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手机版
·首页 > 法律知识 > 交通事故 > 交通事故处理>>二手房转让要交哪些税
二手房转让要交哪些税
南京律师网 www.njLawyer.cn [

摘要:在进行二手房转让的时候,一定要搞清楚,哪些二手房是不允许进行转让的,同时还要知道二手房转让要交哪些税。这些都是与当事人利益密切相关的。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做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二手房交易根据房产所在地区的不同、房屋属性不同,在交易税费的收取上也存在着一...

  在进行二手房转让的时候,一定要搞清楚,哪些二手房是不允许进行转让的,同时还要知道二手房转让要交哪些税。这些都是与当事人利益密切相关的。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做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二手房交易根据房产所在地区的不同、房屋属性不同,在交易税费的收取上也存在着一定的区别,不过大致上有契税、交易手续费、交易转移印花税、产权登记费、印花费、评估费、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土地收益金、测绘费等等费用,而各区房产部门在这些费用的收取标准上也有着细微的差别:
二手房转让要缴纳的税费有:

1、交易手续费
按照房屋的建筑面积计算为每平方米6元。2008年11月01日起,对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交易手续费暂减半征收。
2、测绘费
按照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36元计算。
3、产权登记费
按照每宗交易80元来计算。
4、土地登记费
按照每宗交易38元来计算。
5、评估费
按照评估价格的0.3%~0.5%进行收取。
6、交易转移印花税
税率标准为0.005%。2008年11月01日起,个人购买或转让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
7、契税
2008年11月1日起,个人购买非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为3%,个人购买普通住房的契税为1.5%。而对于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暂统一下调到0.5%。个人出售家庭唯一住房,重新购置住房的,原有住房已纳契税在重新购房应纳契税税额中抵减。
8、营业税
税率收取标准为5.5%。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对于个人购买不足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超过2年(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超过2年(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9、个人所得税
对住房转让的个人,能够提供完整、准确的有关凭证,能够正确计算应纳税额的,应采取查帐征收,依应纳税所得额的20%计征个人所得税;对纳税人未能提供完整、准确的有关凭证,不能正确计算应纳税额的,应采取核定征收,税率暂定为计税价格的1%。对个人转让现自有住房并在现自有住房转让1年内按市场价重新购房的纳税人(时间以新房房产证时间为准),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视其重新购房的价值可全部或部分予以免税。具体办法为:个人重新购房金额大余或等于原有住房销售额的,可向所在区地税部门申请全额退还原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购房金额小于原自有住房销售额时,按照现购房金额占原售房金额比例,向区地税部门申请同比例退税。规定“个人自用2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的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非普通住房按5年计算)。不要说,进行二手房转让的,实际需要当事人缴纳的税费还是比较多,但具体哪个费用是由哪一方承担,法律中也是进行了规定的。不过当事人之间,可以协商由另一方承担。转让二手房的,一定要写清楚转让协议,避免自身利益受到损害。



二手房转让要交哪些税

<<事发地*
<<手机号*


■ 法律问答
·个人所得税被别人占用是怎么回事
·你好,起诉离婚需要多少钱,仅有的一段聊天语音记录能作为证据吗
·您好,我12号在网贷业务员的多次电话诱惑下走进了他们单位用我的商业保单去办了一笔六万的贷款,业
·有个朋友陆续借了我2&#8419;万多块钱,拖了几年了不还,
·车祸,在十字路口面包车撞倒电动车
·公派政审,不会,不会
·父亲老房翻建,儿子我出资,生前写了赠予合同,没有公证给他孙子,也就是我儿子打官司
·您好请问我这个情况是属于经济适用房吗
·谁能详细说下安置房和商品房的区别有哪些吗
·我有一朋友在南阳不知道那个拘留所怎么才能查到他在那个拘留
·能不能认定这些条款是无效的呢
·你好!我之前社保交了两,中途断了两个月,接着又交了九个月的社保,再次停交,这种情况可以领失业金吗
·我和我老公分居一年半了,我想起诉离婚,我老公他老家是盐城大丰
·事业单位以前家属工的养老保险
·我在本地买了一台电动皮卡车,不到两个月时间车底部大梁全开焊了,是否可以要求换新车,是否能要求退款?
·赵律师,您好!请教:被不认识的人偷拍,且可能被发到网上(没有

■ 相关内容
·交通事故赔偿起诉书范本
      交通事故赔偿起诉书通常是将起诉人的诉求、依据初现的书面文件。当事人如何才能把自己的诉求、事实经过、依据表述的清晰明了?此时交通事故赔偿起诉书的范本就起到了引导、提示的作用。那么交通事故起诉书范本的主要事项有哪些?将通过本文汇总交通事故赔偿起诉书范本中包含的主要内......


·交通事故人伤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近几年来,由于司机经常会有开车超速、不遵守红绿灯等违反交规的行为,所以交通事故频频发生。那么,在法律上,交通事故造成了人员受伤的处理流程是怎样的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交通事故人伤处理流程是怎样的交通事故处理工作大致可分为以下六个流程:1、受理......


·如今社会发展迅速,人口越来越密集,车辆也越来越多,人与车、车
      如今社会发展迅速,人口越来越密集,车辆也越来越多,人与车、车与车之间难免会发生摩擦事故等,或者由于自然灾害发生交通事故,从而造成了财产、人身的安全,我国乃至全世界每时每刻都有交通事故发生,那么发生交通事故,最新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内容是什么?下面我们为您做详细......


·交通事故复核时的程序具体是怎样的
      ,公安部出台了服务群众十六项措施,其中第十四条规定,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到《交通事故认定书》3日内,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那么具体来说交通事故复核时的程序具体是怎样的?接下来,就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探讨一下这个问题吧。一、交通事故复核时的程序......


·济南二手房买卖手续是怎样的?
      如今有些地方的房价每天都在上涨,一些人手头资金不足,而且对房子要求不是严格的话就开始选购二手房进行交易,说明二手房有着独特的优势。那么如果在济南怎么交易二手房?在济南二手房买卖手续是怎样的?下面的我们为您进行解答。一、买卖前的产权审核担心买到产权有瑕疵的房子......

·交强险理赔
      交强险理赔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随车携带机动车辆《三证一单》的清晰复印件、即车主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和保险大单。在此特别提醒大家,现在许多保险公司的保险小卡已不再作为理赔凭证。二、出险及时报案非常重要,尤其是重大事故。拨打保险公司报案电话时需要提供保单号......

·赠与合同公证后能撤销吗
      赠与合同公证后能撤销吗?公证以后的赠与合同效力如何?签订了赠与合同以后又想反悔了怎么办,赠与合同进行过公证还能撤销吗?有很多人对公证的效力可能还不太了解,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赠与合同公证后能撤销吗的相关法律知识。一、什么是公证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

·适用数罪并罚的情况
      数罪并罚,是指人民法院对一人犯数罪分别定罪量刑,并根据法定原则与方法,决定应当执行的刑罚。数罪并罚原则各国刑法所采取的原则有所不同,主要有吸收原则、并科原则、限制加重原则与混合原则。我国刑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

·新入职未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社会中许多的人类劳动力正在大量的被机械所取代,所以人们找工作变得越来越困难。此外,对于那些刚找到工作的人而言,容易忘记签劳动合同,使得自己的权利最终受到侵犯。但是自己却无能为力,只能责怪自己当时做事的不全面。那么,当我们真的在工作前忘记了签......

·不少外出打工的人反应,在租赁房屋的时候,经常就房屋租赁合同产
      不少外出打工的人反应,在租赁房屋的时候,经常就房屋租赁合同产生纠纷。但由于自身并不是很了解法律,因此就不清楚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该怎么来解决才是最好的,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解答。(一)合同不解除,出租人起诉仅要求承租人偿付欠租并支付滞纳金的,法院应予支......

·解除劳务合同的法律规定
      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还是很有很大的区别,所以,法律关于解除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的规定是些许差别的,那么解除劳务合同的法律规定是什么?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解除劳务合同的法律规定第十条:劳务关系的终止1、劳务关系于约定期限届满时......

·什么是票据?
      票据是完全有价证券,它是以票据上所显示的内容来证明权利人及其权利内容和债务人及其债务内容的。为使票据具有流通性,法律赋予票据取得的无因性,即免除持票人证明票据取得原因的义务,只以票据所记载的文义及格式上是否合乎规范(此即票据的文义性和要式性)来确定持票人是否享......

·劳务关系的常见情形
      一是用人单位将某项工程发包给某个人员或某几个人员,或者将某项临时性或一次性工作交给某个人或某几个人,双方订立劳务合同,形成劳务关系。这类从事劳务的人员,一般是自由职业者,身兼数职,自己通过中介机构存放档案,缴纳保险。  二是用人单位向劳务输出公司提出所需人......

·不履行合同属于什么起诉,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不履行合同属于什么起诉,需要承担什么责任?一、不履行合同属于什么起诉?不履行合同属于违约,可以提起违约之诉。《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

 
南京交通事故处理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微信号
最新咨询
·个人所得税被别人占用是怎么回事
·你好,起诉离婚需要多少钱,仅有的一段聊天语音记录能作为证据吗
·您好,我12号在网贷业务员的多次电话诱惑下走进了他们单位用我的商业保单去办了一笔六万的贷款,业
·有个朋友陆续借了我2&#8419;万多块钱,拖了几年了不还,
·车祸,在十字路口面包车撞倒电动车
·公派政审,不会,不会
·父亲老房翻建,儿子我出资,生前写了赠予合同,没有公证给他孙子,也就是我儿子打官司
·您好请问我这个情况是属于经济适用房吗
·谁能详细说下安置房和商品房的区别有哪些吗
·我有一朋友在南阳不知道那个拘留所怎么才能查到他在那个拘留
·能不能认定这些条款是无效的呢
·你好!我之前社保交了两,中途断了两个月,接着又交了九个月的社保,再次停交,这种情况可以领失业金吗
·我和我老公分居一年半了,我想起诉离婚,我老公他老家是盐城大丰
·事业单位以前家属工的养老保险
·我在本地买了一台电动皮卡车,不到两个月时间车底部大梁全开焊了,是否可以要求换新车,是否能要求退款?
·赵律师,您好!请教:被不认识的人偷拍,且可能被发到网上(没有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