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网站首页
律师团队
服务领域
法律顾问
私人律师
法律知识
成功案例
咨询中心
联系我们
·
首页
>
法律知识
>
交通事故
>
交通事故处理
>>购买新汽车注意事项是什么?
购买新汽车注意事项是什么?
南京律师网
www.njLawyer.cn [
大
中
小
]
摘要:购买新汽车注意事项是什么?一、提醒:遵守“新三包”中车主应尽义务据记者了解,无论是新旧汽车“三包”政策,都规定车辆可以享受由厂家或者经销商提供的售后服务,但是在保修期到期之前,车辆都必须回到由厂家授权的4S店进行保养和维修,否则就会被视为自动放弃享受售后“三包...
购买新汽车注意事项是什么? 一、提醒:遵守“新三包”中车主应尽义务
据记者了解,无论是新旧汽车“三包”政策,都规定车辆可以享受由厂家或者经销商提供的售后服务,但是在保修期到期之前,车辆都必须回到由厂家授权的4S店进行保养和维修,否则就会被视为自动放弃享受售后“三包”的保护,这也是消费者在享受售后服务时应尽的义务。
记者注意到,在今年上半年就“三包”条款发生争议的案例之中,绝大多数是消费者无视自己应尽的义务,擅自在非授权汽修店维修和保养,导致失去享受“三包”服务的资格。而且在这种情况下,消费者是自身违约在先,商家并无过错也无需承担责任。所以佛山市机动车经营行业协会提醒广大消费者,在享受“三包”服务的同时,也要注意自身有哪些应尽的义务。
二、订单取消后要求退定金
市民王先生今年在某车城某4S店购买了一辆汽车,在签订购车合同时支付了5000元订金。一个月后,王先生临时因资金紧缺无法支付车辆的尾款,便提出退订并欲拿回订金。经过沟通后,4S店同意将扣除相应成本后剩余的4500元订金退还给王先生。
然后,与王先生有类似遭遇的李小姐就没有那么幸运了。李小姐5月份在某4S店下了5000元定金购买一辆新车,4S店表示没有现车需要等待。随后,李小姐因资金紧缺想要终止合同并退回定金,4S店以“已向厂家下了订单”和“定金无法退回”为由,拒绝了李小姐的要求。在调解无效后,李小姐只能改走其他途径上诉。
三、提醒:“定金”与“订金”有区别
定金是有法律效力的,而订金的法律效力则不明确。买卖双方在签订合约并支付定金之后,如果是消费者违约,商家有理由不退还定金。相反,订金的法律效力不明确,双方经沟通协调之后有退还的可能。
目前许多汽车品牌经销商的购车合同并不一致,不同经销商的合同上“定金”与“订金”都有存在,消费者在签订购车合同前要先了解这两者之间的区别,并与销售人员商量好退订的解决方法。
有经销商负责人表示,希望因私人原因需要退订金的消费者,能够理解经销商在签订合同之日起便会产生一系列的成本,由此不可能全额退还预先支付的订金。
四、消费者可举报投诉车行不正当竞争
每逢促销旺季,汽车经销商都会推出诱人的优惠来促进成交量,其中便有可能涉及到“不正当竞争”。某些经销商的“买车赠送一吨汽油”和“捆绑消费者购买保险”的宣传都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提醒消费者在购买汽车时提高警惕。汽车行业不正当竞争行为包括“肆意夸大汽车功能及价值”、“贬损竞争对手”、“虚假按揭贷款承诺”以及“商业贿赂”。如果是抽奖式有奖销售,奖品的最高价值不得超过5000元,其奖品的种类、中奖概率以及兑换时间、地点和方式也要予以告知。
此外,经销商也不得限定或强制消费者购买其所附带提供的相关商品或有偿服务,经销商若强制要求消费者购买某种商业保险也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以上关于购买新汽车注意事项,是我们精心整理后分享给您的。购车过程中,您除了对于车辆外观方面的严格检查、挑选外,对于上文中涉及到的法律知识也应该有所了解。一旦发现正当利益受到损害,应该第一时间向所属的工商局举报。最后,祝愿您都能够买到称心如意的新车。
<<事发地
*
<<手机号
*
■ 法律问答
·
咨询一下关于购房合同的事情
·
公务员为群众代理办理职责、职权范围以外的保险理赔手续,赔偿金
·
我这样构成强*未遂吗?,我们在出差
·
离婚,问财产分配问题
·
请问监狱释放犯人时,一定要注明“原户籍地” 监狱写错了原户
·
离婚后孩子归女方抚养孩子户口是否必需签过
·
我在工地受伤脚大拇指骨折能给我多少陪赏
·
请问把身份证正反面和信用卡正反面给自称银行的会有风险
·
农村里面父亲去世后,还是写母亲的
·
没有签订劳务合同被无故开除
·
涉嫌介绍卖淫从犯介绍一个能判刑san
·
工人劳动纠纷,我是一工地工人我们来的时候说做十层楼现在做2层就不做了现在叫我们不
·
南阳市,看守所吗,我弟在8月9号被南阳派出所关押起来,为什么
·
买这样的房子 存在风险吗
·
我们工厂元旦不放假。找那里
·
签合同,我前几天在网上看到招聘打字员的职务
■ 相关内容
·
云南处理交通事故律师会怎么做
随着社会的进步,经济也在不断的发展,就业和收入增加,人们的生活水平有了显著的提高,从而拥有自己的爱车的人们也逐年增加,这也造成了交通事故的发生频率也越来越高。今天,网的我们为云南的朋友整理云南处理交通事故律师会怎么做的相关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一、处理方......
·
交通事故残疾赔偿金该怎么算
我国法律规定,当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时,应该给予对方相应的赔偿,比如:残疾赔偿金、丧葬费等。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交通事故残疾赔偿金该怎么算才好?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交通事故残疾赔偿金该怎么算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是指受害人因道路交通......
·
交通事故发生之后多久内索赔
在交通事故发生之后,不管是造成人员受伤还是财产损害,此时作为受害人其实都是可以要求肇事者作出相应赔偿的,也就是向肇事者索赔。那具体而言交通事故发生之后多久内索赔比较好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交通事故发生之后多久内索赔交通事故致身体受伤、残疾或死亡的......
·
民事诉讼要交立案费吗?
民事诉讼要交立案费吗?一、民事诉讼要交立案费吗?根据现行相关法律规定,民事诉讼的案件受理费等是按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里的规定收取的,包括案件的受理费、申请费及其它费用,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其他诉讼费用指人民法院除了向当事......
·
婚约财产应该如何返还?
婚约财产纠纷案件的标的物即通常所说的彩礼。它不仅包括婚约双方当事人在婚约期间或婚约之前互赠的财物,还应包括第三人(婚约双方当事人的亲戚、朋友)为之庆贺所赠与的财物。 在我国,第三人赠与财物的情况也较为普遍,社......
·
我国存在问题的工程质量分类有哪些
我国存在问题的工程质量分类有哪些质量问题是我们您最关注的问题了。质量不仅是企业的保证,也是企业责任心和服务品质的体现。在工程行业,工程的质量问题至关重要。工程质量往往关系着工程设施行业的发展以及竞争力的提高。那么,在我国存在问题的工程质量分类有哪些呢?我们为您......
·
抢劫罪量刑标准
一、量刑基准的确定(一)、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量刑基准抢劫一次,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四年。抢劫二次,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年。抢劫取得财物,数额超过2000元,基准刑增加六个月;每增加数额1500元,基准刑增加六个月。(二)、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量刑基准根据刑......
·
一级甲等医疗事故赔付标准是怎样的
一级甲等医疗事故赔付标准是怎样的在医疗事故频发的今天,要是不幸因为医疗过失行为造成了人身损害的话,除了要追究医护人员以及医疗机构的责任外,最重要的就是要求进行赔偿。那么一级甲等医疗事故赔付标准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
·
立功制度
立功,是指犯罪分子揭发他人的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的行为。立功的条件,主要包括:1.主体是犯罪分子,即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2.所揭发、检举的行为都同犯罪密切相关,属于他人的犯罪行为或者他人......
·
应该怎样索要孩子抚养费
对于没有获得孩子抚养权的一方来讲,并不能因为解除了婚姻关系的,就免除对孩子的抚养义务。虽然不能实际抚养孩子长大,但却可以支付抚养费。不过要是其不支付抚养费的话,此时该怎么索要孩子抚养费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应该怎样索要孩子抚养费这与夫妻双方的离婚方......
·
无效婚姻如何处理,解决方法有哪些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凡是欠缺婚姻成立的法定条件而不发生法律效力的违法婚姻都属于无效婚姻。那么,在现实生活中,无效婚姻该如何处理呢?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一、无效婚姻如何处理1、婚姻无效制度是一种救济制度,其中被宣告为无效的婚姻关系在形式上已成立,不过是当......
·
不适用于死刑的情况有哪些
一般对于一些极其恶劣的犯罪会做出死刑的处罚,但由于我国法律中明确规定了一些不适用死刑的情况,因此也有可能犯罪手法很残忍、造成了很严重的损害后果,但最终却没有对犯罪分子处死刑的情况。那究竟法律中规定不适用于死刑的情况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不适用......
·
简单工程承包合同的格式是什么?
简单工程承包合同的格式是什么?建筑工程在我们的生活中十分重要,各个领域都需要建设施工,在建造工程的时候承办方和发包方需要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依法签订施工合同。法律明确规定了施工合同的格式和样本,签订施工合同需要按照统一的格式,下文详细回答了简单工程承包合同......
·
行为请求权的执行
(一)对行为请求权执行的概念 对行为请求权的执行,是指根据生效法律文书一方当事人有义务履行一定的行为而拒不履行的,债权人请求人民法院强制该当事人履行一定的作为义务。我国民事诉讼法对于行为请求权的执行,第230条规定,“在执行中,需要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的,......
南京交通事故处理律师
南京律师
微信号
最新咨询
·
咨询一下关于购房合同的事情
·
公务员为群众代理办理职责、职权范围以外的保险理赔手续,赔偿金
·
我这样构成强*未遂吗?,我们在出差
·
离婚,问财产分配问题
·
请问监狱释放犯人时,一定要注明“原户籍地” 监狱写错了原户
·
离婚后孩子归女方抚养孩子户口是否必需签过
·
我在工地受伤脚大拇指骨折能给我多少陪赏
·
请问把身份证正反面和信用卡正反面给自称银行的会有风险
·
农村里面父亲去世后,还是写母亲的
·
没有签订劳务合同被无故开除
·
涉嫌介绍卖淫从犯介绍一个能判刑san
·
工人劳动纠纷,我是一工地工人我们来的时候说做十层楼现在做2层就不做了现在叫我们不
·
南阳市,看守所吗,我弟在8月9号被南阳派出所关押起来,为什么
·
买这样的房子 存在风险吗
·
我们工厂元旦不放假。找那里
·
签合同,我前几天在网上看到招聘打字员的职务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