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手机版
·首页 > 法律知识 > 刑事 > 刑事辩护>>新刑法的判刑标准有哪些?
新刑法的判刑标准有哪些?
南京律师网 www.njLawyer.cn [

摘要:法律有很多,比如教育作用、预防作用、惩戒作用等等,人们身边的各种“允许与禁止”,都是法律发挥其作用的最好诠释。所以,法律会有它一系列严格的标准,来判断是该行为是允许还是禁止,刑法也不例外,新刑法对贪污罪、盗窃罪、强奸罪等罪名都有着相应的判断标准。那么,新刑法的...

  法律有很多,比如教育作用、预防作用、惩戒作用等等,人们身边的各种“允许与禁止”,都是法律发挥其作用的最好诠释。所以,法律会有它一系列严格的标准,来判断是该行为是允许还是禁止,刑法也不例外,新刑法对贪污罪、盗窃罪、强奸罪等罪名都有着相应的判断标准。那么,新刑法的判刑标准有哪些?请阅读下面的文章继续了解。

一、新刑法的判刑原则
1、量刑的规范依据。量刑时,应当依照刑法规定的量刑原则和要素,结合本意见规定的量刑基准、量刑要素、量刑适用规则、量刑方法,决定被告人的刑罚。
2、量刑的事实依据。量刑应与被告人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和人身危险性相适应,在刑法规定的法定刑幅度内进行。
3、量刑的时空均衡原则。量刑应当实现在地域和时间上的均衡。不同时期、不同法官之间对犯罪构成要件、量刑要素相同或相似行为的被告人作出的量刑结果应当基本平衡。
4、量刑从轻规则。对被告人的从轻处罚,应以分则规定的量刑要素所决定的刑罚为基准,再依据所具有的从轻的量刑要素比率确定宣告刑。充分考虑所犯罪行社会危害性和人身危险性决定从轻处罚的幅度,但不得低于法定最低刑。不得将多个从轻量刑要素合并为减轻量刑要素。
5、量刑从重规则。对被告人的从重处罚,应以分则规定的量刑要素所决定的刑罚为基准,再依据所具有的从重要素及本意见确定的从重比例,综合决定宣告刑。
6、量刑减轻规则。在量刑要素未细化的前提下,对被告人的减轻处罚,应在法定刑幅度以下选择适当的刑罚作为判定刑。只具有单个减轻处罚量刑要素的被告人,对其减轻一般只能下降一个法定刑,刑期不得低于基准刑的40%。具有两个以上减轻处罚量刑要素或者既有减轻处罚量刑要素又有法定从轻处罚量刑要素的被告人,对其减轻处罚的幅度可适当加大,但刑期不得低于基准刑的20%。
7、量刑均衡原则的适用。量刑既要考虑主刑的细化与均衡,又要考虑附加刑的细化与均衡。
8、量刑前提。量刑的前提是查明影响量刑的一切事实,着重查明犯罪事实,在此基础上,全面、准确地提取对量刑起作用的要素。
9、自由裁量权规则。合议庭、独任庭在适用本意见确定拟定的宣告刑后,综合考虑个案的社会危害性及人身危险性,可行使10%以内的自由裁量权(仅指主刑),确定最终的宣告刑。本分则另有规定的,适用分则规定。
二、新刑法的判刑基准
1、量刑基准。为防止量刑失衡,应当确立各罪的量刑基准,即按刑法分则构成规定,对已确定适用一定幅度法定刑的个罪,在排除各种轻重情节的情况下,依其一般既遂状态的基本事实而应判定的刑罚。
2、量刑基准的确定。非数额型一般典型犯罪,以法定刑中段略下为量刑基准。法定刑幅度为单一有期徒刑的,以该幅度的五分之二为量刑基准;法定刑仅为两个刑种的,以两个刑种的结合点为量刑基准(不同刑种的结合点,合议庭或独任庭可根据案情选择适用);法定刑为多个刑种的,以中间刑种或中间刑种的结合点为量刑基准,但法定最高刑为有期徒刑三年的,量刑基准为有期徒刑一年;法定最高刑为有期徒刑五年的,量刑基准为有期徒刑二年;法定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一年。数额型犯罪,以犯罪数额比对相应的法定刑幅度确定量刑基准。绝对确定法定刑的,以绝对确定的法定刑为量刑基准。
三、新刑法的判刑要素
1、量刑要素分类一。量刑要素分为法定要素和酌定要素。法定要素系法律明文规定在量刑时必须考虑的因素;酌定要素系虽无法律的明文规定,但根据刑事政策和审判实践经验,在量刑时可以酌情考虑的因素。
2、量刑要素分类二。量刑要素包括社会危害性要素和人身危险性要素两类。社会危害性要素是指由犯罪的客观危害和犯罪人的主观恶性综合体现决定的因素;人身危险性要素是指反映犯罪人再次犯罪可能性的因素。
3、法定量刑要素。定的量刑要素由刑法总则和分则分别规定。总则规定的量刑要素包括未成年人犯罪、限制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盲聋哑人犯罪、防卫过当、避险过当、犯罪的预备、未遂、中止、共同犯罪中的首要分子、主犯、从犯、胁从犯、教唆犯、累犯、自首和立功等。分则规定的量刑要素包括分则条文在罪状描述中反映的社会危害程度,如犯罪行为的程度、犯罪的次数、犯罪的数额、犯罪的后果、犯罪对象的个数等。
4、酌定量刑要素。酌定的量刑要素一般包括犯罪对象、犯罪手段、犯罪时间、地点、犯罪动机、起因、犯罪前的一贯表现、犯罪后的态度、退赃和赔偿情况等。
的律师告诉您,刑法的判刑结果是由多种因素造成,在实际运用当中,法官要分析各个方面的影响因素才能够准确得出定论。新刑法是一门高深的学问,值得您去学习、去探讨。如果您想继续阅读其他新刑法的知识,可以登录相关网站学习。



新刑法的判刑标准有哪些?

<<事发地*
<<手机号*


■ 法律问答
·如何要求离婚?,男方在逃
·我是老师,参加工了,因妊高症做眼睛不好,得了黄斑病变,视力0.04 开除处我可以
·大学本科的实习生一个月的工资才几百何不合理
·刘律师您好!我们公司在上海,是一家自动化设备供应商。
·19年十月别人说要和我买翻斗车做生意我给他了两万,然后车没有
·你好我有身份证号码和名字可以查到我的婚史
·我想去监狱探视,请告知手续。
·您好我想问一下我刚买的新房没有入住,问题是房子水管漏水导致下
·婆婆欺负精神病患者儿媳妇算咋滴,起诉人要钱不
·病事假期间保险如何缴纳,员工病事假期间保险如何缴纳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追回别人欠我的钱法院是怎么收费的,聊天记录
·您好,我是在家喝酒,下楼梯摔伤可以报销职工医疗保险
·摩托车没有过户可以上高速吗
·如果我和我老婆离婚,他有家庭暴力每天玩游戏一两点左右才睡,他父母都有病,我想把孩子要过来行吗?孩子不
·彩礼纠纷,我和男友是去年10月结婚
·你好,我是为了公公在帮当地包工头干活,工资都拖欠有4年到5年

■ 相关内容
·团伙盗窃10万判刑几年
      我们都知道,盗窃罪是侵犯财产的犯罪,盗窃达到一定的数额就会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判处刑罚的。曾经有人问过我们,要是团伙盗窃了10万元,会被判几年了?这个问题,我们下文做了讲解,详情请阅读下文。一、团伙盗窃10万判刑几年1、盗窃数额较大,法定刑在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的量......


·在我国侮辱诽谤怎么算刑事犯罪
      如果说侮辱诽谤他人情节较轻的话,其实也不一定能够构成刑事犯罪的。有些情况下情节较轻的话,也只是违反了我国的治安管理处罚法,但是如果侮辱诽谤他人已经构成了刑事犯罪的话,那么该行为人就是需要承担比较严重的刑事责任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在我国侮辱诽谤怎么算刑事犯......


·集资诈骗罪的含义以及集资诈骗管理层判刑吗
      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让老百姓的腰包逐渐鼓了起来,越来越多的人想要尽快发家致富。虽然这样的想法是没错的,但是由于急于求成也给了不法分子可趁之机。比如,在中国现在频频出现的集资诈骗。那么,集资诈骗罪是什么呢?集资诈骗管理层判刑吗?下面就由律师为您详细解答。一、集资诈......


·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罪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罪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一、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罪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或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且拒不退还的行为。侵占行为的突出特点是“变合法持有为非法持有”。(一)构成要件有哪些1、......


·告公司法人代表和执行董事谁承担责任 告公司法人代表和执行董
      告公司法人代表和执行董事谁承担责任告公司法人代表和执行董事谁承担责任?1、法定代表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是指依照法律或公司章程规定代表公司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其职责如下:(一)职权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利益,按照公司的意志行使公司权利。法定代表人在公司内部负......

·公司变更法人费用是多少?
      公司变更法人费用是多少?一、变更公司法人费用是多少?变更法人的费用高低分为两种:其一法人不占股份:变更费用千八百的就可以搞定了;其二法人占有股份:如果法人占有公司股份,则会牵扯到股权问题,需要做股权转让,就工本费这一块有两个大头:一个是印花税,照注册资金的万分......

·公司法定代表人被刑拘如何变更 生活当中,如果公司的法定代表
      公司法定代表人被刑拘如何变更生活当中,如果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被公安机关刑拘的话,可能是因为公司的原因,也有可能是因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本人的原因。如果公司法定代表人本人涉嫌刑事犯罪的话,这样公司肯定是需要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在这种情况下,对于公司的其他股东来说就......

·前夫出国不给抚养费该怎么办
      本身在离婚的时候就已经对孩子的抚养费作出了约定,但有的人解除了婚姻关系的,就想要逃避履行自己的义务,甚至还有借口出国来不给抚养费的情况。那要是遇到前夫出国不给抚养费的话,此时应该怎么办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没有工作也要支付抚养费吗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

·什么车不可以进高速公路
      什么车不可以进高速公路一、什么车不可以进高速公路行人和非机动车辆不得进入高速公路。对于拖拉机、轮式专用机动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每小时70公里的机动车,都不能进入高速公路。另外,即使非上述限制种类的机动车设计最高时速超过了每小时......

·玩忽职守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玩忽职守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国家工作人员的日常工作中,存在一些玩忽职守的行为,例如有的工作马马虎虎,草率从事,敷衍塞责,违令抗命,极不负责任,或者,有的擅离职守,撒手不管。这些行为一旦致使国家机关的某项具体工作遭到破坏,给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造成严重损害,就会......

·交通事故责任需要多长时间?
      最近您广泛关注新闻上报道的交通事故,引发交通事故的诱因也不相同,那么对于不同类型方式引发交通事故如何去判断,以及责任期间是怎样的。我们带您了解交通事故责任需要多长时间,希望可以帮助到您。一、一般交通事故责任需要多长时间?一般的交通事故,如果事实简单,责任清楚......

·网络著作权侵权承担何种责任
      网络著作权侵权承担何种责任随着网络的进步,网络侵权行为也越来越多,那么你对网络著作权了解多少呢?网络著作权侵权承担何种责任呢?我们将在下文为您详细介绍这方面得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网络著作权侵权承担何种责任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网络著作权侵权行为人需......

·减刑(假释)申请书
      减刑(假释)申请书  ________________监狱(劳改队):  罪犯本人的基本情况和案由情况:  罪犯本人自入监(或上次减刑)以来悔改表现及立功表现:  申请减刑或假释的理由和法律依据:  正式提了减刑或假释申请。  敬请  审核  申请人:  年月日  附:...

·民法总则合同法不同之处有哪些
      民法总则合同法不同之处有哪些?一、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一)《民法总则》有关民事法律行为生效的规定1、成立即生效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款民事法律行为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理解与适用:法律另有规定包括了审批、登记等条件,当事人......

 
南京刑事辩护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微信号
最新咨询
·如何要求离婚?,男方在逃
·我是老师,参加工了,因妊高症做眼睛不好,得了黄斑病变,视力0.04 开除处我可以
·大学本科的实习生一个月的工资才几百何不合理
·刘律师您好!我们公司在上海,是一家自动化设备供应商。
·19年十月别人说要和我买翻斗车做生意我给他了两万,然后车没有
·你好我有身份证号码和名字可以查到我的婚史
·我想去监狱探视,请告知手续。
·您好我想问一下我刚买的新房没有入住,问题是房子水管漏水导致下
·婆婆欺负精神病患者儿媳妇算咋滴,起诉人要钱不
·病事假期间保险如何缴纳,员工病事假期间保险如何缴纳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追回别人欠我的钱法院是怎么收费的,聊天记录
·您好,我是在家喝酒,下楼梯摔伤可以报销职工医疗保险
·摩托车没有过户可以上高速吗
·如果我和我老婆离婚,他有家庭暴力每天玩游戏一两点左右才睡,他父母都有病,我想把孩子要过来行吗?孩子不
·彩礼纠纷,我和男友是去年10月结婚
·你好,我是为了公公在帮当地包工头干活,工资都拖欠有4年到5年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