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手机版
·首页 > 法律知识 > 诉讼指南 > 管辖>>双方约定在起诉方所在地法院起诉的是否有效?
双方约定在起诉方所在地法院起诉的是否有效?
南京律师网 www.njLawyer.cn [

摘要:在合同法律实践中,有时候双方约定:“如有争议,在起诉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或“各自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或“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对于这样的管辖约定吗法律实践中颇有争议。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双方当事人可选择与合同关系密切的五个...

  在合同法律实践中,有时候双方约定:“如有争议,在起诉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或“各自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或“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对于这样的管辖约定吗法律实践中颇有争议。
    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双方当事人可选择与合同关系密切的五个联系地的人民法院作为管辖法院: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同时依据民诉意见的,合同的双方当事人选择管辖的协议不明确或者选两个以上人民法院管辖的,选择管辖的协议无效。此即约定管辖的唯一性原则。
    如果合同中约定不明或者约定不清晰,无法确定管辖法院,法院立案庭会按照管辖约定不明拒绝受理,或受理后审查管辖权异议时以同样理由将案件移送www.njLawyer.cn。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www.njLawyer.cn。民事诉讼法解释第三十条规定:根据管辖协议,起诉时能够确定管辖法院的,从其约定。可见,合同纠纷中,双方可以约定管辖,管辖约定只要能够具体明确,不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法律规定,那么这种约定就是合法、有效的。
    本文所述的“起诉方所在地法院”的约定,双方没有发生争议时,自然不知起诉方是何方。因此,实践中,还有部分人认为这一约定在约定时是不明确的。我们知道,民事合同管辖约定是充分恪守双方意思自治精神的,双方此类约定,虽然形式上看似不确定,但是一方为维护自身权益提起诉讼时,其便成为起诉方,这根据民事诉讼法解释,在这个起诉的时候是完全可以确定管辖法院的,依法不违反级别管辖、专属管辖的,则该约定当然合法、有效,应予尊重。
    在审判实践中,司法解释已经就此问题做出了比较明确的指导规定,实务中则应严格按照现有成文规定执行,以达到法律规范的基本的确定性和指引性。
     
[司法解释]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合同双方当事人协议约定发生纠纷各自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如何确定管辖的复函》(法经[194]307号)的规定: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发生纠纷各自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该约定可认为是选择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如不违反有关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则该约定应为有效.www.njLawyer.cn。
    另,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吴江市益佰纺织有限公司与龙口市玲楠服装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管辖争议案指定管辖的通知》([2005]民立他字第26号)中对江苏高院和山东高院的答复中指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合同双方当事人协议约定发生纠纷各自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如何确定管辖的复函》的规定,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关于发生纠纷“在起诉方法院起诉解决”的约定有效。
    司法解释是由最高人民法院在适用法律过程中对具体应用法律问题所作的解释,对各级司法机关如何适用法律具有约束力。
.www.njLawyer.cn。

双方约定在起诉方所在地法院起诉的是否有效?

<<事发地*
<<手机号*


■ 法律问答
·醉酒无证驾驶报废摩托血液酒精含16能争取缓刑吗
·劳动事故 老板不拿钱
·我那边的老板老是拿合同压我怎么san
·以后我是否还能享受失业?
·您好,律师是这样的,我于2018元旦加入一家金融理财公司,p2p普通员工,那时候已经有10家分
·我的车是一台面包车手续齐全在乡道上与一辆没有检,没有买交强险,还超载的汽车相撞,
·房产证开发高押在物业了,不给我房产证,怎么办?
·我今天跟人打架,那个人先骂我,我后来冲上去准备跟他理论,他动手把我头部打鼓包脸部鼓包,脸部也有抓痕,
·单位拖欠工资0天是怎么算的
·高利贷抵押车能买吗,高利贷抵押车能买吗这车是通过高利贷抵押的车  车可以过户 请
·你好,咨询l个问题,我去年做工的工资没给,答应在3月Ⅰ日,他
·工厂没给签劳动合通书,受伤了怎么赔
·借钱后人消失了,熟人
·小孩伤残咨询!,我加开副食店!我小孩1岁2个月!对面餐厅装修后把两块大理石板放在
·关于婚姻的问题,结婚一年之后女方想离婚
·我出售了一套房产,买方欠尾款一直没付,理由是房产证没办下来

■ 相关内容
·涉外合同法院管辖确定
      涉外合同诉讼法院管辖由涉外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诉讼标的物所在地、可供扣押财产所在地、或者代表机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1)我国民事诉讼法中有关涉外合同诉讼管辖的其他规定因合同纠纷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起的诉讼,如......


·对票据纠纷管辖的规定
      因票据纠纷提起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票据支付地指凭票据付款的付款人的所在地。这里的票据,指以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为基本效能的有价证券。包括汇票、本票、支票。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


·约定原告住所地法院协议管辖是否有效?
      协议管辖亦称合意管辖或约定管辖,是指几方当事人在合同纠纷发生之前或发生之后,在不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前提下,以协商取得一致的书面方式在几方当事人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标的物所在地的范围内选择解决他们之间纠纷的一审民事案件管辖法院。从上述概念可以看......


·对合同履行地中的“接收货币一方”如何理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的内容如下:第一款: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第二款: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


·企业清算程序及税务处理
      进行清算的企业应按照七个步骤履行清算程序以及计算清算所得时有三个问题需要注意的;根据公司法规定: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一、关于清算程序依据《公司法》的规定,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常识问答
      一、行政处罚的种类有哪几种?答: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2)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政......

·家庭暴力的定义
      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家庭暴力发生于有血缘、婚姻、收养关系生活在一起的家庭成员间,如丈夫对妻子、父母对子女、成年子女对......

·出口商品生产中短期借贷合同
      合同号:    贷款人:  借款人:  借款人为了进行技术改造,增添和更新生产设备,向贷款人申请出口商品生产中短期贷款。双方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借款合同条例》协商签定本合同并共同恪守下列条款。  一、贷款金额  本合同项下最高金额为人民币   万元。  二、贷款期......

·劫持航空器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劫持航空器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劫持航空器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危害了旅客人身、财产以及......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时,当事人需要注意的事项
      1、注意应享有先行告知权。  公安交警部门向当事人送达事故认定书时,应告知事故当事人申请公安交警部门调解的期限和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

·妻子通奸怀孕期间丈夫能否起诉离婚?
      法院是否应当立案受理该案?可以立案受理。虽然法律规定女方怀孕期间男方不能起诉离婚,但法律还赋予法院一个权力,就是确认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诉讼请求的,可以受理。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女方因通奸怀孕男方能否提出离婚的批复》,女方婚后与他人通奸怀孕,且此事实为女......

·以他人身份证登记结婚,婚姻有效吗?
      1、根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的无效婚姻的情形有以下四种:(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不属于上述四种情形之一,依法不能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所谓无效婚姻是指因存在法定的情形......

·创业板历程
      创业板推出十年历程回顾2008年1月17日,争取今年上半年推出创业板。2007年8月22日,《创业板发行上市管理办法》(草案)获国务院批准。2004年5月17日,证监会同意深交所设立中小企业板块。2001年11月,主板市场整顿好后才推出创业板市场。2000年10月,深市停发新股,筹建创......

·未经共有人同意,私自签署拆迁协议有效吗?
      1.中国经济的迅猛发展,拆迁行为随之愈演愈烈,而拆迁方和被拆迁人所签订的拆迁协议在这个过程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因为没有双方协议的达成,没有双方意思表示的一致,没有就拆迁所引起的法律后果进行协商,就谈不上合法的拆迁,同样也得不到法律的保护。本案涉及一九九七......

 
南京管辖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微信号
最新咨询
·醉酒无证驾驶报废摩托血液酒精含16能争取缓刑吗
·劳动事故 老板不拿钱
·我那边的老板老是拿合同压我怎么san
·以后我是否还能享受失业?
·您好,律师是这样的,我于2018元旦加入一家金融理财公司,p2p普通员工,那时候已经有10家分
·我的车是一台面包车手续齐全在乡道上与一辆没有检,没有买交强险,还超载的汽车相撞,
·房产证开发高押在物业了,不给我房产证,怎么办?
·我今天跟人打架,那个人先骂我,我后来冲上去准备跟他理论,他动手把我头部打鼓包脸部鼓包,脸部也有抓痕,
·单位拖欠工资0天是怎么算的
·高利贷抵押车能买吗,高利贷抵押车能买吗这车是通过高利贷抵押的车  车可以过户 请
·你好,咨询l个问题,我去年做工的工资没给,答应在3月Ⅰ日,他
·工厂没给签劳动合通书,受伤了怎么赔
·借钱后人消失了,熟人
·小孩伤残咨询!,我加开副食店!我小孩1岁2个月!对面餐厅装修后把两块大理石板放在
·关于婚姻的问题,结婚一年之后女方想离婚
·我出售了一套房产,买方欠尾款一直没付,理由是房产证没办下来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