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手机版
·首页 > 法律知识 > 拆迁 > 房屋拆迁>>城市房屋拆迁的期限
城市房屋拆迁的期限
南京律师网 www.njLawyer.cn [

摘要:1.拆迁当事人申请行政裁决期限:北京市规定,当事人自搬迁期限届满之日起至拆迁许可证规定的拆迁期限届满前;天津、浙江等省市规定,当事人在拆迁公告规定的搬迁期限内可以申请行政裁决。2.行政机关作出裁决期限:行政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内作出。3.不服房屋拆迁行政裁决...

  1.拆迁当事人申请行政裁决期限:北京市规定,当事人自搬迁期限届满之日起至拆迁许可证规定的拆迁期限届满前;天津、浙江等省市规定,当事人在拆迁公告规定的搬迁期限内可以申请行政裁决。
2.行政机关作出裁决期限:行政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内作出。
3.不服房屋拆迁行政裁决提起行政诉讼的期限:自行政裁决决定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4.不服房屋拆迁行政裁决提起行政复议的期限:自行政裁决决定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行政复议机关提起。
5.行政强拆期限: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决定规定的搬迁期限内,被拆迁人未搬迁的,由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行政强制拆迁。
6.不服拆迁行政复议决定提起行政诉讼的期限:行政复议机关自受理复议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当事人不服行政复议决定的,应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7.达成拆迁协议后,被拆迁人拒绝搬迁的,拆迁人行使诉权和仲裁权的期限:拆迁双方当事人达成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后,被拆迁人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申请法院先予执行。
8.拆迁仲裁作出期限:北京、苏州两地仲裁规则规定,自组庭之日起,4个月内作出裁决。简易程序北京规定一般在75日内作出裁决,苏州在60日内作出。不难看出这八类期限是我们确定拆迁期限的重要参数。

城市房屋拆迁的期限

<<事发地*
<<手机号*


■ 法律问答
·我想问一下,我在网贷里面借款到期还款我还款卡里面有钱,但是他
·高密的一个蔬菜供应商,我打款给他,买了一车精品香菜,结果他给
·工地工伤一只眼失明,属几级工伤?赔付多少合理·
·安置房转让,甲方反悔我该怎么
·我在15岁的时候因偷东西导致有备案,但没去过警察局,现在能不能用前科消灭制度将我的备案消去
·律师你好,我们公司要劳务外包,我们有没有补助金,
·户主可以不经过我的同意私自卖房子吗?
·我银行卡被止付了银行又讲不出来原因,我想注销重新办卡,我里面的钱归谁了?
·我是卖早餐的因为油条铝超标,人背抓进来拘留所也不知道什么情况
·我在宁阳法院起诉了一个欠款案子,找了一个法律工作者代理的,他
·我是犯事人的姐姐我弟弟前段时间一群人团伙去盗窃不是一次犯
·您说怎嬤办,您好我于01年11月7日买别人的房子已交定金30000元现在他又不卖
·非深圳户口,发生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怎样算?
·我想问问。现在换成不动产权证书。上面那个是产权证号
·你好我家孩子玩游戏把我卡里钱玩了25万元我怎么才能把钱要回
·贷款纸签订的合同有法律效益吗

■ 相关内容
·公租房同住人拆迁利益
      1、在被拆迁居住房屋处有住处的常住户口,已经实际居住一年以上,并且已经没有其他住房或者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人。2、具有住处的常住户口,到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因结婚而在被拆迁公有住房内居住的,即使说居住还没到一年,也视为同住人。但他在该处取得拆迁补偿款后,一......


·城市房屋拆迁的期限
      1.拆迁当事人申请行政裁决期限:北京市规定,当事人自搬迁期限届满之日起至拆迁许可证规定的拆迁期限届满前;天津、浙江等省市规定,当事人在拆迁公告规定的搬迁期限内可以申请行政裁决。2.行政机关作出裁决期限:行政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内作出。3.不服房屋拆迁行政裁......


·经营性用房拆迁补偿估价
      1、合法原则    ⑴产权的合法性。无法确认合法产权的经营性用房,必须在估价报告中说明估价及估价结论是以估价对象具有合法产权为假设前提。我们在拆迁中发现由于历史原因,很多被拆迁房屋根本就没有进行过权属登记,因此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估价机构必须注意......


·房屋拆迁裁决的四个步骤
      在房屋拆迁过程中,如果拆迁双方在拆迁期限内未能就补偿安置达成一致,拆迁人、被拆迁人及房屋承租人均可向被拆迁房屋所在地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即裁决机关)提出裁决申请。根据市房地局去年发布的《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裁决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


·医疗诉讼策略
      在医疗侵权诉讼中,医疗机构可以从三个层次设定防线进行抗辩。第一个层次,是否应承担责任,即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失。如果存在过失,是否与损害后果具有因果关系。这是抗辩的第一道防线,也是最重要的防线,应当“严防死守”。如果经过鉴定等程序,该防线被攻破,医院则可以退守到......

·投保人与被保险人是否必须一致?如果不一致有什么影响?
      投保人是指与保险公司订立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单位或个人,即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的人。  如果车主为自己的汽车投保,则投保人与被保险人是一致的;如果其他人为不属于自己的车辆投保,则投保人与被保险人是不一致的。这两种情况都是保险公司允许的。  投保人与被保险......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说明书的内容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说明书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该名称应当与请求书中的名称一致。说明书应明确下列主要内容:一、技术领域:写明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所属的技术领域;二、背景技术......

·人寿保险
      人寿保险是主要以人的寿命为保障对象的人身保险。人寿保险通常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生存或身故为给付保险金的条件。有的人寿保险产品还包括保险合同约定的全残责任。人寿保险按照保险责任分为定......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量刑标准
      1、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量刑标准《刑法》第153条、第157条规定,个人犯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偷逃应缴税额在5万元以上不满15万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偷逃应缴税额在15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婚姻存续,一方可否要求对方主张孩子抚养费?
          现实生活中,夫妻并没有感情破裂而闹离婚。可是,一方由于各种原因总是不给孩子的抚养费,让另一方独自承担孩子的抚养费。另一方在无奈之下,会向律师咨询,在没有离婚的情况下,可否向对方主张抚养费?根据《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

·公司安排加班,不可拒绝的情形
      《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但部......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应向哪个人民法院提起?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法人或其他组织以它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因此,如果欲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民事诉讼,应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军人离婚营房可以分割吗?
      1、与军人共同居住的营房,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军队房地产的权属统归军委、总部。其产权产籍由各级后勤部基建营房部门归口管理,按其用途分别由有关业务部门具体负责使用和管护。根据这一规定,军队......

·一审判决后,同案犯上诉了,可以委托律师吗?
      共同犯罪案件,只要有一个被告人提起了上诉,一审判决即不能生效,本案所有被告人都将进入二审程序.www.njLawyer.cn。所以,共同犯罪中一审判决后只要有人上诉,对所有的被告人都可能带来影响。没有提起上诉的,也可以委托委托律师辩护。&n......

 
南京房屋拆迁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微信号
最新咨询
·我想问一下,我在网贷里面借款到期还款我还款卡里面有钱,但是他
·高密的一个蔬菜供应商,我打款给他,买了一车精品香菜,结果他给
·工地工伤一只眼失明,属几级工伤?赔付多少合理·
·安置房转让,甲方反悔我该怎么
·我在15岁的时候因偷东西导致有备案,但没去过警察局,现在能不能用前科消灭制度将我的备案消去
·律师你好,我们公司要劳务外包,我们有没有补助金,
·户主可以不经过我的同意私自卖房子吗?
·我银行卡被止付了银行又讲不出来原因,我想注销重新办卡,我里面的钱归谁了?
·我是卖早餐的因为油条铝超标,人背抓进来拘留所也不知道什么情况
·我在宁阳法院起诉了一个欠款案子,找了一个法律工作者代理的,他
·我是犯事人的姐姐我弟弟前段时间一群人团伙去盗窃不是一次犯
·您说怎嬤办,您好我于01年11月7日买别人的房子已交定金30000元现在他又不卖
·非深圳户口,发生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怎样算?
·我想问问。现在换成不动产权证书。上面那个是产权证号
·你好我家孩子玩游戏把我卡里钱玩了25万元我怎么才能把钱要回
·贷款纸签订的合同有法律效益吗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