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手机版
·首页 > 法律知识 > 建筑工程 > 土地使用>>农村宅基地拆迁房分割继承是怎样的
农村宅基地拆迁房分割继承是怎样的
南京律师网 www.njLawyer.cn [

摘要:在农村,宅基地房屋遇上拆迁,会有宅基地拆迁房,在我国的《民法典》中,有基于“地随房走”的原则,当继承人继承了房产后,便取得了相应的宅基地的使用权,但是不能认定是宅基使用权是遗产的范畴。那么农村宅基地拆迁房分割继承方式是怎样的,下面我们将带来相关的内容。农村宅...

  在农村,宅基地房屋遇上拆迁,会有宅基地拆迁房,在我国的《民法典》中,有基于“地随房走”的原则,当继承人继承了房产后,便取得了相应的宅基地的使用权,但是不能认定是宅基使用权是遗产的范畴。那么农村宅基地拆迁房分割继承方式是怎样的,下面我们将带来相关的内容。

农村宅基地拆迁房分割继承是怎样的


一、宅基地使用权是特殊的财产 不能作为遗产继承

宅基地使用权是基于村民的特殊身份所体现的特定的用益物权,宅基地使用权是不能继承的。宅基地使用权是特殊的用益物权,是“特殊的财产”。其特殊性表现为:

1、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具有无偿性。从我国现有的法律规定来看,集体成员取得宅基地使用权无需交纳相关费用,原则上是无偿取得。

2、宅基地使用权具有身份性。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与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资格密切相关,一经设定即具有极强的人身依附性,禁止流转。

3、宅基地使用权在功能上具有福利性。宅基地使用权为保障农民“居者有其房”而设立,具有社会保障职能。

二、那么怎样分割农村房屋遗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一百五十六条 中明文规定:“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

三、民法典的这条规定,说明对房屋遗产进行分割时应掌握两条基本原则:

一是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也就是不能把无法分割的房屋遗产,强行分开、割断,以致造成生产无法正常进行或给生活带来不便。

二是不损害遗产的效用,房屋本身就是用来生产经营或居住生活的,不能因继承分割而改变了房屋的使用属性,丧失了房屋原有的使用价值。房屋遗产分割不同于其他财产的分割,因为房屋是不动产,不能随意移动,或因继承人的实际需要,并兼顾各继承人的利益,可以采取以下两种方法分割房屋遗产:

第一种方法是采取折价补偿的方法。一般是归居住使用者所有,由其按各继承人应继承的房屋遗产份额折价补偿。房屋作价标准可以由继承人自行协商确定,或根据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房屋估价标准,并参照当地市场价格合理评定。

第二种方法是采取共有方法,共有分为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两种形式。所谓共同共有就是继承人对房屋遗产平等地、不分份额地享有所有权,按份共有则是继承人按份额占有房屋遗产,并按各自的份额享受权利。

在房屋遗产分割中,尽量采用第一种方法即折价补偿的方法比较好,这样做,可以彻底解决房屋继承纠纷。采用第二种方法,则应视为对第一种方法的补充,如折价一方因经济能力负担不起折价款,而又必须兼顾其他继承人的利益的,采用共有方法,也可减少矛盾。

四、法定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综上所述,相信您对农村宅基地房屋分割有一定的了解了,同理,农村宅基地拆迁房分割也是一样的。农村宅基地房分割继承方法主要有两种,遗产继承经常因事而异,情况不一样,会造成分割形式不一样。如果您的情况较为复杂

农村宅基地拆迁房分割继承是怎样的

<<事发地*
<<手机号*


■ 法律问答
·您好!我是昌图县农民!我想知道土地确权后多出的土地收费合理不?如果合理应该怎样收费?我家原始分地因
·你好,沈律师,夫妻感情破律,我想问一下婚内财产怎样分割,怎样
·在吗,我是美容店老板,请的老师帮顾客做微整失败san
·工资以及加班工资
·您好!我咨询一下我的信用卡在银行员工手里,他给我写了一份责任承诺书有任何问题都与我无关是他的责任。现
·我起诉离的婚,找不到男方公告离的婚
·从太平店镇坐那几路公交车到樊城区法院
·我的户口簿上并没有离婚公章,可以办另立户吗?
·我这种情况协商理赔大楷能赔多少?
·交通事故赔偿,交通事故赔偿金有那些?打交通事故赔偿的官司是不是要先交代理费?没钱
·在厂里工伤后,脚踝骨折,厂里没报工伤,工伤发生了半年,上个月
·我应该怎么办,我家帮另外一家拉菜
·申诉 请问我可不可以请律师
·关于老年人赡养费应该怎么给的问题
·平凉看守所电话是多少
·交通事故赔偿

■ 相关内容
·监视居住的地点在哪里
      监视居住的地点在哪里监视居住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强制措施,它主要适用于特定情形下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很多人都对其有一个疑问,既然是监视居住,那么监视居住的地点在哪里了?我们针对这个问题下文做了解答,详情请阅读下文。一、监视居住的地点在哪里监视居住是指人......


·随着我国房地产市场的持续火爆,房屋价格也不断攀升,尤其是作为
      随着我国房地产市场的持续火爆,房屋价格也不断攀升,尤其是作为江浙一带富庶之地的杭州市,房屋价格增幅在全国排名靠前,加上当地居民经济收入水平较高,许多人出于小房换大房、旧房换新房、为小孩买学区房、将闲钱投资房产等原因,都在计划购买第二套住房,那么杭州买二套房的政......


·最新的邵阳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
      最新的邵阳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最新的《邵阳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已经颁布,此次规定中罗列了包括拆迁范围、赔偿的方式以及出现纠纷时对于争议事项的处理方式,事先了解相关规定有助于我们维护自己的财产权益,我们就为您整理了此次的补偿办法,以便您查阅。邵阳市征地拆......


·常州市武进区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和安置办法
      常州市武进区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和安置办法常州市武进区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和安置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区征用土地过程中房屋拆迁补偿及附属设施补偿和统一安置行为,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被征地拆迁人和用地单位的合法权益,保障我区各项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根据《......


·如何解决著作权与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冲突
      在我国,工艺美术品可以申请外观设计专利,诸如手镯、耳坠、项链、戒指、装饰性玻璃制品、装饰性篮筐、装饰用的瓷器、艺术陶器、花瓶、小雕像、镶嵌画、人造花、人造水果、人造灌木枝等,这些工艺美术品属专利法范畴,不受著作权保护。绘画、书法、摄影、影视、图形等作品首次用于......

·刑事判决书(一审自诉案件用)
      法院诉讼文书样式3    (××××)×刑初字第××号    自诉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  被告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  辩护人……(写明姓名......

·竞业限制是否适用于劳动者在职期间?
      对了解或知悉商业秘密的劳动者或者雇员于在职期间应强制课以法定竞业限制义务。原因在于,劳动者或雇员与董事、经理人一样对所在公司、企业负有忠实义务。若允许这些劳动者从事竞业活动,他们也极易在竞业活动中或有意或无意地泄露或使用其所在公司、企业的商业秘密,削弱他们的竞......

·股东协议和公司章程冲突处理
      正常情况下,公司章程往往是以设立协议为基础而制定的。设立协议的主要内容,通常都会被公司章程所吸收。在这种情况下,设立协议与章程之间不可能发生冲突。但是,如果公司章程与设立协议发生了冲突,则如何适用呢?(一)如设立协议与公司章程发生冲突时,应以公司章程为准。......

·国际申请生物材料样品保藏要求
      专利国际申请进入中国国家阶段手续时,国际申请生物材料样品保藏还应满足下列要求:一、生物材料国际专利申请的申请人,在办理进入中国阶段手续之日起四个月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交生物材料的样品保藏的证明材料和存活证明,期满未提交样品材料的保藏证明或者生物保藏的存活证......

·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强制清算?
      (一)公司解散逾期不成立清算组。公司解散的原因概括起来有:1、基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5、人民法院依照股东请求判决公司解散。公司除因合并或者分立......

·主债与从债
      根据两个债之间的关系,债可分为主债和从债。区分主债与从债的法律意义在于:从债对主债起着担保作用,从债的效力决定于主债的效力,它随主债的存在而存在,随主债的终止而终止。...

·用人单位有哪些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从1995年1月1日施行以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开始步入法制轨道,促进了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但从人民法院近年来审结的大量劳动争议案件来看,一些用人单位片面追求眼前经济利益,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事屡有发生。根本原因是一些用人单位法律......

·要约应具备哪些条件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在商业活动和对外贸易中又称为报价、发价或发盘。发出要约的当事人称为要约人,而要约所指向的对方当事人则称为受要约人。一项要约要取得法律效力,必须符合下列规定:首先,内容具体确定。包括:第一,要约必须是特定人的意思表示。一......

·信用证诈骗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信用证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信用证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双重客体,既侵犯了他人的财物所有权,又侵犯了国家的金融管理制度。信用证、是银行有条件地承诺付款的一种保......

 
南京土地使用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微信号
最新咨询
·您好!我是昌图县农民!我想知道土地确权后多出的土地收费合理不?如果合理应该怎样收费?我家原始分地因
·你好,沈律师,夫妻感情破律,我想问一下婚内财产怎样分割,怎样
·在吗,我是美容店老板,请的老师帮顾客做微整失败san
·工资以及加班工资
·您好!我咨询一下我的信用卡在银行员工手里,他给我写了一份责任承诺书有任何问题都与我无关是他的责任。现
·我起诉离的婚,找不到男方公告离的婚
·从太平店镇坐那几路公交车到樊城区法院
·我的户口簿上并没有离婚公章,可以办另立户吗?
·我这种情况协商理赔大楷能赔多少?
·交通事故赔偿,交通事故赔偿金有那些?打交通事故赔偿的官司是不是要先交代理费?没钱
·在厂里工伤后,脚踝骨折,厂里没报工伤,工伤发生了半年,上个月
·我应该怎么办,我家帮另外一家拉菜
·申诉 请问我可不可以请律师
·关于老年人赡养费应该怎么给的问题
·平凉看守所电话是多少
·交通事故赔偿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