘱有效性
·孩子下户口的问题,你好,你好,我已经结婚,孩子爸爸的户口在外地,
·欠债未还会有什么样的后果?
·律师,我们在四川南江做的工地,到现在快两年了,有协议,
·您好!我伙计昨天去的拘留所,我想问一下,我伙计在广饶县施工时
·公司责任人与厂家民事纠纷
·快递货到后卖家退货的话我们取快递了
·我婚前买房子 婚后永远是个人所有吗
·我们200多业主买了山投城上城的房子,当时置业顾问告诉我们房子的价格,这算不算开
·涉嫌组织,领导传销,但是老公一个人都没找来,我可以请律师吗?
·现在只知道他被关在安顺平坝看守所,也不知道是哪一个看守所,名

■ 相关内容
·因高压电造成人身损害,由谁承担责任?
      因高压电造成人身损害的案件,由电力设施产权人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但对因高压电引起的人身损害是由多个原因造成的,按照致害人的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原因力确定各自的责任。致害人的行为是损害后果发生的主要原因,应当承担主要责任;致害人的行为是......


·校园伤害事故侵权纠纷案件中举证责任倒置
      根据《民诉证据规定》的规定,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的依据有四种:(1)实体法对倒置证明责任作出了明确的规定;(2)法院通过司法解释或判例确立了证明责任倒置的规则;(3)由法官根据个案的具体情形裁量决定实行证明责任倒置,依据是《民诉证据规定》第7条......


·劳务关系中人身损害赔偿的责任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所谓劳务关系,是劳动者与用工者根据口头或者书面约定,......


·雇工致人损害案雇主赔偿后可以向雇员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雇主是否承担赔偿责任?如何承担?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


·财产刑及涉财裁判的执行程序
      第二百一十九条被判处罚金的罪犯,期满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裁定减少或者免除。第二百二十条没收财产的判决,无论附加适用或者独立适用,都由人民法院执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会同公安机关执行。中华......

·特殊自首与一般自首
      我国《刑法》第67条规定,自首是指犯罪分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行为。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由此可见,我国刑法将自首分为两种类型,理论界、实务界称之为一般自首和特殊自......

·死刑案件如何辩护?
      死刑案件不同于一般案件,辩护的成功与否直接关系到当事人的生命是否能够得以留存,那么对死刑案件的辩护就应当采取不同于一般辩护的方式。一般情况下,死刑案件首先要以能够保留当事人的生命为辩护的前提,而不能片面追求庭审效果,法庭上侃侃而谈,口若悬河,赢得满堂喝彩,但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法释〔2003〕19号  为正确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下简称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

·什么是单独海损?
         单独海损(ParticularAverage)是指保险标的物在海上遭受承保范围内的风险所造成的部分灭失或损害,即指除共同海损以外的部分损失。这种损失只能由标的物所有人单独负担。   保险公司是否对单独海损做出赔偿,与投保的险种有关——如果投保的是......

·劳务关系的常见情形
      一是用人单位将某项工程发包给某个人员或某几个人员,或者将某项临时性或一次性工作交给某个人或某几个人,双方订立劳务合同,形成劳务关系。这类从事劳务的人员,一般是自由职业者,身兼数职,自己通过中介机构存放档案,缴纳保险。  二是用人单位向劳务输出公司提出所需人......

·再审审查期限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再审;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民诉法司法解释第第三百九十八条审查再审申请期间,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依法提出再审......

·民事裁定书(不予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用)
      法院诉讼文书样式85    (××××)×执字第××号    申请执行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被执行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申请执行人×××于××××年××月××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公证处制发的(××××)××字第××......

·经济补偿金和经济赔偿金的区别
      经济补偿金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约定,在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支付给职工的经济补偿。它的性质是补助费用,不需要行为人存在过错或违法行为,适用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协商解除、劳动者提出、非过失性解除、经济性裁员)、......

·什么是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我国劳动法、1994年劳动部发布的《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以下简称《经济补偿办法》)等规定了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解除......

 
南京人身损害赔偿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微信号
最新咨询
·我和好喝酒打起架来拉,起初俩个人在和酒:后来喝醉拉我打了他俩个耳光:他就打起我来
·输液心脏病猝死,你好,你好,门诊部给病人输液途中,病人心脏病猝
·女方刚生孩子不久,可以起诉离婚吗
·某某逾期一天按照以4000为基数的利4%收取每日逾期费用,合法吗
·三方协议问题,我前几天通过了一个公司的面试
·代书遗嘱有效性
·孩子下户口的问题,你好,你好,我已经结婚,孩子爸爸的户口在外地,
·欠债未还会有什么样的后果?
·律师,我们在四川南江做的工地,到现在快两年了,有协议,
·您好!我伙计昨天去的拘留所,我想问一下,我伙计在广饶县施工时
·公司责任人与厂家民事纠纷
·快递货到后卖家退货的话我们取快递了
·我婚前买房子 婚后永远是个人所有吗
·我们200多业主买了山投城上城的房子,当时置业顾问告诉我们房子的价格,这算不算开
·涉嫌组织,领导传销,但是老公一个人都没找来,我可以请律师吗?
·现在只知道他被关在安顺平坝看守所,也不知道是哪一个看守所,名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