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手机版
·首页 > 法律知识 > 交通事故 > 交通事故处理>>交通事故驾驶员死亡找谁赔偿?
交通事故驾驶员死亡找谁赔偿?
南京律师网 www.njLawyer.cn [

摘要:交通事故频频发生,驾驶员伤亡率非常之高,对于交通事故发生,驾驶员是被评判为个人交通肇事者还是为单位驾驶员交通肇事者?这两类身份角色略不一样,但是这两种对交通事故驾驶员死亡找谁赔偿这一问题的解答却是不一样的,下面给您详细讲解一下,希望您有所帮助。一、交通肇事者死...

  交通事故频频发生,驾驶员伤亡率非常之高,对于交通事故发生,驾驶员是被评判为个人交通肇事者还是为单位驾驶员交通肇事者?这两类身份角色略不一样,但是这两种对交通事故驾驶员死亡找谁赔偿这一问题的解答却是不一样的,下面给您详细讲解一下,希望您有所帮助。
一、交通肇事者死亡找谁赔偿
关于事故责任人死亡的赔偿责任主体问题,目前审判实务中存在两种观点:
(一)家属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持此观点的人认为,认为司机开车时为了其家庭生活,其收益是供其家庭成员共同使用的,所以,在其为家庭成员共同生活而产生的赔偿责任应当由其家庭成员承担。
(二)家属在遗产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持此观点的人认为,事故是侵权行为,因侵权行产生的责任不是为家庭生活,所以其家庭成员不承担责任,只能用侵权人的遗产承担赔偿责任。
我们认为实践中应采用第一种观点。其法律依据是受益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损害应当得到合理救济。
1、作为司机的死者其事故行为在法律上讲虽然被认定为侵权行为,但其开车行为并不必然造成侵权的结果。开车是在收益,其收益是为家庭成员共同享有的。其侵权行为也是在为家庭成员创造收益的过程中发生的,所以作为收益人,其家庭成员应当赔偿;
2、事故被认定为侵权行为是一个法律概念,这个概念在法律规定之前并不明确,而且不同的法律之间,规定也不完全一致,如果被法律规定为经营行为,则因经营行为产生的责任当然应当有共同经营人承担责任。司机的家庭成员如果被法律认定为共同经营者,最少是合伙经营者,那么他们肯定应当承担责任;
3、事故侵权行为不是故意行为,而是过失行为,如果是个人故意侵权,那是超出了其家庭成员的意志,所以他们可以不应当承担责任,但对过失侵权他们是有能预见的,而且根据法律规定,他们也应当为这种可预见损失的风险提供防范措施,如购买保险等。他们可以用其防范措施来弥补损失造成的后果,所以,他们应当以预置的风险措施承担这种过失侵权产生的责任后果;
4、法律对受害人向侵权人家属主张赔偿这一行为没有禁止,根据受害应当补偿的原则,司机家属虽然不需要为司机的侵权行为承担人身责任,但应当为其亲人的侵权行为对社会造成的后果承担经济。受害人如果得不到赔偿,不符合法律的公平精神。如果只在遗产范围内赔偿,则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遗产是由其继承人占有,别人无法获得,继承人不提供遗产线索,损害人就无法得到赔偿,这不符合社会公平原则。因此,家属在遗产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造成受害人利益无法得到保障。
二、赔偿后还要不要承担刑事责任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从《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可以看出,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肇事者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首先看责任认定,其次看赔偿情况。责任的认定一般以交通管理部门事故科出具的是事故责任认定书为依据。在一定情况下,如果肇事者积极赔偿,取得被害方的谅解,法庭一般会考虑缓刑,即不需要坐牢。
以上是我们整理关于交通事故驾驶员死亡找谁赔偿这一问题的回答,里面我们对于已分的两种情况都各自做了解释,总的来说,交通肇事者主要看肇事者是否有积极赔偿被害方来尽可能的免除牢狱之灾,而单位驾驶员肇事的话,主要是雇主或者除雇佣关系之外的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无论是哪一种,律师我们建议最好是求助交通事故方面的专家律师。




交通事故驾驶员死亡找谁赔偿?

<<事发地*
<<手机号*


■ 法律问答
·你好,我们小区的开发商没有缴税,导致我们业主拿不到房产证,该
·由义务责任方来承担么?还是按照事故分层责任甲乙双方来按比例承担?
·你好,我想问下,我在网上*博输了很多,连婚都离了,输了几十万,我现在后悔死了,我想问下钱能要的回来吗
·有权要他卖房子退钱吗?,我现租房住
·婚前装修费用?离婚时如何算?
· 一个未成年人被感情方面诈骗到河北廊坊,算是什么罪行
·我在一个公司上班了7年,公司只给我买了三年社保,前面4年没有
·工伤不按法律法规理赔,
·请问看守所里有人叫何美范的没
·对方不同意协议离婚,该如何处理?
·土地纠纷,如果没有土地证真的不能报建?以前协议可以报建吗?``
·我爸爸不是青岛人但是他在青岛坐牢,我想知道现在这个时期可以探
·请问陈律师:汇到看守所的钱在押人员没有收到,该如何处理?
·交通事故的伤害赔偿诉讼,我乘的士
·你好、个体营业执照被拉入异常名录该怎么
·江苏经营淘宝店,是否要工商登记

■ 相关内容
·车祸后起诉要满足哪些条件
      车祸后起诉要满足哪些条件一、车祸后起诉要满足哪些条件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谁是原告,有谁来主张权利,这看似一个很简单的问题,但在司法实践中,往往有许多当事人把它搞错了。当交通事故造成了人身伤害,要求赔偿的应由受害者本人向人民......


·醉酒驾车比酒后驾车的性质更为恶劣、后果更加严重,判断是否达到
      醉酒驾车比酒后驾车的性质更为恶劣、后果更加严重,判断是否达到醉酒驾车的依据主要是驾驶人体内血液酒精含量,在具体实际中,交管人员在初步检查时一般采取呼气式检测,当发现驾驶人酒精含量达到醉驾标准是,就会进行血液抽样检验,那么,醉驾血液复检结果会降低吗?一、醉驾血液复......


·每到节假日,车流量就会剧增,交通事故发生频率也会增加。这个时
      每到节假日,车流量就会剧增,交通事故发生频率也会增加。这个时候如果不幸发生交通事故,广大车主最关心的问题之一就是在这起交通事故中我需要承担的责任是什么?接下来,我们就急人所求,跟您分享一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依据有哪些?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依据根据我国《......


·北京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
      交通事故发生之后,交警会对现场进行勘查,以确定事故双方的责任。为了保障相关的部门合理、正确的处理交通事故,对事故进行有效、正确的认定,维护公平公正的原则,相关部门会制定责任认定标准。那北京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是怎样的?我们将为您进行说明,希望可以帮助到您。北......


·劫持航空器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劫持航空器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劫持航空器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危害了旅客人身、财产以及航空器的安全,也破坏了正常的航空运输秩序,但主要是前者。随着航空事业的发展,劫持航空器的犯罪时......

·债的要素
      债的要素,是指构成债所必须具备的因素,包括债的主体,债的内容和债的标的。(一)债的主体债的主体,是指参与债的关系的当事人。其中,享有债权的主体叫作债权人,负有债务的主体称为债务人。在某些债中,债权人仅享有债权而不负有债务,债务人仅负担债务而不享有债权。而在......

·一方婚前财产婚后收益的性质
      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财产:(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虽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

·赠与合同的法律定义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属于自己所有的合法财物无偿的给予受赠人而订立的合同,赠与合同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所赠财物必须是属于赠与人自己所有的合法财物。赠与人赠与的财物属国家、集体、他人或是非法所得的财物,赠与合同无效。赠与如果是为逃避履行法定义务,将自己的合法财产赠......

·什么是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是指扰乱社会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侵犯公司财产,情节轻微伤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一、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必须具备一定的社会危害性,都会对国家、社会和公民的合法权益造成危害。有两条......

·雇用驾驶员并以挂靠单位名义对外营运,其雇用的驾驶员与挂靠单位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1、个人购买的车辆挂靠其他单位且以挂靠单位的名义对外经营的,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精神,其聘用的司机与挂靠单位之间不具备劳动关系的基本特征,不宜认定其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2、车辆实际所有人与挂靠单位之间采取的挂靠经营的做法,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5)12号通知第四......

·离婚的时候夫妻都不想要孩子该怎么办
      孩子是父母心头的宝,离婚时都愿意竭力争取,但也有不愿意抚养子女的,更为少见的是双方都不想要的,那离婚的时候夫妻都不想要孩子该怎么办呢?总不至于因为双方不想抚养,就没人来抚养孩子成长了吧。下面我们为你解答这个问题。一、离婚的时候夫妻都不想要孩子该怎么办父母对......

·解除劳动合同工会意见重要吗?
      关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通知工会这一问题,您要明白一个点就是到底是通知还是征求意见呢,如果您连这个问题都搞不清楚的话,就没有办法明白工会的作用了,下面我们将通过相关资料来说明解除劳动合同工会意见重要吗。《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

·公司法规定的25%股权转让规定解读是什么?
      公司法规定的25%股权转让规定解读是什么?公司法规定的25%股权转让限制,即股东把自己的权益进行有偿转让,每年不超过25%。转让需要签订正式的合同。在履行合同的时候并非只是交出股款接受股款的一方还要办理变更手续。公司股权变更手续要求比较复杂,应该去工商部门和银行按照要......

·当在外工作的人员生活水平提高后,都会考虑买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
      当在外工作的人员生活水平提高后,都会考虑买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才算是真正的安心,但是他们常常在买房的过程遇到一些专业性词语并不是特别的了解,今天我们就来学习一些房子上房是什么意思,希望对你有所帮助。一、房子上房是什么意思房地产开发中的上房指没有竣工验收备案证......

 
南京交通事故处理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微信号
最新咨询
·你好,我们小区的开发商没有缴税,导致我们业主拿不到房产证,该
·由义务责任方来承担么?还是按照事故分层责任甲乙双方来按比例承担?
·你好,我想问下,我在网上*博输了很多,连婚都离了,输了几十万,我现在后悔死了,我想问下钱能要的回来吗
·有权要他卖房子退钱吗?,我现租房住
·婚前装修费用?离婚时如何算?
· 一个未成年人被感情方面诈骗到河北廊坊,算是什么罪行
·我在一个公司上班了7年,公司只给我买了三年社保,前面4年没有
·工伤不按法律法规理赔,
·请问看守所里有人叫何美范的没
·对方不同意协议离婚,该如何处理?
·土地纠纷,如果没有土地证真的不能报建?以前协议可以报建吗?``
·我爸爸不是青岛人但是他在青岛坐牢,我想知道现在这个时期可以探
·请问陈律师:汇到看守所的钱在押人员没有收到,该如何处理?
·交通事故的伤害赔偿诉讼,我乘的士
·你好、个体营业执照被拉入异常名录该怎么
·江苏经营淘宝店,是否要工商登记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