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手机版
·首页 > 法律知识 > 海事海商 > 海事侵权>>共同海损的索赔方式
共同海损的索赔方式
南京律师网 www.njLawyer.cn [

摘要:1、留置权行使的程序习惯法有关规定,有权要求马上支付留置权下所存在的金额,并不需要接受担保。但从对立的方面有要求,必须提出所要求的正确数量,否则有可能会丧失留置权。但这种权力很少或是几乎没有发生过。因为共同海损分摊的金额往往在货物被卸到岸上和检验之前是无法确定...

  1、留置权行使的程序
习惯法有关规定,有权要求马上支付留置权下所存在的金额,并不需要接受担保。但从对立的方面有要求,必须提出所要求的正确数量,否则有可能会丧失留置权。但这种权力很少或是几乎没有发生过。因为共同海损分摊的金额往往在货物被卸到岸上和检验之前是无法确定的。因此,此留置权在习惯上只是作为在交付货物前要求满意的担保或其他等值物的一种方式。
在被要求的担保中几乎都包括了由收货人签署的共损合约。作为担保的另一部分,收货人还可能会被要求提供下面的担保及文件: 1)现金担保 2) 保险人出具的无限额的担保函。 银行担保有时会有很多的不便。
2、为防止滥用留置权而存在的限制
有关法律提供了下列的保护: a、船东不要求担保而是要求支付全部索赔金额,若其夸大索赔或不能够向货物所有人出示足够资料以使后者可以确定或偿清正确的数额,风险由船东自己负担。 b、当被要求支付全部的索赔金额时,收货人在支付给船东或船长可以偿清其正确要求后,即获得货物的交付权,以及索赔货损的权力。 c、在通常的案件中,当船东留置货物要求担保而不是要求支付赔款时,他必须接受格式合理的担保或合理数额的保证金。拒绝合理的担保,船东有可能会失掉留置权。 d、收货人可能依据最高法院规定,在向法院提供相当于船东留置货物所要求的数目以及可能产生的费用的金额后,要求提货。 e 、 根据习惯法,除去通过法规已经进行的修改,船东行使留置权须自己负担有关的费用。
3、 留置权在法律上的扩展 对于运送到英国的货物,习惯法有关将货物卸岸留置,以及行使留置权的有关费用上的规定,通过Merchant Shipping Act 1894的第492-501条进行了扩展。该部分规定,当货物从船上卸至岸上并交由仓库所有人保管时,船东以书面通知仓库所有人,要求他针对运费或其他费用的索赔留置货物。对于该通知,仓库所有人应给予执行,对于在执行上的疏忽,仓库所有人将负责由此而造成的损失。当该通知被执行时,收货人只能向仓库所有人提供与船东要求等值的保证金而提货。此保证金将用来支付船东的索赔。但在提供保证金后15天内,货物有关方或其代表可书面通知仓库所有人保留全部的保证金,或是他确定的超出其认为的责任的部分。在接到货方这样的通知后,仓库所有人应立即通知船东,而船东应在30天内开始相关的程序(诉讼或仲裁)以实施索赔。否则,保证金或其不被认为的部分将退还给原告。该法还特别规定,仓库租金和码头管理员的费用等,若货物的滞留是由于船东的留置权,这些费用将由货物支付。 如果货主拒不提供保证金,那仓库人员或码头管理员将货物留置的最大期限是90天。当期限到达时(对于易腐货,要看其可存储的时间),就可将货物出售,以补偿相关的费用及留置权的要求。分配的顺序为:先支付仓库和码头的费用,然后是船东的留置权的要求,余下的部分就要还付给收货人。
4、货物所有人的索赔方法 对于为船、货共同安全而牺牲的货物来说就没有这样的优势。(留置财产) 但船东行使的留置权所要求的权力不仅是为了他自己费用的分摊,还要为了不幸的货物所有人。如果船东在交付因共同海损行为而受益的货物之前没有考虑这些,他们将对共损牺牲而遭受到的货损负责。 船东为了共同海损牺牲的货物而行使的留置权仅能保证其他货主应负担的分摊。因为在法律上没有规定船东须对其自己的分摊提供担保。但是,货物可以通过对物诉讼的程序向船东要求担保。

共同海损的索赔方式

<<事发地*
<<手机号*


■ 法律问答
·茶楼转让纠纷,廖某和林某2007年租赁某单位用房合作开茶楼
·婚后,男方财产信息不明,欠下大额信用卡,女方多次询问都不告知
·我身份证丢了,在当地派出所可以开一个证明离婚吗?
·腰椎骨折,理赔程序该怎样
·您好,今75米的大板车还可以审吗?
·有办法将我的户口迁到我婆家那里吗
·你好 请问我八月份辞职九月份原单位又给我买了五这钱应该由我出吗
·你好,我现在有几个客户,货给他们发了,去年的货款今年都还不转
·蜀山区蜀山产业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安置房与安置争议
·拖欠工资,人已经跑了,微信电话都已拉黑,但是没有签劳动合同
·,靖西市看守所
·房屋所有权纠纷及其他
·**昨天晚上在活动现场,当时很乱,也没试用买的平板,当时做活动的人也没有介绍平板的功能,到家用了
·哈密魔方广场不给业主按时返还商铺租金,当时卖的时候说
·十一加班费,我在化工厂工作
·对方以办证为由,要求打钱,然后就联系不上对方

■ 相关内容
·海损的定义和分类
         海上货物运输的损失又称海损(average),指货物在海运过程中由于海上风险而造成的损失,海损也包括与海运相连的陆运和内河运输过程中的货物损失。   海损的类型  (一)海上损失按损失的程度可以分成全部损失和部分损失。a.全部损失......


·共同海损的条件
         共同海损是指在同一海上航程中,当船舶、货物和其它财产遭遇共同危险时,为了共同安全,有意地、合理地采取措施所直接造成的特殊牺牲、支付的特殊费用,由各受益方按比例分摊的法律制度。只有那些确实属于共同海损的损失才由获益各方分摊,因此共同海损的成立应......


·单独海损和共同海损
      单独海损: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或其他特殊情况直接造成的船货损害及费用支出.www.njLawyer.cn。如船舶触礁导致船底损坏,是牺牲,修船费是费用支出;或通风筒因大风浪被迫关闭致使需要通风的货物受损等。这类损失由受损方自负或责任方负责。船舶在航行中发生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船舶碰撞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船舶碰撞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法释〔2008〕7号,2008年4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46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船舶碰撞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已于2008年4月2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


·合同的变更和撤销
          第一,合同是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重大误解,是指误解人做出意思表示时,对涉及合同法律效果的重要事项存在着认识上的显著缺陷。第二,合同的订立显失公平。显失公平,是指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明显不对等,使一方遭受重大不利。其构成要件为,双方......

·知识产权权利人向海关总署申请续展的期限及续展有效期
      根据《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第十条,在知识产权有效的前提下,知识产权权利人可以在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有效期届满前,向海关总署申请续展备案应在届满前六个月内。每次续展备案的有效期为七年。...

·重大飞行事故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重大飞行事故罪,是指航空人员违反规章制度,因而发生重大飞行事故,危及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空中运输的正常秩序和空中运输的安全。这些交通运输活动一旦发生重大事故,就会危及公共安全,使人......

·滥伐林木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滥伐林木罪,是指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并核发采伐许可证,或者虽持有采伐许可证,但违背采伐证所规定的地点、数量、树种、方式而任意采伐本单位所有或管理的,以及本人自留山上的森林或者其他林......

·离婚协议公证有什么作用吗?
      1、离婚协议是指夫妻双方解除婚姻时,以协议的形式对家庭财产进行分割、处分及明确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承担,有子女的夫妻对子女的抚养费的支付等事宜所做的约定。离婚协议公证是指公证机关依法证明当事人之间签订《离婚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这是一种双方法律行为公证。......

·恋爱期间给付的金银首饰等,分手后是否应返还?
      1、根据《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合同一般具有双方性、诺成性和无偿性三种性质:双方性要求赠与合同须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如果赠与人有赠与的表示,但受赠人并没有接受的意思......

·因伤致残如何作伤残评定?
      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伤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十五日内,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残评定。公安机关应当根据医院证明和公安部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标准,在接到伤残评定申请书后三十日内评定伤残等级。当事人对伤残评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评定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

·申请诉前裁定可同时申请保全
      申请人申请诉前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的裁定的同时,可同时申请诉前证据保全和财产保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

·法定代表人未经授权擅自为他人担保,担保合同的效力及责任承担
      公司法》第十六条规定:“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

·委托合同与代理的区别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与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置委托人委托的事务的民事法律关系;代理则是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的行为,其两者的根本区别在于:  一、仅就代理而言,代理包括委托代理、法定代理、指定代理等三种类型;而委托合同是由双方当事人基于......

 
南京海事侵权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微信号
最新咨询
·茶楼转让纠纷,廖某和林某2007年租赁某单位用房合作开茶楼
·婚后,男方财产信息不明,欠下大额信用卡,女方多次询问都不告知
·我身份证丢了,在当地派出所可以开一个证明离婚吗?
·腰椎骨折,理赔程序该怎样
·您好,今75米的大板车还可以审吗?
·有办法将我的户口迁到我婆家那里吗
·你好 请问我八月份辞职九月份原单位又给我买了五这钱应该由我出吗
·你好,我现在有几个客户,货给他们发了,去年的货款今年都还不转
·蜀山区蜀山产业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安置房与安置争议
·拖欠工资,人已经跑了,微信电话都已拉黑,但是没有签劳动合同
·,靖西市看守所
·房屋所有权纠纷及其他
·**昨天晚上在活动现场,当时很乱,也没试用买的平板,当时做活动的人也没有介绍平板的功能,到家用了
·哈密魔方广场不给业主按时返还商铺租金,当时卖的时候说
·十一加班费,我在化工厂工作
·对方以办证为由,要求打钱,然后就联系不上对方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