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手机版
·首页 > 法律知识 > 房产纠纷 > 房产买卖>>二手房过户费用新政
二手房过户费用新政
南京律师网 www.njLawyer.cn [

摘要:买房可以算是人生的大事之一,现在由于新房的房价比较高昂,二手房逐渐成为了您的首选。而在买卖二手房时,只有了解国家的相关政策,才能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益,那你了解二手房过户费用新政策吗?我们将为你介绍详细内容。二手房交易主要分四种情况:正常过户、赠与过户、继承房产...

  买房可以算是人生的大事之一,现在由于新房的房价比较高昂,二手房逐渐成为了您的首选。而在买卖二手房时,只有了解国家的相关政策,才能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益,那你了解二手房过户费用新政策吗?我们将为你介绍详细内容。

二手房交易主要分四种情况:正常过户、赠与过户、继承房产交易过户和析产。各种交易形式所需缴纳的税费是不同的。

一、 正常过户

(一)营业税(税率5.55%,卖方缴纳)

《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39号)

1、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2、上述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的标准、办理免税的具体程序、购买房屋的时间、开具发票、差额征税扣除凭证、非购买形式取得住房行为及其他相关税收管理规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建设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税收政策执行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

3、本通知自2015年3月31日起执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同时废止。

如所售房产是非住宅类,如商铺、写字间或厂房等,则不论是否满2年都需要全额征收营业税。

(二)个人所得税(税率交易总额1%或两次交易差的20%,卖方缴纳)

征收条件以家庭为单位出售非唯一住房需缴纳个人房转让所得税。在这里有两个条件:

1、家庭唯一住宅。

2、购买时间超过5年。如果两个条件同时满足可以免交个人所得税;任何一个条件不满足都必须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所售房产是非住宅类房产则不管什么情况都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三)印花税(税率1%,买卖双方各半)

不过从2009年至今国家暂免征收。

(四)契税(基准税率3%,优惠税率1.5%和1%,买方缴纳)

房产契税征收方法:按照基准税率征收交易总额的3%,若买方是首次购买面积不足90平方米的普通住宅,缴纳交易总额的1%,若买方首次购买面积超过90平方米(包含90平方米)的普通住宅则缴纳交易总额的1.5%。

(五)其它税费

如交易手续费、房产证和土地证工本费、配图费、贷款手续费和中介费等费用根据房管局政策或市场行情据实结算。

二、 赠与过户

免征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不论房产什么情况都需要征收全额契税。

国家税务总局2015年6月29日发布了关于简化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免征营业税手续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50号) :

个人以离婚财产分割、赠与特定亲属、赠与抚养人或赡养人方式无偿赠与不动产、土地使用权,符合《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第二条免征营业税规定的,在办理营业税免税手续时,无需提供房产所有人“赠与公证书”、受赠人“接受赠与公证书”,或双方“赠与合同公证书”。

三、 继承房产交易过户和析产都不需缴税

二手房的继承房产交易过户和析产是不需要缴纳税费的。

以上是我们对二手房过户费用新政策的整理,希望可以帮助到你,二手房只有过户和赠与过户才需要缴纳税费,如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契税、配图费、贷款手续费和中介费等费用根据房管局政策或市场行情据实结算。

二手房过户费用新政

<<事发地*
<<手机号*


■ 法律问答
·邹律师好,别人借我钱一直不还,电话不接,有借条,想问一下怎么
·普通的债权人能否申请企业破产
·沈律师您好,咨询一下,聚会吃饭死亡,咋处理
·关于公司与个人签订的劳动合同问题想咨询律师
·现在的情况是已经人在看守所里呆着了,请问这样是怎么回事啊
·结婚3个月,女方提出离婚,能退彩礼吗
·我在一个餐厅上因为一直拖欠工资就要辞,老板却说要等到招到人才能辞职
·律师你好,我想问一下我爸爸80在棉花厂上班,把手弄断了,成了三级残废001厂里改格,一次性补
·请问一下我这边要起诉,就是想请你帮忙开一下那个户籍证明,你这
·盗窃,网络盗窃团伙在工作室盗窃他人财产数额1万-2万元的能什么部门立案立案后怎么
·麻醉导致脊髓病变属于医疗事故吗
·夫妻离婚了,小孩的抚养权在男方哪里,我现在想要一个小孩的抚养
·东晋律师事务所目前的办公地址
·村霸霸占我家土地纠纷
·您好肖律师!我是外地人在这武汉黄陂区汉口湖畔有一套房子买卖交
·违约责任的约定应该怎么填写

■ 相关内容
·有国有土地证的私房可以买卖吗?
      私人房屋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并且办理了房产证的,就有合法产权,可以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买受人缴纳契税后,可以申请办理过户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买卖合同定义】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中......


·未还清贷款的房子能否买卖
      若是按揭买房的话,此时需要每个月按时、足额的向银行还贷,而即使办理了房产证的,也是会抵押在银行的。那对于未还清贷款的房子,所有人是否能够再次进行出卖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未还清贷款的房子能否买卖未还清贷款的二手房在实际操作中是可以......


·虽然在租赁房屋的时候不是一定要签订书面的协议,但如果当事人之
      虽然在租赁房屋的时候不是一定要签订书面的协议,但如果当事人之间约定的租房期限超过了6个月的话,那就是必须要签订租房协议的了。对于很多人而言虽然想签订一份简单租房协议,但却不知道该如何约定内容。针对这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简单租房协议范文......


·离婚房产有房贷怎么做?
      离婚房产有房贷怎么做?离婚在我国近几年来越来越频繁,很多婚姻家庭由于夫妻双方的感情破裂导致离婚,在离婚过程中需要去解决的问题包括离婚财产以及孩子抚养权问题,在婚姻法中有关于解决这些问题的详细规定和说明,其中就有包括离婚房产房贷的相关说明,那离婚房产有房贷怎么做......


·河北省征地补偿条例的内容是什么
      河北省征地补偿条例的内容是什么征地补偿发生在国家要对土地进行征用的时候,对原土地使用者进行一定的赔偿,而根据每个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同,各地的证地补偿标准和相关规定也不同,那么河北省征地补偿条例的内容是什么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为维护农民合法权......

·在我国根据新婚姻法旧村改造房怎么分?
      很多时候离婚仅仅是因为一件小事造成的,但是离婚之后需要考虑的问题也有许多,比如说离婚财产的分割,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许多人都想要了解一下在我国根据新婚姻法旧村改造房怎么分?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一、在我国根据新婚姻法旧村改造房怎么分......

·两口子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婚姻本来是一件令人充满向往的事情,两个人的结合不仅意味着爱情与生活,也代表着两个家庭的融合以及即将诞生的孩子的未来。可是,离婚在日常生活中也是屡见不鲜。关于离婚存在着一个很大的争议,那就是关于财产问题了,那么两口子离婚财产怎么分配呢?一、法定的夫妻共同财......

·贵州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贵州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贵州位于高原之上,地质环境较差。所以在原先交通设施建设技术弱后的时候,贵州的交通是一个很严重的问题所在。不过,在目前的条件下,可以在贵州建设高速公路等交通运输方式。不过,由于地质条件的因素,在高速公路的选线上会占用人民使用的土地......

·用人单位未履行告知义务对劳动合同效力造成何种影响?
      《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信原则”;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劳动合同作为一种特殊......

·交通事故伤残如何评定,要注意什么问题
      交通事故属于人祸,会让人遭受突如其来的灾祸,如因交通事故导致伤残的。伤残程度是需要进行评定的,那交通事故伤残如何评定?交通事故伤残评定是处理交通事故中的程序,须按照正常程序进行,那交通事故伤残评定应注意什么?本文将对上述两个问题分别进行阐述,具体内容请看下文。......

·春节加班几倍工资?怎么算的?
      一、春节加班工资怎么算春节放假安排:农历除夕到正月初六,其中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初二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该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日工资的300%加班报酬给劳动者,并且不能安排补休或者调休;正月初三到正月初六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该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日工资200%的加班报......

·如果您准备买房,那您一定听说过房产认购书,并且会急切的想要知
      如果您准备买房,那您一定听说过房产认购书,并且会急切的想要知道自己应该如何去购买商品房,而为了避免法律风险,自己应该注意些什么事项。那么,实践中,房产认购书的内容是怎样的呢?在了解商品房认购书的同时,购房者在买房时还需要注意哪些事项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详细的......

·什么是海上保险?
      海上保险是保险人和被保险人通过协商,对船舶、货物及其它海上标的所可能遭遇的风险进行约定,被保险人在交纳约定的保险费后,保险人承诺一旦上述风险在约定的时间内发生并对被保险人造成损失,保险人将按约定给予被保险人经济补偿的商务活动。海上保险属于财产保险的范畴,是对......

·我国法律法律中对于那种在综合用地上面修建的房屋,一般产权就是
      我国法律法律中对于那种在综合用地上面修建的房屋,一般产权就是50年,这与住宅用房和商业用房的产权规定都是不一样的。50年说快不快,说慢也不慢。那要是50年产权到期怎么办理才好呢?很多人都不清楚,接下来,我们就为你做详细解答。一、50年产权到期怎么办理1、综合用地房屋建......

 
南京房产买卖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微信号
最新咨询
·邹律师好,别人借我钱一直不还,电话不接,有借条,想问一下怎么
·普通的债权人能否申请企业破产
·沈律师您好,咨询一下,聚会吃饭死亡,咋处理
·关于公司与个人签订的劳动合同问题想咨询律师
·现在的情况是已经人在看守所里呆着了,请问这样是怎么回事啊
·结婚3个月,女方提出离婚,能退彩礼吗
·我在一个餐厅上因为一直拖欠工资就要辞,老板却说要等到招到人才能辞职
·律师你好,我想问一下我爸爸80在棉花厂上班,把手弄断了,成了三级残废001厂里改格,一次性补
·请问一下我这边要起诉,就是想请你帮忙开一下那个户籍证明,你这
·盗窃,网络盗窃团伙在工作室盗窃他人财产数额1万-2万元的能什么部门立案立案后怎么
·麻醉导致脊髓病变属于医疗事故吗
·夫妻离婚了,小孩的抚养权在男方哪里,我现在想要一个小孩的抚养
·东晋律师事务所目前的办公地址
·村霸霸占我家土地纠纷
·您好肖律师!我是外地人在这武汉黄陂区汉口湖畔有一套房子买卖交
·违约责任的约定应该怎么填写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