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手机版
·首页 > 法律知识 > 刑事 > 刑事辩护>>公安机关内部人员泄露公民个人信息如何定罪
公安机关内部人员泄露公民个人信息如何定罪
南京律师网 www.njLawyer.cn [

摘要:近年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行为频繁发生,案件性质比较严重,行业内部人员已经成为实施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重要主体,有些公安机关内部人员泄露公民个人信息。因此,个人信息安全成为近年来全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那么,公安机关内部人员泄露公民个人信息如何定罪?下面,让...

  近年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行为频繁发生,案件性质比较严重,行业内部人员已经成为实施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重要主体,有些公安机关内部人员泄露公民个人信息。因此,个人信息安全成为近年来全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那么,公安机关内部人员泄露公民个人信息如何定罪?下面,让我们为您进行讲解。

一、刑法规定

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二、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四条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通过购买、收受、交换等方式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或者在履行职责、提供服务过程中收集公民个人信息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三款规定的“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

第五条 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被他人用于犯罪的;

(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利用公民个人信息实施犯罪,向其出售或者提供的;

(三)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五十条以上的;

(四)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住宿信息、通信记录、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五百条以上的;

(五)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第三项、第四项规定以外的公民个人信息五千条以上的;

(六)数量未达到第三项至第五项规定标准,但是按相应比例合计达到有关数量标准的;

(七)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

(八)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数量或者数额达到第三项至第七项规定标准一半以上的;

(九)曾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二年内受过行政处罚,又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

(十)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一)造成被害人死亡、重伤、精神失常或者被绑架等严重后果的;

(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

(三)数量或者数额达到前款第三项至第八项规定标准十倍以上的;

(四)其他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

综上所诉,公民对个人信息的保护意识比较薄弱,我国也没有专门的个人信息保护法,而且公安机关内部人员泄露公民个人信息属于知法犯法,如果情节比较轻的单处罚金,如果情节比较严重的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不管如何,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都应该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保护好公民个人信息。


公安机关内部人员泄露公民个人信息如何定罪

<<事发地*
<<手机号*


■ 法律问答
·我叫王xx 今19 4号贷个手一个手机是1799 两个600 2个月
·别人发的我照片还有孩子的说我是小三我让他还我清明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如果现在买的房子是女方一次性拿出来的钱买
·申请解决身体损害赔偿,我在一家机械公司做喷漆喷塑工种有八年
·家庭出现小3 要离婚 有小3的事吗
·您好,去十二月看到一个招聘信息,工作待遇情况都描述的不错,去到之后还是招聘的样子,说了他们的待遇
·我想问法院执行局不执行拖时间怎么/span>
·客户欠款太久
·我们都是江西省横峰县人,他以前是我客户,他在北京工作,我在深
·楼上业主坐便器下水道漏水到我家卫生间扣板上,找楼上业主几次都
·婚姻家庭想要离婚小孩该谁抚养
·房屋拆迁和房子面积有关还是和人口有关
·您好!文律师,孩子刚抓,我想问您请一个律师大概要多少钱?
·父亲被撞伤对方始终不肯赔付
·问题: 1《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例能否作为类似案件审判
·房产证改成房地产证,遗产公证按那个日期算

■ 相关内容
·网络非法经营罪的证据特点,电子证据怎么取证和认定?
      现在互联网时代的发展同时也有人利用网络来进行犯罪,我们在网络上发现网络非法经营者的时候我们首先就是要采取他们的犯罪证据才能够将他们绳之以法,下面我们给您介绍一下网络非法经营罪的证据取证。一、网络非法经营罪的证据特点网络犯罪带来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如何认定犯罪......


·抢劫罪的八种加重情节有哪些
      《刑法》中规定的抢劫罪有两个量刑档次,一般情节下是在3-10年有期徒刑之间进行处罚,但情节比较严重,此时起刑点为10年有期徒刑,而最高则可以对罪犯处死刑。在抢劫罪的加重情节里面主要涉及到了八种,那到底抢劫罪的八种加重情节有哪些?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刑法第263条......


·刑诉法一百一十条的规定是什么
      我国法院在审理刑事案件的时候,是有着严格的程序法的,刑事案件的程序法通常就是指刑事诉讼法。由于案件诉讼过程中,牵扯到的问题是比较多的。所以,我国的刑事诉讼法的全文是非常详细的。但是,我们在下文中为您介绍的是刑诉法一百一十条的规定是什么的问题。一、刑诉法一百一十......


·信用卡诈骗多少钱立案 怎么处罚信用卡诈骗罪
      对于信用卡诈骗的行为,具体包括了使用伪造的信用卡、冒用他人的信用卡、使用作废的信用卡以及恶意透支信用卡四种情况,而在认定是否构成犯罪的时候,还要看有没有达到规定的立案标准。那到底信用卡诈骗多少钱立案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信用卡诈骗多少钱立案......


·邮电通信案件立案标准
      邮电通信案件立案标准(发布时期:1990-02-26)  为了加强对邮电通信案件的管理,便于统计分析,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邮电部门的实际情况,制定邮电通信案件立案标准。  一、邮电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私拆、隐匿、毁弃函件的,应予立案。一百件(封)以上,或者从中......

·合同纠纷中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案件的情形?
      合同纠纷中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案件的情形?一、什么是债权人撤销权债权人撤销权又称“撤销诉权”或“废罢诉权”,是指当债务人所为的减少其财产的行为危害债权实现时,债权人为保全债权得请求法院予以撤销该行为的权利。债权人撤销权也为债权的保全方式之一,是为防止因债务人的责任......

·未成年工的年龄范围是多少岁
      我国对未成年人的年龄规定为未满18周岁,而从劳动法的角度来看的话,这其中又具体区分为了未成年工和童工。其中,我国只允许用人单位招用未成年工,却禁止单位使用童工。而这二者之间的最大的不同就在于年龄,那您知道未成年工的年龄范围是多少岁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

·违约金的法律定义
      违约金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或法律所规定的,一方违约时应支付给对方的一定数量的货币。违约金可分为以下三种:第一,法定违约金。法定违约金是指由法律直接规定违约金的数额、固定比率,或者由法律直接规定违约金的比例幅度,具体比率由当事人在此幅度内商定,但当事人并未具......

·双规同两指的联系与区别
      双规是中国gcd在进行纪律检查方面调查的一个名词和动词,是“在规定的时间规定的地点接受调查”的简称。通常是指高级党政人员在接受检查机关调查前的党内调查和限制人身自由,是一种隔离审查。通常一位领导被双规就意味着东窗事发,下台和接受法律的审判。双规一词出于《中国共......

·容留他人吸毒情形
      吸毒者为躲避公安机关的查处,往往借用不具有案底人的身份证进行开房,如何追究提供身份证者的责任,提供身份证的行为在某种意义上等同于提供场所,所以明知他人借用身份证开房用于吸毒可能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但是不明知他人用于吸毒的,由于没有犯罪的主观故意,不构成犯罪。......

·劳动合同法收押金吗
      劳动合同法收押金吗一、劳动合同法收押金吗>已经明方规定了不能以任何名义收取费用的.第九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扣押劳动者居......

·交房法律风险应该怎么防范
      在对商品房交付的时候,此时也是会产生一定风险的,因为交房的时候需要购房者实际对商品房作出验收。而此时做好交房法律风险的防范工作,其实对购房者是很有好处的。那到底交房法律风险应该怎么防范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1、项目开发过程中对开发商应尽的提示责任。精心......

·网络诈骗管辖地怎么确定?
      网络诈骗管辖地怎么确定?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除了高速传达信息、人与人之间的便捷联系外,也催生了很多网络犯罪的发生。其中,最为普遍也是最为严重的就是网络诈骗。不同于一般诈骗案件,网络犯罪人往往可以通过平台对各个地区的人员实施犯罪,并且还可能会有复数不同地区的犯......

·双方或者一方是军人的离婚诉讼应该在哪里起诉?
      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1条对军人离婚诉讼管辖作出了详细规定,将军人分为文职军人和非文职军人,并以此来区分军人离婚诉讼的地域管辖。可分为以下四种情况:  第一,夫妻双方都是军人的,其离婚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

 
南京刑事辩护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微信号
最新咨询
·我叫王xx 今19 4号贷个手一个手机是1799 两个600 2个月
·别人发的我照片还有孩子的说我是小三我让他还我清明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如果现在买的房子是女方一次性拿出来的钱买
·申请解决身体损害赔偿,我在一家机械公司做喷漆喷塑工种有八年
·家庭出现小3 要离婚 有小3的事吗
·您好,去十二月看到一个招聘信息,工作待遇情况都描述的不错,去到之后还是招聘的样子,说了他们的待遇
·我想问法院执行局不执行拖时间怎么/span>
·客户欠款太久
·我们都是江西省横峰县人,他以前是我客户,他在北京工作,我在深
·楼上业主坐便器下水道漏水到我家卫生间扣板上,找楼上业主几次都
·婚姻家庭想要离婚小孩该谁抚养
·房屋拆迁和房子面积有关还是和人口有关
·您好!文律师,孩子刚抓,我想问您请一个律师大概要多少钱?
·父亲被撞伤对方始终不肯赔付
·问题: 1《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例能否作为类似案件审判
·房产证改成房地产证,遗产公证按那个日期算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