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手机版
·首页 > 法律知识 > 刑事 > 刑事辩护>>刑法修正案九受贿30万以上怎么处罚?
刑法修正案九受贿30万以上怎么处罚?
南京律师网 www.njLawyer.cn [

摘要:目前我国对贪污受贿现象非常重视,《刑法修正案九》规定对受贿现象零容忍,加大处罚力度。那么受贿30-40万元刑法是怎样判罚的?对于不同的受贿金额刑法分别有什么规定,多少钱属于巨额受贿。下面的我们为您介绍刑法修正案九受贿30-40万元的处罚规定。《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国...

  目前我国对贪污受贿现象非常重视,《刑法修正案九》规定对受贿现象零容忍,加大处罚力度。那么受贿30-40万元刑法是怎样判罚的?对于不同的受贿金额刑法分别有什么规定,多少钱属于巨额受贿。下面的我们为您介绍刑法修正案九受贿30-40万元的处罚规定。
《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一、刑法修正案九最新规定
《刑法修正案(九)》生效后,取消了贪污罪、受贿罪的定罪量刑的数额标准,代之以“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以及“较重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情节”。而定罪数额也就是当中“数额较大”的数额。同时,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1997年刑法所确定的定罪量刑标准(5000元)已不适应这种发展变化,2016年4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对贪污罪、受贿罪的定罪量刑标准作出规定,包括将两罪“数额较大”的一般标准确定为30000元,同时对其他档次的量刑标准也作出相应调整但并不意味着三万元以下的贪污、受贿行为就一概不作为犯罪处理,在具有“其他较重情节”的情况下,数额标准调整到到10000元以上。这是考虑到完全以数额作为定罪量刑的标准是存在缺陷的,因为数额并不是评价犯罪的唯一标准,贪污受贿罪的危害性更多体现在权钱交易中对于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所造成的严重危害,因此,在贪污、受贿数额满1万元时,同时具有《解释》规定“其他较重情节”的的,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同样应该追究刑事责任。第一条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1、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2、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3、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综上所述,《刑法修正案九》以受贿数额从低到高,以及受贿行为对民众、政府、社会影响的严重程度作为标准进行量刑。受贿金额的多少是衡量贪污罪判罚的重要指标,所以遇到此类案件要明确受贿金额参照法律规定,即可预判量刑的大概内容。刑法修正案九受贿30-40万元的处罚规定现为您介绍到这,如有不明联系。



刑法修正案九受贿30万以上怎么处罚?

<<事发地*
<<手机号*


■ 法律问答
·网贷纠纷,借款七天,金800,实际到100,救急可以理解,可是还款时候逾期了一天就变成0
·建筑工程拟申请再审。欠款利息起算日期、按定额扣除水电费用是否
·非法拘禁罪
·你好我家是农村的我宅基有房产证,备注商用,我家正南建高楼12层影响我家采光,我该
·金融借款已经归还钱了,请问如何才能快速解冻银行卡。姑苏区法官
·有土地证未办产权的商铺出租合法吗?
·我弟弟在哈尔滨南岗的中介公司看中一套房子,中介一次收6万元,之后说月底贷款下来就可以收房了!但
·你好我的车与一辆公交车相碰当时交警判的互碰自陪我们双方也同意了但是车修完后费用超出交强险了现在保险
·律师,你好,我在保险公司买一份住院津贴补贴,保险公司拒赔,理
·我今年22不想去体检当兵可以嘛
·求盱眙县律师,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代理,请联系吴先生
·我因为涉黑被判了6年,另外罚金2万,但是我没有能力履行,现在
·车卖给他人,没过户,他出事了,叫法院给没收了,我怎么消户
·被耳部受伤而缝了十几针,这样能凭上工受伤鉴定吗
·我的儿子三周岁我作为母亲什么条件可以判给我
·经济补偿问题,我原来是公务员提前退休

■ 相关内容
·如何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
      未成年人在实施了犯罪之后,公安机关依法对案件作出侦查,此时就有可能对未成年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其中比较常见的就是进行刑事拘留。那此时要想申请取保候审的话,对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该如何申请取保才好?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一、什么是取保候审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五......


·寻衅滋事罪的客观方面是什么?
      刑事犯罪的构成要件中包括了主体、客体、主观方面以及客观方面,不过却没有一个罪名在这四个方面的内容都是完全一样的,否则的话也就不好区分不同的犯罪了。针对寻衅滋事罪来说,您知道法律中关于寻衅滋事罪的客观方面是在如何规定的吗?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寻衅滋事罪的客观......


·最高法院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有哪些?
      我国的法律体系现在越来越完善了,它主要包括了实体法与程序法,实体法的实施需要程序法来保证其公平公正。所以在中国,程序法尤为重要。接下来请随来了解一下最高法院刑事诉讼法解释的中关于管辖、回避、辩护与代理的内容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法释〔......


·死刑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古时候,杀人就应该偿命。但是放到现在这个法治社会来看,杀人的并不一定就会判处死刑。当然,实践中具体适用死刑的范围也是不同的。那到底关于死刑的适用范围是怎样规定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死刑的适用范围有哪些在中国,死刑分为死刑并缓期2年执行(死......


·如何对待提前履行债务
      对于合同的履行,当事人应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履行,既不得迟延履行,一般也不得提前履行。因此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提前履行不损害债务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交强险的投保人有哪些
      交强险的投保人有哪些权利一、交强险的投保人有哪些权利投保人或被保险人除了按照交强险条款约定在保险事故发生时获得赔偿以外,还享有以下权利:(1)投保人在投保时选择具备从事交强险业务资格的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不得拒绝或者拖延承保;(2)签订交强险合同时,保险公司不得强......

·破坏电力设备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破坏电力设备罪,是指故意破坏电力设备,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所侵犯的客体属于公共安全。犯罪对象是正在使用中的电力设备。所谓电力设备,是指用于发电、供电、输电、变电的各种设备,包括火力发电厂的热力设备,如锅炉......

·有哪些
      有哪些侵犯名誉权的方式在现代社会中,名誉作为一种无形资产,给社会主体带来了许多利益。然而,随着社会科技的日益发展,侵犯名誉权的行为越来越多,方式也更加复杂。那么,侵犯名誉权的行为方式有哪些?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一)侮辱侮辱是指故意通过言语、......

·定金罚则
      定金,是指合同一方当事人根据合同的约定,预先付给另一方当事人一定数额的金额,以保证合同的履行,是作为债权担保而存在的。在买卖合同中只要约定的定金条款,无论合同当事人哪一方违约,都要承担与完全数额相等的损失。换句话,就是如果是支付定金的一方违约,即丧失定金的所有......

·担保公司能申请破产不?
      担保公司能申请破产不?破产是企业无法运转的最后的办法,被法律允许。但破产需要经过法定程序,如果贷款后就申请破产,在法院接受破产申请后,会认为其存在诈骗嫌疑。如果担保公司确实债务多而无法经营,可以申请破产,法院将拍卖其资产来偿清债务。一、破产:破产是指债务人因不......

·童工是指那些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国家出于对这部分人的保护
      童工是指那些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国家出于对这部分人的保护,禁止单位使用童工,否则的话就要受到处罚。那么单位违法雇佣童工处罚是怎样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雇佣童工处罚一、各地劳动行政部门、乡镇企业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工会组织要加强对企业......

·同居和结婚的区别有哪些
      现代社会年轻男女未婚同居的现象并不罕见。因此,不少人随之产生疑问,同居就是结婚吗?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同居与结婚虽然在很多方面都存在相似之处,但却存在本质上的区别。那到底同居和结婚的区别在哪里?下面,请跟随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这方面的知识。一、同居和结婚的区别......

·离婚财产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
      夫妻离婚后还能因为财产起诉吗?不少人在离婚之后才发现对方在之前转移了财产,那么此时是否还能申请进行这部分的财产分割呢?如果可以,是否又有时间限制?相信很多人在这方面都不太了解,接下来,我们告诉你离婚财产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一、离婚后还能因为财产起诉吗(一)登记离......

·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赔偿金吗?
      有些时候劳动者要求解除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主要是因为单位的一些行为严重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换言之也就是在单位的逼迫下要求解除的,那么这样的情况下,劳动者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赔偿金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赔偿金吗?劳动......

 
南京刑事辩护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微信号
最新咨询
·网贷纠纷,借款七天,金800,实际到100,救急可以理解,可是还款时候逾期了一天就变成0
·建筑工程拟申请再审。欠款利息起算日期、按定额扣除水电费用是否
·非法拘禁罪
·你好我家是农村的我宅基有房产证,备注商用,我家正南建高楼12层影响我家采光,我该
·金融借款已经归还钱了,请问如何才能快速解冻银行卡。姑苏区法官
·有土地证未办产权的商铺出租合法吗?
·我弟弟在哈尔滨南岗的中介公司看中一套房子,中介一次收6万元,之后说月底贷款下来就可以收房了!但
·你好我的车与一辆公交车相碰当时交警判的互碰自陪我们双方也同意了但是车修完后费用超出交强险了现在保险
·律师,你好,我在保险公司买一份住院津贴补贴,保险公司拒赔,理
·我今年22不想去体检当兵可以嘛
·求盱眙县律师,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代理,请联系吴先生
·我因为涉黑被判了6年,另外罚金2万,但是我没有能力履行,现在
·车卖给他人,没过户,他出事了,叫法院给没收了,我怎么消户
·被耳部受伤而缝了十几针,这样能凭上工受伤鉴定吗
·我的儿子三周岁我作为母亲什么条件可以判给我
·经济补偿问题,我原来是公务员提前退休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