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网站首页
律师团队
服务领域
法律顾问
私人律师
法律知识
成功案例
咨询中心
联系我们
·
首页
>
法律知识
>
刑事
>
刑事辩护
>>刑事案件的证据三性如何质证?
刑事案件的证据三性如何质证?
南京律师网
www.njLawyer.cn [
大
中
小
]
摘要:刑事案件的证据三性如何质证?刑事案件的证据三性如何质证证据的“三性”是指证据的合法性、客观性和关联性三大特性。下面将介绍每一类证据如何进行质证。一、书证、物证1、书证是指能够根据其表达的思想和记载的内容查明案件真相的一切物品、符号和图形。其证明力的特点是...
刑事案件的证据三性如何质证?
刑事案件的证据三性如何质证
证据的“三性”是指证据的合法性、客观性和关联性三大特性。下面将介绍每一类证据如何进行质证。
一、书证、物证
1、书证是指能够根据其表达的思想和记载的内容查明案件真相的一切物品、符号和图形。其证明力的特点是客观真实性比言辞证据要强。因此对书证这一间接证据的质证一般针对:
(1)书证是否伪造或变造,即对真伪进行争议,是否是原本、正本、副本或者节录本。这就要求对原件提取发现过程进行说明;
(2)书证与本案事实是否有联系;
(3)书证的获取渠道是否合法;
(4)对书证的鉴定结论进行争议;
(5)对书证的原作者的复查问题及与其他证据是否有矛盾;
2、物证是能够据以查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物品和痕迹。这些物品和痕迹包括作案的工具、行为所侵害的客体物、行为过程中所遗留的痕迹与物品,以及其他能够揭露和证明案件发生的物品和痕迹。物证同其他证据相比,更直观,更容易把握,同言词证据相比,它更客观、真实性更大。对物证的质证一般为:
(1)物证是否原物、它被搜集的方式、来源、保存方式;
(2)是否与案件事实有联系,即与主要犯罪事实存在哪些客观联系,对主要犯罪事实能够证明什么;
(3)有无其它证据予以佐证。如凶器是否经过被告人辨认,血迹有无鉴定,是否与被害人或被告人血型一致,有无证言证明谁拿的凶器,和其它证据是否有矛盾点,消除矛盾是否合理等;
二、证人证言
证人证言是指知道案件真实情况的人,向办案人员所做的有关案件部分或全部事实的陈述。证人陈述的情况可以是亲自听到或看到的,也可以是别人听到或看到而转告的。但转告的情况,必须说明来源,说不出来源的,或者道听途说的消息,不能作为证人证言适用。由于证人证言是证人对案件事实的感知记忆向司法机关所做的陈述,每个证言都受到客观因素和主观因素的影响、干扰,每个证人都会受到个人感知能力,记忆、表达能力的影响而有所误差。针对证人证言的这种不稳定性、多变性的特点,质证的焦点为:
(1)证言取得是否合法。几人参与询问,是否单独进行,是否符合法定程序,是否刑讯逼供,是否引诱、欺骗,询问地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辩护人询问有关证人是否得到被害人的同意,是否得到有关部门的许可,辩护人取得的证言是否在审查起诉以后等;
(2)证人证言的来源是直接的还是间接的;
(3)证人提供的证言是否受到外界非法的干扰、是否受当事人或其他人的指使、收买、威胁;
(4)证人与当事人,与案件有无利害关系;
(5)证人对客观事物的感受如何表达,陈述是否确切、感受是否深,记忆时间长短,语言表达能力强弱,感受事物时精神状态如何,感受事物时客观环境如何;
(6)个体证人证言与其它证据是否存在矛盾;
(7)另外证人的品格、犯罪前科都可以成为质疑的对象。如证人的证言多次反复、有受到过行政、刑事处罚记录的,都可以降低证据的证明力。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就有关案件情况,向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审判人员所做的陈述。由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刑事诉讼的中心,案件的结局如何,同他有着切身的利害关系,他所处的位置,决定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虚假的可能性较大或者真真假假,真假混杂。基于此法庭质证应注意:
(1)分析口供的合理性,要结合案情;
(2)分析研究被告人供述的动机和条件;
(3)讯问被告人无违法行为,许多被告人翻供理由就是刑讯逼供,辩方也会抓住这一点;
(4)被告人供述与同案人供述及其它证据有无矛盾;
四、被害人陈述
被害人陈述多数情况下是真实可靠的。但由于是被害人,对被告人有痛恨、惧怕心理,所以其陈述也存在不客观性,同样属于主观性,可变性证据。对此质证的焦点是:
(1)被害人与被告人的平时关系及被害人的思想品质;
(2)被害人陈述的来源是直接还是间接;
(3)被害人陈述的内容是否矛盾;
(4)对幼年被害人注意其陈述是否与其年龄、语言表达能力相符;
五、鉴定结论
鉴定结论是指运用专门知识对案件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定,是运用专门知识作出的鉴别和判断,也成为审查或鉴别其他证据的重要手段。质证的焦点在于:
(1)鉴定人资格问题,聘请是否合法,鉴定中是否受外界影响和参杂个人因素;
(2)鉴定所依据的检材是否充分、可靠;
(3)论证是否充分,推断是否合理,是否排除了一切可疑情况;
(4)鉴定人是否具备解决鉴定问题的专业知识和经验,所使用的设备是否完善,采用的方法和操作程序是否科学。
六、勘验、检查笔录
勘验、检查笔录是司法人员对于犯罪有关的现场、物品、人身等进行调查研究的一种客观记载,他对于正确认定案件事实和查明犯罪分子具有重要作用,它是具有综合证明作用的一种证据,质证的焦点集中于:
(1)勘验检查笔录是否符合法律要求,如进行勘验检查的人有无勘验检查权利,有无见证人在场,是否签字盖章;
(2)笔录记载的内容是否全面准确,现场情况有无遗漏;
(3)笔录记载的现场、物品痕迹是否被破坏,伪造、人身特征,伤害情况或生理状态有无伪造或变化的情况;
(4)与本案的事实是否有直接联系,与其他证据是否有矛盾;
七、视听资料
视听资料是采用现代技术手段,将可以重现案件原始声响、形象的录音、录象资料和储存于电子计算机的有关资料及其他科技设备提供的信息,用来作为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资料。这是一种更接近于案件的真实情况的证据,其证明力具有直接、形象、准确、科学和综合性的特点。对此证据质证的焦点在于:
(1)它是否伪造、变造、剪辑过,有无鉴定;
(2)获取的手段是否合法;
(3)它与本案事实是否有联系,是否能证实主要犯罪事实。
综上所述,对于“刑事案件的证据三性如何质证”这个问题,我们通过上文中的内容进行了详细的解答,相信您已经有所了解了。事实上,不论是刑事证据、民事证据,还是行政证据,都需要符合证据三性,即证据的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只有符合三性的证据才可以对案件事实进行证明,反之,则不能适用。
<<事发地
*
<<手机号
*
■ 法律问答
·
如果他自首是不是一定就缓刑
·
老赖,拖着不给工程材料款高达60万
·
请问一下看守所最多能关多久请问一下看守所最多能关多久
·
关于企业职工处分问题 咨询律师
·
我朋友和农安的人结婚,登记地在农安,我朋友想起诉,男方不同意离婚起诉是怎么个程序
·
离婚了,咨询地产
·
夫妻有一方出轨怎样判决呢
·
老人过世后,该房产该如何划分?
·
办理农村养殖需要办理什么手
·
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上了黑名单。
·
与邻居的相邻关系,我要咨询邻里关系问题
·
您好,我在郑州想区东昌府区人民法院做书记员,请问怎么入职
·
网上购买电脑买一送一送个DV有问题
·
身份证到期可以提前半办吗?在外地回家不方便
·
拖欠我工资半年了欠我七千多八千元现在有说空调开关少了37
·
农村私人地基建娱乐场所后地基还属于私人的吗san
■ 相关内容
·
刑法修正案九减刑
刑法是我国的一种基本大法,对于许多刑事案件的审理处罚都有严格的规定维护了国家的秩序与稳定。为了使得法律跟得上日益变化的社会环境,我国的刑法经过了多次的修订,也更改了许多的内容。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刑法修正案九减刑。一、刑法修正案九减刑的相关内容《刑法修正案九......
·
缓刑限制条件是什么,缓刑适用的形式条件有哪些
在对刑事被告人量刑处罚的时候,罪犯都希望自己能够被判缓刑,这样就可以暂时不用执行所判刑罚了。但我国对缓刑的适用作出了相应的条件限制,因此也不是所有的罪犯最后都可以被缓刑的。那么法律中规定的缓刑限制条件都有哪些呢?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一、缓刑适用的形式条件缓刑......
·
刑事案件的管辖问题
在了解了以上情况后,首先应当确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羁押强制措施的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是否享有此案的管辖权。因为此案归哪个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管辖,将直接决定犯罪嫌疑人的实际羁押地点(看守所)。一般情况下,在我国,公安机关都是有相对应的羁押场所,例如:如果一个案......
·
刑事技术侦查特点有哪些
在高科技迅猛发展的今天,刑事技术侦查在刑事案件侦查领域的应用有效帮助了侦查机关查清事实,并为指控犯罪嫌疑人提供了正要的证据依据。下面,我们经过整理,将刑事技术侦查特点向您做一简单介绍,请借鉴。刑事技术侦查具有以下特点:1、科技含量更高。技术侦查要运用自然科学......
·
湖南省铁路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湖南省铁路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工业时代,铁路的发明对于人类社会的改变是具有创新性意义的,在历史的进步过程中起到了非比寻常的意义。在当今时代,铁路的发展对于一个国家的建设也是有着不可估量的作用。各国都争相进行铁路建设,来彰显国际影响力。而在这个过程中离不开征地补偿......
·
最高法院减刑规定是什么
我国在判刑上面有着严格的量刑标准。所有的量刑都是严格按照国家的规定来操作的,同时,对于符合国家规定的情况下,对当事人也是可以进行减刑的。关于减刑,您可能在新闻或者影视剧中都有见到过,其实,我国对减刑的实施也是十分谨慎的。下面,我们就给您介绍一下最高法院减刑规定......
·
劳动者是否加班由谁举证
劳动者是否加班由谁举证一、劳动者是否加班由谁举证?加班,是指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外继续工作。举证责任则是指当事人对自已提出的主张要提供证据进行证明,否则应承担不利后果。在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一般是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即谁提出请求,谁就要证明该请求的合理性,否......
·
隐瞒境外存款罪怎么判?
一旦成为国家工作人员,就要履行自己应尽的责任义务,同时要严格规范自己的行为,很多地方都不能想普通公民一样自由。比如说,境外存款这方面就要如实的上报给国家,否则就会涉及隐瞒境外存款罪。那么,隐瞒境外存款罪怎么判呢?一起来看看吧!处罚(刑法第395条第2款)国家工......
·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有哪些方式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25%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
·
如何防范的暴力征地拆迁事件?
如何防范的暴力征地拆迁事件?一、强化思想认识,严防因征地引发矛盾和冲突。积极稳妥地做好征地工作,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和谐稳定。在促进经济发展和保护耕地的同时,要将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放在首要位置,不得强行实施征地,杜绝暴力征地。二、......
·
辽宁征地补偿多少钱?
辽宁征地补偿多少钱?我国实行土地公有制度,对于单位和个人享有使用权的土地,国家也可以基于公共利益征收,用于公共建设。对于被征收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国家会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具体经济补偿的数额根据地区经济水平由各省市自行决定。譬如,我国辽宁省拥有广阔的土地,那么,......
·
用人自主权是法律赋予用人单位的权利,但单位在聘用职工后,没有
用人自主权是法律赋予用人单位的权利,但单位在聘用职工后,没有法定的理由是不能随意辞退职工的,否则就要支付经济补偿给被辞退的职工。根据法律的规定,单位能不能辞退怀孕女职工?本文将对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一、能不能辞退怀孕女职工根据《劳动法》第十七条的规定:......
·
在现代社会最方便的交通工具就是车了,车辆来往中就难免有时候会
在现代社会最方便的交通工具就是车了,车辆来往中就难免有时候会发生一些交通事故,如果是在道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你知道如何处理,那么非道路交通事故怎么办呢,非道路的范围是什么?非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诉讼又有哪些内容呢?下面我们就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内容。一、非道路范围:......
·
域名与商标的联系与区别
域名与商标的联系主要有:商标是区别商品或服务的标志,使用在相同或相似种类的商品上,并且必须具有显著性,从而发挥识别商品的功能,在这一基础功能上商标又派生出表示商品来源或出处、促使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保证商品质量和广告宣传等三大功能。无疑,商......
南京刑事辩护律师
南京律师
微信号
最新咨询
·
如果他自首是不是一定就缓刑
·
老赖,拖着不给工程材料款高达60万
·
请问一下看守所最多能关多久请问一下看守所最多能关多久
·
关于企业职工处分问题 咨询律师
·
我朋友和农安的人结婚,登记地在农安,我朋友想起诉,男方不同意离婚起诉是怎么个程序
·
离婚了,咨询地产
·
夫妻有一方出轨怎样判决呢
·
老人过世后,该房产该如何划分?
·
办理农村养殖需要办理什么手
·
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上了黑名单。
·
与邻居的相邻关系,我要咨询邻里关系问题
·
您好,我在郑州想区东昌府区人民法院做书记员,请问怎么入职
·
网上购买电脑买一送一送个DV有问题
·
身份证到期可以提前半办吗?在外地回家不方便
·
拖欠我工资半年了欠我七千多八千元现在有说空调开关少了37
·
农村私人地基建娱乐场所后地基还属于私人的吗san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