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手机版
·首页 > 法律知识 > 合同法 > 合同的履行>>国际贸易合同的违约责任有哪些
国际贸易合同的违约责任有哪些
南京律师网 www.njLawyer.cn [

摘要:国际贸易合同的违约责任有哪些随着经济的发展,国际贸易过往越来越频繁,由于各种因素,在贸易过程中,违约现象普遍存在。对于初入国际贸易的经济个体,了解国际贸易合同的违约责任有哪些是十分重要的。只有了解国际贸易违约责任才能对症下药,在经济活动中规范自己的行为,避免贸...

  国际贸易合同的违约责任有哪些随着经济的发展,国际贸易过往越来越频繁,由于各种因素,在贸易过程中,违约现象普遍存在。对于初入国际贸易的经济个体,了解国际贸易合同的违约责任有哪些是十分重要的。只有了解国际贸易违约责任才能对症下药,在经济活动中规范自己的行为,避免贸易损失。下面,我们将国际贸易合同中的违约责任向您做一简单介绍。
1、实际的履行。所谓实际履行的含义是指当事人不履行承担合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受害的那方既不想废除合同,也不想接受受违约一方给予的金钱赔偿,而是提出要求违约当事人的一方继续履行承担规定的责任的一种形式。他的有点事更符合人的意愿,有助于合同的实现,但也不是任何情况都需要实际履行。因此,民法典规定:为预防没有履行承担或履行承担了非物质的债务然而却不合约定时,受害方可以提出履行承担。非金钱物质债务的定义是合同规定的义务不依据提供的金钱数量为内容,如在建设工程、租赁、承揽等合同中、均是由合同的一方承担特定行为,如提供用来建造道路、楼房或桥梁、租赁的土地及房屋,零件定做加工等工程的义务。只有在非金钱物质债务承担范围内,才能实际地履行。此外,我们要指出,根据《民法典》中第五百八十三条规定:“违约方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不合约定时,在履行补救措施等相关义务后,受害方的其他损失,赢继续赔偿。”这表明,一方当事人承担责任以后,不排除应履行承担的其他责任,是因为违约方虽以实际的履行作为弥补违约行为,但违约导致的额外损失并没有获得补偿。也就是说,履行承担额外的损失,违约方要继续履行承担相应赔偿义务。
2、赔偿损失。赔偿损失的含义是一方违约,对方有权利按照合同规定所受损失要求对方赔偿。包括两点:(1)受损害一方必须有实际损失存在,这是这种责任方式的基础前提,反之,则无需承担责任。(2)损失可以用一定的方式来衡量,主要变现为能通过金钱计算来确定。损失也有两种方式:一是直接损失的含义因违约带给当事人现有的财产遭到损害和减少,例如财产失灭、此前的支出和毁灭损失等。二是间接损失的含义指因违约的行为带给当事人丢掉将来潜在的利益,例如利润受到重创。在计算赔偿损失时应该同时考虑这两个方面。
3、约定违约金和返还定金。违约金与定金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两者各有定义,起最主要的区别是否需要先行支付。所谓违约金的含义只一方由于违约行为应向对方支出足够数量金钱物质。违约金数值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当事人并没有提出违约金约定,当事人对方违反合同后,他无权向对方索要违约金的物质金钱,只能通过其他方式追究责任。定金作为担保合同关系的保证,实行先行缴付原则,交付成功以后合同才具有效力。违约金可事先约定,它是一种违约责任凡是,不必进行先行交付。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八条规定:“当当事人一方既约定了违约金,有约定了定金,若对方违约,这方有权提出索要合适的违约金数或定金。”所以说违约金条款和定金条款不能同时适用。从以上内容可以看出,国际贸易合同的违约责任与国内经济活动中合同的违约责任大体相同。但需要注意的是,国际贸易合同受国际私法、国际商法制约,进行国际贸易要遵守国际公约,而在国内则需要遵守国内法。各国习俗、习惯各不相同,这就要求进行国际贸易的经济个体熟悉国际私法、国际商法,变换法律思维,以国际贸易行为约束自己,这样才能在国际贸易活动中游刃有余。



国际贸易合同的违约责任有哪些

<<事发地*
<<手机号*


■ 法律问答
·骑改装的电瓶车撞啦我的车违法san
·工伤合疗可以报吗,工地老板不支付医药费的情况下??
·我想问一下,离婚起诉状去哪写,是去律师事务所还是找律师
·我家的平房 被遮住了,我家的对面盖起了楼房把我家的平房遮住了天天没阳光我家咋和
·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
·和男友分手他打了一张十万元的分手费欠条给我,请问有效吗?
·女方岁数不足孩子生下来之后户口能落女方身上吗,如果能都需要什么证件呢
·。开荒地农民能不能,`拿到补偿款
·我有责任还这些钱吗,我以前在一家私人公司上班
·生日19990618户口本写的是19990812一个阳历一个阴历我什么时候可以领
·员工渡河公司该如何解决
·你好,我想咨询朋友和别人打架,我有过去看了,
·我家有一座手机信号塔、距离只有我家2公尺内、很怕、想投诉、、不知去h那儿投诉?
·我于2016购一期房,当时楼盘己封顶,看房样板间楼,要求爬楼看中意楼层怎么维权s
·合伙做生意,有一方想退伙
·我抬别人的钱我现在没有尝还能力,别人给我起诉了,我该怎么办,我还不上的后果是什么

■ 相关内容
·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必然无效吗
      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必然无效吗主合同只有在满足了《合同法》中规定的条件后才能生效,对当事人产生约束力。而要是导致了主合同无效的话,那么此时对于主合同的担保合同来讲是否还有效呢?我们在下文中告诉你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必然无效吗。一、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必然无效吗担......


·委托合同订立内容有哪些
      委托合同订立内容有哪些当事人要是无法亲自办理相关事项的时候,此时可以向他人出具一份委托代理书,将办理事项的权利委托给他人。此时需要签订一份委托合同,那么您知道委托合同订立的内容有哪些吗?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一、委托合同订立内容有哪些委托合同一般应具备下列......


·合同无效定金双倍返还可以吗?
      合同无效定金双倍返还可以吗?合同的签订,可能存在无效、有效等情形,当然,当事人都希望合同是有效合同,但是实践中还是经常出现无效合同的情形,那么合同无效定金双倍返还可以吗?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合同无效定金双倍返还可以吗?合同无......


·保证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保证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合同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的结果,现实生活中,人们往往忽略了合同风险的防范,所以会发生一些纠纷,签订合同需要注意很多的事项,保证合同需要有担保人,担保人应该是信誉良好的,具有代为清偿能力的公民,法人或者是其他组织。那么保证合同注意事项有哪......


·监视居住的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1996年3月17日修订)第五十八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

·新婚姻法关于离婚财产分割的规定有哪些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一、《民法典》关于离婚财产分割的规定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

·离婚时一方或双方尚未退休的养老保险金如何分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二)》已经明确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作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但是“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在实践中认识比较模糊。“应当取得”是指当事人已经退休具有享受养老保险金的条件,但由于......

·开设赌场罪退赃重要吗
      开设赌场罪是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的一种犯罪,情节严重可能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很多人一旦触犯这个罪名后,都采用积极退赃的方式希望免于处罚,这种想法是正确的吗?到底开设赌场罪退赃重要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解答。一、开设赌场罪退赃重要吗?开设赌场罪是指客观上是否具有聚众......

·男方要抚养权吗?怎么取得抚养权?
      在众多离婚案件中,抚养权归属问题是出现频率最多的问题之一。有时候男方女方都会争夺孩子的抚养权,一般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孩子和母亲接触较多,因而感情较好。但是,在我国传统思想——传宗接代思想的影响下,男方为了传承香火也会争夺孩子的抚养权。男方和女方抚养孩子对孩子......

·专利申请合同纠纷解决方式有哪些
      专利申请合同纠纷解决方式有哪些?现在一些新技术、新产品的发明都是多人共同完成的,他们会共同申请专利。如果其中一人在未经他人同意的情况下,将专利转让给第三方使用,则可能引发纠纷,这也是专利申请纠纷的一种主要形式。那么,专利申请合同纠纷解决方式有哪些?下面我们来看看......

·劳动争议仲裁中的第三人
      《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及《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第十一条规定“与劳动争议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可以参加仲裁活动或者由仲裁委员会通知其参加仲裁活动。从仲裁现行规定中仅仅提及第三人,没有明确第三人在仲裁活动中的地位。根据第三人的特点,仲......

·对煤矿掘进面工程质量有哪些
      对煤矿掘进面工程质量有哪些要求煤矿作为劳动密集型产业,好的技术不仅是对产业收益的保障,更是对于劳动工人生命安全的保障。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要保证煤矿掘进面工程质量。那么对煤矿掘进面工程质量有哪些要求?下面,我们将带你来了解相关规定对于煤矿掘进面工程质量的具体要求......

·哪些收入不属于工资范畴?
      对于职工的哪些收入不属于工资的范畴,我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统计局均有规定。          1.劳动部[1995]309号《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第53条规定,劳动者的以下劳动收入不属于工资范围:单......

·诉讼离婚调解无效一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
      离婚,是双方当事人解决自己感情问题的一种方式。结婚之后,因为工作原因,或者是生活的琐碎导致双方的感情出现隔阂。一般离婚,都是通过协议离婚,协议离婚简单方便,相比诉讼离婚,省钱,省事,还不浪费司法资源。但是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的,那么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但是诉讼......

 
南京合同的履行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微信号
最新咨询
·骑改装的电瓶车撞啦我的车违法san
·工伤合疗可以报吗,工地老板不支付医药费的情况下??
·我想问一下,离婚起诉状去哪写,是去律师事务所还是找律师
·我家的平房 被遮住了,我家的对面盖起了楼房把我家的平房遮住了天天没阳光我家咋和
·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
·和男友分手他打了一张十万元的分手费欠条给我,请问有效吗?
·女方岁数不足孩子生下来之后户口能落女方身上吗,如果能都需要什么证件呢
·。开荒地农民能不能,`拿到补偿款
·我有责任还这些钱吗,我以前在一家私人公司上班
·生日19990618户口本写的是19990812一个阳历一个阴历我什么时候可以领
·员工渡河公司该如何解决
·你好,我想咨询朋友和别人打架,我有过去看了,
·我家有一座手机信号塔、距离只有我家2公尺内、很怕、想投诉、、不知去h那儿投诉?
·我于2016购一期房,当时楼盘己封顶,看房样板间楼,要求爬楼看中意楼层怎么维权s
·合伙做生意,有一方想退伙
·我抬别人的钱我现在没有尝还能力,别人给我起诉了,我该怎么办,我还不上的后果是什么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