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手机版
·首页 > 法律知识 > 劳动人事 > 社会保险>>征缴社会保险费是否属于法院受案范围?
征缴社会保险费是否属于法院受案范围?
南京律师网 www.njLawyer.cn [

摘要:社会保险费征缴属于行政部门职责范围,不属法院民事诉讼受案范围,起诉要求补缴,法院不予审理。劳动者在工作满一年后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情况下,可以依法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用人单位未予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应当予以赔偿。《劳动法》第100条规定:“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费征缴属于行政部门职责范围,不属法院民事诉讼受案范围,起诉要求补缴,法院不予审理。劳动者在工作满一年后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情况下,可以依法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用人单位未予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应当予以赔偿。
《劳动法》第100条规定:“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26条规定:“缴费单位逾期拒不缴纳社会保险费、滞纳金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征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法释﹝2010﹞12号)第1条规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故征缴社会保险费属于社会保险费征缴部门的法定职责,不属于法院受理民事案件的范围。

征缴社会保险费是否属于法院受案范围?

<<事发地*
<<手机号*


■ 法律问答
·我是一个农民工,也是一个焊工,去做了一栋楼的电焊,下来6000快钱,工程款给了67000块钱
·沧州市看守所电话号码是多少
·我们接到通知说我们二娃蒋帆是诈骗行为我们就是想查一下到底怎么
·经过法律底多钱呢。,我给人打坏了砍了五*属于轻伤害
·黄律师您好,我想咨询离婚以后的相关事宜
·辞职前住的院,辞职后才出的院,这个医疗费用可以报销吗?
·聚众斗殴,想找你会见一下
·手机贷逾期费大高怎么还。比如额400我逾期25天要2100这怎么san
·朋友本来有个烟嘴送给我了喝了点酒烟嘴掉到地方碎成两半了
·监狱打生活费怎样转进去。
·我是注册的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合同吗?
·法院不依法判决我该怎么办呢?
·可以告诉我吗?,我哥哥在西藏工伤八及
·交通事没有人员伤亡,我全但是对方迟迟不来交警队处我的车还在交警队扣着对方一直在我
·朋友借我五十万元不还
·何律师你好!我友住城东瓦窑头,现在可能要拆迁。居屋80多平米

■ 相关内容
·工伤保险条例时间效力如何认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四条明确规定“本条例施行前已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尚未完成工伤认定的,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据此,对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前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用人单位或从业人员在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后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应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根据工伤......


·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
      建金管[2005]5号为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管理,规范归集使用业务,健全风险防范机制,维护缴存人的合法权益,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作用,现就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提出如下意见:一、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


·社会保险待遇损失如何计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一条的规定,证明社会保险已不能补办,这是请求的前提。根据现有的社保政策,一般情况下达到退休年龄的社保均无法再补办,在实务中也有判例表明,在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的,可以直接请求养老保险待遇损失,......


·卫生部、劳动部、全国总工会联合公布《防暑降温措施暂行办法》
      (60)卫防钱字第207号一、总则1.为了防止中暑、保障工人农民的身体健康、不断地改善劳动条件、提高劳动生产率,特制订本办法。2.本办法适用于工业、交通运输业及基本建设工地的高温作业和炎热季节的露天作业。小型厂矿和田间作业的防暑降温工作可参照......


·国际货运代理中可以转委托吗?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受托人应当亲自处理委托事务。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以转委托南京律师网。转委托经同意的,委托人可以就委托事务直接指示转委托的第三人,受托人仅就第三人的选任及其对第三人的指示承担责任”。在国际货运代理业务中,为了提供令货主满意的服务......

·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需要相差多少年数?
      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口头变更的劳动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的“应当”,应被理解为管理性的强制性规范而非效力性的强制性规范。当事人未采取书面变更形式不能认为其违反了强制性规范,不能因此宣布已经客观形成的合意无效。只要变更后的合同内容不违法且经过一定期间劳动者未提异议的。就应当对这种变更行为的效力......

·什么是危害行为?
      危害行为   1、危害行为的概念   危害行为,是由行为人的意识、意志支配的违反刑法规定的危害社会的客观活动。   2·危害行为的基本形态   刑法规定的危害社会犯罪行为分为作为与不作为两种。......

·房子被强拆后,行政赔偿需要另行通过征收补偿程序解决吗?
      1.再审申请人段传江、段家书因诉被申请人衡阳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衡阳市政府)行政复议决定、衡阳市石鼓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石鼓区政府)及原审第三人衡阳市石鼓区城管执法局(以下简称城管执法局)强制拆除行为及行政赔偿一案,不服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7年2月20日作出的(......

·经济补偿金应当以什么为计算基数?
      正确确定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基数,应当把握以下几点:  一、关于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基数。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第11条规定:本办法中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广州市劳动局......

·著作权转让合同
      著作权人可以将著作权转让。著作权转让,著作权人和受让方,应签订书面合同,合同中应明确转让的权利内容,未在合同注明的转让权利,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不得行使。著作权转让合同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转让人、受让人双方的......

·土地使用权出让招标、拍卖程序
      土地使用权出让前,出让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规划管理部门征询该地块的规划要求,规划管理部门应当根据经批准的详细规划提供各项规划要求及其附图。土地使用权通过招标、拍卖方式出让的,出让人应当在招标、拍卖前,以书面形式向计划管理部门和相关管理部门征询意......

·不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的赔偿
      依据《劳动法》第三十一条之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此系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亦属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罗某已按法律规定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故其向公司提出辞职合法有效。依据上海市的有关规定,终止或解除劳动......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案在哪级法院诉讼
      第一审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案由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案由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一、不服国务院知识产权行政部门驳回布图设计登记申请复议的案件;二、不服国务院知识产权行政部......

 
南京社会保险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微信号
最新咨询
·我是一个农民工,也是一个焊工,去做了一栋楼的电焊,下来6000快钱,工程款给了67000块钱
·沧州市看守所电话号码是多少
·我们接到通知说我们二娃蒋帆是诈骗行为我们就是想查一下到底怎么
·经过法律底多钱呢。,我给人打坏了砍了五*属于轻伤害
·黄律师您好,我想咨询离婚以后的相关事宜
·辞职前住的院,辞职后才出的院,这个医疗费用可以报销吗?
·聚众斗殴,想找你会见一下
·手机贷逾期费大高怎么还。比如额400我逾期25天要2100这怎么san
·朋友本来有个烟嘴送给我了喝了点酒烟嘴掉到地方碎成两半了
·监狱打生活费怎样转进去。
·我是注册的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合同吗?
·法院不依法判决我该怎么办呢?
·可以告诉我吗?,我哥哥在西藏工伤八及
·交通事没有人员伤亡,我全但是对方迟迟不来交警队处我的车还在交警队扣着对方一直在我
·朋友借我五十万元不还
·何律师你好!我友住城东瓦窑头,现在可能要拆迁。居屋80多平米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