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手机版
·首页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离婚>>离婚是否必须去法院
离婚是否必须去法院
南京律师网 www.njLawyer.cn [

摘要:有的人受电视剧的影响,认为只要夫妻离婚的,就必须要去法院打官司,不然的话就不能解除婚姻关系。那从法律角度分析,究竟夫妻离婚是否必须去法院呢?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离婚是否必须去法院现实生活中,夫妻离婚,有的心平气和,有的则闹得天翻...

  有的人受电视剧的影响,认为只要夫妻离婚的,就必须要去法院打官司,不然的话就不能解除婚姻关系。那从法律角度分析,究竟夫妻离婚是否必须去法院呢?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是否必须去法院
现实生活中,夫妻离婚,有的心平气和,有的则闹得天翻地覆。根据当事人对待离婚的态度,婚姻可以通过协议或诉讼两种不同的方式来解决。我国现行婚姻法规定的协议离婚有两种,一是夫妻双方协商一致,通过行政登记程序离婚,也叫登记离婚;另一方是一方提出离婚,经过法院的调解,双方达成合意的离婚。因此,离婚不是必须要去法院,可以通过协议或者诉讼方式办理离婚。下面具体讲述一下协议离婚的相关条件和程序。我国婚姻法第31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据此可知,办理协议离婚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当事人双方对于离婚必须是自愿,即都愿意离婚;2、当事人双方必须是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人,一方或双方是精神病人的不能协议离婚;3、对子女抚养以及抚养费的承担与支付已达成一致意见;4、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以及债务的清偿等财产问题达成一致意见。5、协议离婚还有一个前提条件,即该婚姻是经过登记的,那些未办理结婚登记但被法律承认的事实婚姻,不能依行政登记程序离婚。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当事人协议离婚时,应注意以下几点:要求离婚的双方必须亲自去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当事人申请离婚登记时,须提供法定的证明、证件: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和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登记机关是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
二、离婚必须去法院吗?不去法院能离婚吗?怎么去法院办理离婚?
上文对于“离婚必须去法院吗”“不去法院能离婚吗”已经作出了详细的阐述。那么如果当事人选择诉讼离婚的,那么怎么去法院办理离婚呢?首先,夫妻必须向正确的法院起诉。一般来说,是在被告住所地的法院起诉。其次,要准备相关的材料。一般具体包括: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5.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最后,应当书写起诉状,交给法院的立案庭。法院在受理后,会安排开庭日期,夫妻双方在开庭日出庭,如果被告无故不去法庭的话,法院可以缺席审理。按照法律规定,如果夫妻可以协议离婚,则不需要去法院;如果夫妻不能协议离婚,那就只能去法院离婚。因此,就夫妻离婚是否必须要去法院这个问题,答案就显而易见了,根据离婚夫妻选择的离婚方式不同,并不是必须要去法院离婚。



离婚是否必须去法院

<<事发地*
<<手机号*


■ 法律问答
·您好!律师右大拇指,断了,接上了断骨,现在不能大拇指不能弯屈。这个鉴定能的多少级,在上海地区能陪多少
·请问出售散包稻种,当地农业执法部门己处理,现在种子单位又以侵
·我想离婚,可是另一方不离,我要怎样才能尽快把这婚给离了
·著作权的问题:建筑工程设计图与实体建筑分别属于著作法中的图形作品与建筑作品
·能不能退部分入园费,温馨提示:请我们家小孩在一家北京十八里店乡幼儿园入园8个月能
·您好,代理行政诉讼案件吗?
·未决犯和案件正在侦查的犯罪嫌疑人,亲属可以去看望吗?
·我们是否需要支付对方所有的医疗费用
·A欠我钱,B欠A钱,A把B的欠款转给我,B给我写了借据,这个如果起诉能生效吗?
·这样的证明具有法律效力吗
·这样能行吗 ? 有法律效应吗?
·喜欢个女的但是他结婚了跟他聊一2两年现在他说不喜欢我
·工厂不付货款我该怎么办
·房产纠纷我妈妈有责任吗
·我哥在安徽六安市裕安区失踪五六天了,到底是犯罪还是
·村里不给分地,村里一直不给分地

■ 相关内容
·夫妻分居多久算自动离婚
      夫妻其实可以通过分居的方式来解除婚姻关系的。但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此时需要夫妻以感情不和而分居,同时达到了一定时间之后才能离婚。那么实践中分居多久算自动离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分居多久算自动离婚说到夫妻分居自动离婚的问题,就必须首先知道离婚......


·子女可以要求每年增加抚养费吗?
      在我国,关于抚养费的问题,国家法律对于这一方面有明确的规定,离婚后子女的抚养问题成为社会的一个焦点问题。随着社会的发展,物价水平上涨,公民的生活开销也随之变化,子女的抚养费因此也会发生改变,那么对于离婚夫妻,子女可以每年增加抚养费吗?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


·协议离婚共同抚养的规定有哪些?
      协议离婚共同抚养的规定有哪些?现在由于人们口中所谓的“不愿将就”,越来越多的人加入了离婚大军的行列,但这也导致出现了一个非常大的弊端,那就是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有的人离婚不愿意养孩子,有的人离婚,即使是倾家荡产也会争取孩子的抚养权,这里律师将和您分享的是协议离婚......


·父母要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现在一些父母由于感情破裂,在无法继续生活的时候,选择离婚,不管怎样,对孩子都是一种伤害。如果孩子比较大的话,对父母离婚是很敏感的,在离婚的过程中,会涉及到财产分割、孩子抚养等多方面的问题。那么,父母要离婚财产怎么分配?下面我们来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一、父母要离......


·自诉案件的受理及审查
      自诉案件的特点是先起诉、后立案。自诉案件的受理即立案。人民法院对于自诉案件的受理和审查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对于受理自诉案件的条件如果掌握过宽,则可能使大量一般纠纷涌入刑事诉讼程序,发生滥用自诉程序的情况并招致各种不良的后果;而后果掌握过严,就会限制甚至剥夺公民......

·离婚的外国人在我国申请复婚的规定
      离婚后又申请复婚,应按结婚的规定办理。离婚的外国人在我国申请再婚,须出示离婚证件,按下列情况处理:一、如果前次婚姻关系是在国外按当地法律通过司法程序解除的,应同时提供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其原配偶的国籍证明;二、其原配偶是中国公民的,须经我国人民法......

·什么情形下要约失效?
      要约失效,即要约丧失法律效力。要约失效后,要约人不再受其约束,受要约人也终止了承诺的权利。要约失效后,合同即失去了成立的基础,受要约人即使承诺,也不能成立合同。合同法规定,有下列四种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1、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时。拒绝要约,包括明确表示拒......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刑事诉讼法解释是什么
      我国公民对于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都应该知道,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的犯罪性质是不一样的,所以说,所适用的相关法条也是不一样的。但是为了更好地规范刑事案件的审判,我国的刑事诉讼法当中做出了一些新的修订,但是刑事诉讼法在使用范围上也有着明确的限制。在下文中我们就详细为您......

·一二线城市房价较低,许多外来务工人员可以选择租房或买房。而对
      一二线城市房价较低,许多外来务工人员可以选择租房或买房。而对于一线城市的外来人员,买房是不可能的。于是,他们大多数都选择租房住。但是同在一个城市住,却享有不同的权利,难免让人感觉不公平。于是国家提出了租售同权的概念,下面,我们来简要了解一下租售同权有哪些权。一......

·去法院起诉离婚的流程是怎样的
      现实中,不管夫妻是到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还是去法院起诉离婚,这都是有一定流程的,只不过说在不同的离婚方式下,法律中规定的离婚流程一样。那其中去法院起诉离婚的流程是怎样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在进行了解吧。一、到法院起诉离婚程序是怎样的起诉离婚的程序包括三个......

·不签租房居间合同可以吗?
      不签租房居间合同可以吗?实际生活中,不签租房居间合同是可以的,但是这样出现纠纷之后难以找到依据。一、拒签居间协议的坏处。如果卖家在中介处挂牌待售,按中介一般的操作流程,中介会先让买家签居间协议,由于居间协议仅有买方签字,所以居间协议还没有成立,卖家即使不签......

·政府以土地使用权出资合法吗?
      政府以土地使用权出资合法吗?一、政府以土地使用权出资是合法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有企业改革中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规定》,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和授权经营管理,严格按照法定程序,经相关部门批准方可出资二、什么叫土地使......

·全国人民都知道除了北京,就属上海的房价最高,所以许多买不起房
      全国人民都知道除了北京,就属上海的房价最高,所以许多买不起房的人无奈为了住在上海只能租房,但是想要找到合适的房子靠自己的力量实在是太难找,所以就会与很多人找中介帮忙租房子,但是中介会收取中介费,那么,在上海租房中介费多少钱呢?一、在上海租房中介费多少钱?(一)......

·医疗纠纷处理法律依据是什么?
      医疗纠纷处理法律依据是什么?医疗纠纷一直都存在,医患矛盾也时有发生,在患者看来他们有所损失,会认为是医生的过失,医生的不尽责,情绪低落期并不能理解医生,所以这类问题是特别不好处理的。碰到医疗纠纷应该怎么处理呢?我们给您讲一讲医疗纠纷处理法律依据吧。医疗纠纷处......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微信号
最新咨询
·您好!律师右大拇指,断了,接上了断骨,现在不能大拇指不能弯屈。这个鉴定能的多少级,在上海地区能陪多少
·请问出售散包稻种,当地农业执法部门己处理,现在种子单位又以侵
·我想离婚,可是另一方不离,我要怎样才能尽快把这婚给离了
·著作权的问题:建筑工程设计图与实体建筑分别属于著作法中的图形作品与建筑作品
·能不能退部分入园费,温馨提示:请我们家小孩在一家北京十八里店乡幼儿园入园8个月能
·您好,代理行政诉讼案件吗?
·未决犯和案件正在侦查的犯罪嫌疑人,亲属可以去看望吗?
·我们是否需要支付对方所有的医疗费用
·A欠我钱,B欠A钱,A把B的欠款转给我,B给我写了借据,这个如果起诉能生效吗?
·这样的证明具有法律效力吗
·这样能行吗 ? 有法律效应吗?
·喜欢个女的但是他结婚了跟他聊一2两年现在他说不喜欢我
·工厂不付货款我该怎么办
·房产纠纷我妈妈有责任吗
·我哥在安徽六安市裕安区失踪五六天了,到底是犯罪还是
·村里不给分地,村里一直不给分地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