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手机版
·首页 > 法律知识 > 债权债务 > 讨债兵法>>股东变更后债务问题如何处理
股东变更后债务问题如何处理
南京律师网 www.njLawyer.cn [

摘要:股东变更后债务问题如何处理一、股东变更后债务问题如何处理在股权转让中,面临的债务承担法律风险主要体现为三个个方面:1、既有债务承担中的法律风险受让人需要全面了解既有债务的数额,是否设定了担保,利率以违约责任,债权人有无限制权利要求等,此类债务是否为不良债...

  股东变更后债务问题如何处理

一、股东变更后债务问题如何处理

在股权转让中,面临的债务承担法律风险主要体现为三个个方面:


1、既有债务承担中的法律风险 受让人需要全面了解既有债务的数额,是否设定了担保,利率以违约责任,债权人有无限制权利要求等,此类债务是否为不良债务等。对上述问题的考察,能使受让人在谈判中获得主动,并影响到交易的价格和受让后风险负担的大小,必须予以高度重视。


2、隐性债务承担中的法律风险 对于无法预计的负债,如果在股权转让协议预定的期限内发生,并且发生实际权利人的追索,该类责任或风险首先应当由目标公司承担,由此引发的股份转让的风险负担应当由股份转让协议约定。 因此,有关债务承担问题应列入风险负担条款予以约定。受让方所争取的是与出让方划清责任,要求在正式交割前的所有负债,不管是故意还是过失,均由出让方承担。但是要注意到,股权的转移并不影响到债权人追索的对象,受让方在成为目标公司股东后,仍然需要清偿该债务,再根据股权转让合同向出让方追偿。 另一方面,这也涉及到债权人利益的保护问题。如果股权转让导致公司合并或分立,应按照法定的通知时限要求通知有关的债权人,合并或分立后的债务由存续公司承担或按照协议承担。


3、隐瞒债务承担中的法律风险 对于出让方故意隐瞒真相,没有真实、全面、及时地向受让方批露既有负债或潜在负债的,属于违反信息批露义务的行为,违反了出让方有关公司债务的陈述与保证义务。当发生债务追索时,将严重影响受让方的股份转让合同的利益和预期的收益。

二、公司形式上的变更(股东变更后的税务问题) ?


公司形式上的变更包括有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等方面的变更。依据《公司法》、《工商登记管理办法》等法律规定,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等,对上述内容的变更均应当办理变更登记,但上述内容的变更不影响公司变更登记之前的债权债务,仍由公司享有和承担。不过,在变更登记后,公司应以书面形式告知公司的原债权人、债务人,以免造成误解,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纠纷。

此外,公司在变更法定代表人时需注意以下两点问题:

1、法定代表人变更后的公司要承担变更前公司的债权债务,即使新的法定代表人与前任法定代表人签定了不承担原债权债务和经济纠纷,

但所签协议仅为内部协议,对第三人没有拘束力,不能对抗债权人。

2、前任法定代表人作为公司股东,若其出资不足或抽逃出资的,即使法定代表人变更,也需要在出资不足部分对变更前的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三、公司内容上的变更

1、公司组织形式变更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公司组织形式的变更并不影响公司对其债务的承担。

比如《公司法》第9条有明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变更前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公司承继。”公司依法变更其组织形式后,原公司不再存续,但原公司的债权、债务不会因为原公司的不在而自动消失。为了有效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从法律上确认公司变更组织形式后的债权、债务的归属,避免纠纷。

2、公司股东变更

无论股东是否变更,公司主体不变,公司的债权债务延续,对外还是由公司承担责任和主张权利。在签订股权转让前,原股东应将公司的真实状况告知新股东,并经双方确认后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变更后债权债务即由新股东在其出资范围内承担。如变更后出现尚未告知的公司债务(如对外担保责任、未在财务账册中体现的外欠款等)并造成公司损失的,新股东可追究原股东的违约责任。

原股东还可与新股东以内部协议约定债权债务的承担方式,但是该协议仅对内有效,不能对抗第三人。

3、公司分立、合并

(1)公司分立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六十七条??法人合并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法人分立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分立后的法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同时,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综上,有限责任公司分立的,分立前的债权债务一般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公司不得以分立的方式逃避公司债务。

(2)公司合并

公司合并分为吸收合并与新设合并两种方式,不管采用何种合并方式,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在具体操作上,《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有明确规定:“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综上所述,对于股东变更后债务问题,法律都有相关的规定来解决,所有债务权利以及义务都归变更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之前的法人不再享有此权利,对于这样的问题,法律一定会严格依照相关规定来办事,这是为了能够更好的维护公司以及人民的权益。

股东变更后债务问题如何处理

<<事发地*
<<手机号*


■ 法律问答
·套路贷案件,案发地在浙江,被害人在上海,寻求帮助!
·您好,我想问下,我以前开了一家店,后转让他人,还差我三万尾款
·1977年的工伤可按那年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赔偿
·社会保险,我是农村户口,我是农村户口,公司给上的是三险,但是没有
·他经常离家出走,还使用过家庭暴力,可以离婚吗
·看守所是好久可以看犯人,如果不能看是不是联系电话给他们上费
·我和好喝酒打起架来拉,起初俩个人在和酒:后来喝醉拉我打了他俩个耳光:他就打起我来
·常州劳动法,本人在某纺织厂上班,一天上12小时两班倒
·我就是两个户口,一个城市户口,一个是农村户口,我san
·离婚两年多,离婚时协议上写着不用男方付抚养费,现在因为宝宝上
·安律师你好,你是梓潼县人嘛?想和你见面咨询一下可以嘛?
·因做排污拆掉我了家生生活用桥,家人用石块那用站人,我家老人在
·家庭唯一住房,抵押过户给公司抵减欠款合法吗
·小孩打架,伤势不严重,被打方可以向打人方索要钱吗?打人方现在
·就是我买了个二手车,准备按揭,但是根据个人问题没有贷下来,他们就说我要交违约金我
·咨询一下关于离婚的案件,你好

■ 相关内容
·债权人撤销权中第三人的认定方式
      债权人撤销权中第三人的认定方式债务关系是我们常见的法律问题之一,其中债务人在提出诉讼的时候,也有撤销的权利。其中关于撤销权的具体内容比较复杂,涉及到的第三人的利益和第三人的认定,往往是困扰诉讼人的主要因素之一。今天的我们就为您解答一下债权人撤销权中第三人的认定......


·客户拖欠货款怎么起诉,民事起诉流程
      客户拖欠货款怎么起诉,民事起诉流程开门做生意,都会有几个生意合作伙伴,这些生意伙伴可能是客户,也可能是合作商。交易是两者联系的纽带,出现拖欠货款的现象就时常发生了。该如何解决呢?我们在下午解答一下客户拖欠货款怎么起诉?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客户拖欠货款怎么起诉......


·债权转让债务转让的区别
      债权转让债务转让的区别是哪些一、债权转让与债务转让的区别债权转让以及债务转让都改变了合同主体,没有改变权利义务关系,都需要另加补充协议。其中,债务转移应取得债权人同意,债权转让应通知债务人才能对债务人生效。二、债权债务转让的一些注意事项1、债务人将合同的......


·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仅限于合格投资者范围内转让吗?
      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仅限于合格投资者范围内转让吗?投资公司债券相对于股票等投资来说,投资收益高且风险系数相对较低,毕竟债券都属于票面利率。但是债券投资者有公众投资者和合格投资者之分,这就意味着不是所有的投资者都能购买到债券,有些类型的公司债券只针对其特定的投......


·甲方不履行合同乙方怎么办?合同违约的救济方法是什么?
      甲方不履行合同乙方怎么办?合同违约的救济方法是什么?合同已经签订了,工程已经在准备进行了,可是这时候,发现甲方拒绝履行合同,那么作为乙方应该怎么去解决这个困境呢?接下来,请您跟着我们一起来解答甲方不履行合同乙方怎么办这一问题哦。一、什么是合同违约?合同违约是指违......

·专利申请书的语言文字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行政部门申请专利,应使用中文。国家有统一规定的科技术语,申请人应当采用规范的统一科技术语;外国人名、地名和科技术语没有统一中文译文的,应当注明原文。提交的各种证件和证明文件是外文......

·畜牧业承包合同
      订立合同双方:  ______ 县______公社(乡)_______大队(村)________生产队,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县_______公社(村)_______生产队社员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发展畜牧业,为城乡人民提供更多更好的食用畜,为发展农业生产提供生产畜,充分调动社员养好牲畜......

·法律中规定撤销工伤认定的事由都有哪些
      要想认定部门顺利的做出工伤认定结果,其实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当然对于认定结果,不管是受伤劳动者还是用人单位都有权表示不服,另外现实中也有可能出现撤销工伤认定的情况。那么法律中规定撤销工伤认定的事由都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对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相关......

·土地使用权归属类型有哪些?
      土地使用权归属类型有哪些?我国是发展中的人口大国,土地是我国最重要的资源之一,对我国的农业发展和经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土地使用权是在法律规定下个人或集体对土地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不同性质的土地在使用权上各有差异,那么土地使用权归属类型有哪些?下......

·交通事故现场有哪几类?
      1、原始现场  指没有遭到任何改变或破坏的现场。它能为事故原因的分析和事故责任的鉴定提供客观的依据。  2、变动现场  指交通事故发生时的原始状态已经全部或部分发生变化的现场。  变动的原因通常有下面几种:  ①、抢救伤者:变动了现场的车辆和有关物体的......

·未成年杀人不判刑吗?
      未满十八周岁以下的个体被称为未成年人。在我国,法律对犯罪人员的打击力度很大,根据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犯罪人员也会被处以不同程度的刑罚。杀人是非常严重的犯罪,许多人认为未成年杀人不判刑,我们来了解一下法律对于未成年人杀人是怎么规定的。一、未成年人杀人是否会被......

·动迁安置房能贷款吗?
      在征地拆迁之后,依法会做好被拆迁户的安置工作,所以政府会修建一部分房屋用于安置被征地或者拆迁的大众,这就是拆迁安置房。一般的商品房是可以贷款的,那么,动迁安置房能贷款吗?如果能,那贷款办理条件及相关流程又是怎样的呢?详情请见我们为您整理的下文。一、动迁安置房可......

·同工同酬什么时候执行,要注意哪些细节?
      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中明确规定了“临时工”享有与用工单位“正式工”同工同酬的权利,说到这个同工同酬,相信很多劳动者并不是太清楚。那么法律规定的同工同酬什么时候执行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同工同酬什么时候执行《劳动合同法》中就同工同酬作出了规......

·同居纠纷的处理办法有哪些?
          根据不同的情况,同居纠纷会有以下处理方式:    (一)离婚后,双方未再婚,在未履行复婚登记手续的情况下,又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一方起诉离婚后,一般应解除其同居关系。    (二)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

 
南京讨债兵法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微信号
最新咨询
·套路贷案件,案发地在浙江,被害人在上海,寻求帮助!
·您好,我想问下,我以前开了一家店,后转让他人,还差我三万尾款
·1977年的工伤可按那年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赔偿
·社会保险,我是农村户口,我是农村户口,公司给上的是三险,但是没有
·他经常离家出走,还使用过家庭暴力,可以离婚吗
·看守所是好久可以看犯人,如果不能看是不是联系电话给他们上费
·我和好喝酒打起架来拉,起初俩个人在和酒:后来喝醉拉我打了他俩个耳光:他就打起我来
·常州劳动法,本人在某纺织厂上班,一天上12小时两班倒
·我就是两个户口,一个城市户口,一个是农村户口,我san
·离婚两年多,离婚时协议上写着不用男方付抚养费,现在因为宝宝上
·安律师你好,你是梓潼县人嘛?想和你见面咨询一下可以嘛?
·因做排污拆掉我了家生生活用桥,家人用石块那用站人,我家老人在
·家庭唯一住房,抵押过户给公司抵减欠款合法吗
·小孩打架,伤势不严重,被打方可以向打人方索要钱吗?打人方现在
·就是我买了个二手车,准备按揭,但是根据个人问题没有贷下来,他们就说我要交违约金我
·咨询一下关于离婚的案件,你好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