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手机版
·首页 > 法律知识 > 刑事 > 刑事辩护>>新刑法嫖娼犯罪吗?
新刑法嫖娼犯罪吗?
南京律师网 www.njLawyer.cn [

摘要:近年来,国家执法部门加大对扫黄的力度。人们不禁疑问,新刑法嫖娼犯罪吗?有这种错觉究其原因就是当时的法律并不够完善,对于嫖娼犯罪的惩处力度并不大,很多人认为嫖娼并不触犯刑法,随着新刑法修正案的实施,其中明确规定了嫖娼犯罪的量刑与标准,下面为您整理一下新刑法嫖娼犯罪...

  近年来,国家执法部门加大对扫黄的力度。人们不禁疑问,新刑法嫖娼犯罪吗?有这种错觉究其原因就是当时的法律并不够完善,对于嫖娼犯罪的惩处力度并不大,很多人认为嫖娼并不触犯刑法,随着新刑法修正案的实施,其中明确规定了嫖娼犯罪的量刑与标准,下面为您整理一下新刑法嫖娼犯罪相关知识。

一、什么是卖淫嫖娼?  
卖淫嫖娼是指不特定的异性之间或者同性之间以金钱、财物为媒介发生性关系的行为。行为主体之间主观上已经就卖淫嫖娼达成一致,已经谈好价格或者已经给付金钱、财物,并且已经着手实施,但由于其本人主观意志以外的原因,尚未发生性关系的;或者已经发生性关系,但尚未给付金钱、财物的,都可以按卖淫嫖娼行为依法处理。
二、法嫖娼犯罪的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组织、策划、指挥他人卖淫的行为。
组织,是指发起、建立卖淫集团或卖淫窝点,将分散的卖淫行为进行集中和控制,并在其中起组织作用的行为。例如,将分散的卖淫人员串联组合成一个比较固定的卖淫集团,将咖啡厅、歌舞厅、饭店、旅店、出租汽车等组织成为卖淫或者变相卖淫的场所,等等,即属于比较常见的组织卖淫行为。
策划,是指为组织卖淫活动进行谋划布置、制定计划的行为。如为组织卖淫集团制定计划、拟订具体方案、物色卖淫妇女的行为,以及为建立卖淫窝点而进行的选择时间、地点、设计伪装现场等行为。策划行为是为组织犯的重要参谋决策行为,对于完成特定的犯罪具有重要的作用,因而是一种重要的广义的组织行为。
指挥,是指行为人在实施组织他人卖淫活动中起领导、指挥作用,如实际指挥、命令、调度卖淫活动的具体实施等。指挥是直接实施策划方案、执行组织者意图的实行行为,对于具体施行组织卖淫活动往往具有直接的决定作用。
上述组织、策划、指挥三种行为,都是组织卖淫的行为,都具有明显的组织性,行为人只要具备其中一种或者数种行为,就可认定其实施了组织卖淫行为。
组织他人卖淫的具体手段,主要是招募、雇佣、强迫、引诱、容留等手段。
招募,是指将自愿卖淫者招集或者募集到卖淫集团或者其他卖淫组织之内进行卖淫活动的行为。雇佣,是指以出资为条件雇佣自愿卖淫者参加卖淫集团或者其他有组织的卖淫活动。强迫,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或者迫使不愿卖淫者或者不愿参加卖淫组织者而使其参加卖淫集团以及其他卖淫组织,强迫不愿卖淫者进行有组织的卖淫活动。引诱,是指以金钱、财物、色相等为诱饵,诱使他人参加卖淫集团或者其他卖淫组织,或者诱使他人参加其他有组织的卖淫活动。容留,是指容纳、收留自愿卖淫者参加卖淫集团或者其他卖淫组织,或者参加有组织的卖淫活动。  上述五种具体的手段,可以是同时交叉使用,也可以是只使用其中一种或者数种,都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三、卖淫嫖娼的认定:
既可以现场,也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只要经过合法的取证程序,最终调查核实的,没有在现场抓获照样可以认定。
四、办理卖淫嫖娼案件的程序:
(一)传唤至公安机关
(二)讯问、查证
(三)强制进行性病检查
五、处罚标准:
公安机关对卖淫嫖娼人员实施处罚,必须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严禁以罚款代替刑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和行政拘留。公安机关对卖淫嫖娼人员进行处理时,按照以下量罚基准执行:对卖淫嫖娼者,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对具有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卖淫嫖娼、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初次卖淫嫖娼、因生活所迫初次卖淫等属于“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对卖淫嫖娼人员,除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外,可以依法予以收容教育;对具有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人员多次卖淫嫖娼、18周岁以上人员卖淫嫖娼2次以上等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收容教育;因卖淫嫖娼被公安机关处理后又卖淫嫖娼的,实行劳动教养,并由公安机关处5000元以下罚款。对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但因具有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1周岁婴儿,以及70周岁以上人员实施卖淫嫖娼等情形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公安机关调查取证时,应注意尊重和保护当事人的人格权、隐私权。对查获的卖淫嫖娼人员,应当强制进行性病检查。对患有性病的,进行强制治疗。
五、新刑法嫖娼犯罪的相关规定:
将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修改为:“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2、犯前两款罪,并有杀害、伤害、强奸、绑架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3、为组织卖淫的人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组织他人卖淫行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新刑法嫖娼犯罪吗?答案是否定的,新刑法中仅是对组织卖淫嫖娼的做了明确的规定,但是嫖娼虽然不犯罪但是犯法,一经抓获要接受行政处罚,其中包括拘留、教育和罚金。通过上文可知,国家对卖淫嫖娼活动是命令禁止的,有相关法律的支持。希望我的文章对您有所帮助。



新刑法嫖娼犯罪吗?

<<事发地*
<<手机号*


■ 法律问答
·在一废旧冷库在改造中发生墙体倒塌致人死亡事故怎样要求赔偿
·你好,高律师,我想咨询一下离婚
·供电所没有经过我们同意把电线杆子放到我家地里面?影响了我们正
·去私立医院检查,然后各种检查费用高达一万多比比公立的
·老公婚前购房,婚后供完并拿到房产证,这是夫妻共同财产
·工地干活,左手无名指被利器切断,小拇指骨折,包工头手里干活,
·我在xx上被骗了1088 请问要怎么san
·我方摩托车走自己道被对方来车撞伤,交警居然说是我方责任。我们
·我请木瓦工修屋面,安全责任谁负,怎样落实。
·交通事故索赔,货车在机动车道
·我这种情况该怎么办?请帮帮我一个为人母亲的心愿!
·二手车,二手车钱交完了,二手车钱交完了,但车况不好,签了协议,还
·我在***做活。上面两个老板开头叫姓谢垫钱沒几天得罪一个老板不要他做了。其中一个老板叫我垫钱。垫
·办婚礼彩礼要8000.没有领结婚证,而我有有了新的*人,能结婚吗
·袭律师您好:我有个案子,想请您代理。河北省,南宫市,子仲镇,
·我是一个超市卖货的,今天有个人来买了一箱啤酒。是我卖给他的,但是后来别人告诉我说

■ 相关内容
·如何准确认定私分国有资产罪
      司法实践中,私分国有资产罪和贪污罪存在交叉,两罪容易混淆。但是,为了更好地维护涉案人员的合法权益,需要我们区分清楚私分国有资产罪的此罪与彼罪,那么该如何准确的认定私分国有资产罪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私分国有资产罪是什么(一)私分国有资产罪......


·如何确定集资诈骗罪的数额
      很多涉及财产方面的犯罪,不管是在定罪还是处罚的时候,一般都会充分考虑到犯罪数额的。就集资诈骗罪来看,确定其犯罪数额也是很重要的内容。那实践中,究竟该如何确定集资诈骗罪的数额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一、如何确定集资诈骗罪的数额构成集资诈骗罪须达到......


·故意伤害罪的伤害怎么定性
      构成故意伤害犯罪的,肯定是需要行为人实际对他人的身体实施了伤害行为。不过实践中,对故意伤害罪中的伤害定性比较困难。那到底这个故意伤害罪的伤害应该怎么来定性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故意伤害罪的伤害怎么定性所谓伤害是指损害他人身体健康......


·刑法关于抢夺罪的规定是怎样的?
      在实践中,许多人会将抢夺罪与抢劫罪混淆起来。事实上,抢夺罪与抢劫罪是两种不同的犯罪行为,抢夺罪是将他人的财物乘其不备强行夺走的一种行为,如果情节严重,会构成犯罪。那刑法关于抢夺罪的规定是怎样的?我们一起来通过以下文章了解一下吧。一、刑法关于抢夺罪的规定是怎样的......


·民间借贷诉讼时效是多久
      民间借贷诉讼时效是多久一、民间借贷诉讼时效是多久(一)从诉讼时效的角度看,如果借条注明了还款日期,那么诉讼时效就从还款日期的次日起计算三年。(二)如果没有注明还款日期,则表明该合同系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合同,债权人有权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但须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工程质量合格认定标准是什么?
      工程质量合格认定标准是什么?一、分项工程的质量等级应符合以下规定(一)合格1、保证项日必须符合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规定;2、基本项目抽检的处(件),均应符合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规定;3、允许偏差项日抽枪的点数中,建筑工程有70%及其以上、达筑设备安装......

·工伤认定申请在哪个单位进行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自然是要向相关的单位提出才行,不然也没有人来对劳动者的伤害情况作出认定。但这个时候,很多人却不知道究竟工伤认定申请在哪个单位进行,甚至有人直接到医疗机构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这肯定不行。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详细解答这个问题。一、工伤认定申请在......

·倒签合同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
      一、倒签合同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490条对履行接受进行了规定,第490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从该条文可以看出,即使合同双方......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转移共同财产该怎么办
      不得不说,现实中有的人离婚是有预谋的,会事先采取措施就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进行转移。而另一方往往是后知后觉,甚至还有在发现对方在婚内转移共同财产的,但却不知道要怎么办。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在下文中告诉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转移共同财产该怎么办。一、......

·起诉离婚一审二审大概需要多长时间?
      夫妻双方离婚,可以协议离婚,协议离婚不成的,可以进行诉讼离婚。离婚作为民事案件,一般都只是适用简易程序,但也跟其他民事案件一样有一审和二审的流程,二审主要是在不服一审的判决下提起的。那么,起诉离婚一审二审大概需要多长时间?详情参考下文分析。一、起诉离婚可以撤......

·农业企业融资难的原因有哪些
      农业企业融资难的原因有哪些?公司和企业在登记时都要有足够的注册资金才能注册成功,在登记成功之后也要有资金才能正常运营。融资是为了保障企业能够正常运营必要进行的活动,但是对于农业企业来说,进行融资要比其他企业更为困难,那么农业企业融资难的原因有哪些?农业企业融......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量刑标准
      1、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量刑标准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马德里国际注册国际公告如何查询?
      1.“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是指根据一八九一年四月十四日于西班牙首都马德里签定的《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以下简称”协定”)或根据一九八九年六月二十七日在马德里通过的《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以下简称”议定书”)及其共同实施细则建立的马德里联盟成员......

·员工入职后多久签合同?
      相信您也知道劳动者应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作为双方劳动关系建立的书面证明文件,不管是对企业,还是对个人都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虽然劳动法规定了企业与劳动者需要签订劳动合同,但大多数劳动者都不知道应该在什么时候签。员工入职后多久签合同?详情参考下文。一、......

 
南京刑事辩护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微信号
最新咨询
·在一废旧冷库在改造中发生墙体倒塌致人死亡事故怎样要求赔偿
·你好,高律师,我想咨询一下离婚
·供电所没有经过我们同意把电线杆子放到我家地里面?影响了我们正
·去私立医院检查,然后各种检查费用高达一万多比比公立的
·老公婚前购房,婚后供完并拿到房产证,这是夫妻共同财产
·工地干活,左手无名指被利器切断,小拇指骨折,包工头手里干活,
·我在xx上被骗了1088 请问要怎么san
·我方摩托车走自己道被对方来车撞伤,交警居然说是我方责任。我们
·我请木瓦工修屋面,安全责任谁负,怎样落实。
·交通事故索赔,货车在机动车道
·我这种情况该怎么办?请帮帮我一个为人母亲的心愿!
·二手车,二手车钱交完了,二手车钱交完了,但车况不好,签了协议,还
·我在***做活。上面两个老板开头叫姓谢垫钱沒几天得罪一个老板不要他做了。其中一个老板叫我垫钱。垫
·办婚礼彩礼要8000.没有领结婚证,而我有有了新的*人,能结婚吗
·袭律师您好:我有个案子,想请您代理。河北省,南宫市,子仲镇,
·我是一个超市卖货的,今天有个人来买了一箱啤酒。是我卖给他的,但是后来别人告诉我说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