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手机版
·首页 > 法律知识 > 刑事 > 刑事辩护>>非法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4万条怎么处罚?
非法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4万条怎么处罚?
南京律师网 www.njLawyer.cn [

摘要:在就医或者是上学时,我们经常会填写关于自己的信息,因为只有这样才能证明我们是合法的公民,才能享有属于自己权利。但是在填写信息时,如果被有心人利用,轻则损失钱财重则还会导致牢狱之灾。而且,人信息的泄露往往与内部人员有关,如果他们非法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4万条怎么处罚...

  在就医或者是上学时,我们经常会填写关于自己的信息,因为只有这样才能证明我们是合法的公民,才能享有属于自己权利。但是在填写信息时,如果被有心人利用,轻则损失钱财重则还会导致牢狱之灾。而且,人信息的泄露往往与内部人员有关,如果他们非法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4万条怎么处罚呢?我们整理了有关的文章请您了解一下吧。

一、非法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4万条怎么处罚?

1、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3、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4、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具体行为包括哪些

(一)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具体行为

1、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

2、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

3、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

(二)怎么认定情节严重

1、从刑法条文和司法实践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只有社会危害性达到一定程度才会构成犯罪,

2、在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中,行为严重到何种程度才构成犯罪或者说罪状中的“情节严重”应该如何理解,目前尚没有明确规定。

3、司法实践中,“情节严重”的判断主要集中在信息数量、信息类型、营利数额、信息用途、危害后果、获取手段等六个方面。

4、根据刑法的规定,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法定刑幅度有两个:一、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二、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立案标准

1、公民个人信息的内涵及特征

(1)与公民个人直接相关,能够反映公民的局部或整体特点;或是一经取得、使用即具有专属性。前者如公民的出生日期、指纹等,后者如身份证编号、家庭住址等。

(2)具有法律保护价值。公民个人信息承载了公民的个体特征,甚至各项权利,如果任由他人泄露、获取,必然导致公民时刻处于可能遭受侵害的危险状态。

(3)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不以信息所有人请求为前提。除非基于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的需要或信息所有人的意愿,任何组织和个人均无权泄露、获取其个人信息。

2、非法手段的认定

从窃取的特征分析,非法手段至少应当具备以下特点:

(1)是违背了信息所有人的意愿或真实意思表示;

(2)是信息获取者无权了解、接触相关公民个人信息;

(3)是信息获取的手段违反了法律禁止性规定或社会公序良俗。

一般如果是国家机关的人员是违反了国家的规定向其他人售卖公民的个新信息,而且非法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4万条以上的视情节的严重性是可以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而且如果是公职人员在职时泄露了他人的信息还会从重处罚,不仅是要对单位进行罚款,其犯罪人员还要被判刑。


非法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4万条怎么处罚?

<<事发地*
<<手机号*


■ 法律问答
·你好邱律师:我想咨询一下工伤理赔方面的问题,您方便解答一下吗
·未婚而先生的小孩能上户吗
·你好,我有一个朋友,嫖娼时没被抓。结果被单位通报开除之后。又被嫖娼拘留。这样符合
·南京鼎强公司,2017年8月份借钱合同一年期限,当事人谢春兰
·出院5个月了再次住院他们同意转院吗?
·向律师,您好!请问公司年度的年终奖有一半原公告在2月份发放,
·您好,请问在松岗的劳动纠纷仲裁结果判决公司要工资,已超二个月
·离婚后对方一直不履行协议,继续纠缠同居,怎么
·请给我们一个方向,我们是一家海参燕窝店
·我买房子,交了定钱,要签合同了,我想让他们优惠点,可以吗?
·您好!请问刑事案件撤诉可以在起诉吗?
·离婚案,男方因为买房而出资200万,目前女方不承认200万属
·您好!请律师费用怎么收取的
·个人林地被征用林地安置补助费谁所有?
·你好!请问我儿子打架被抓现在送到一看守所,我又没钱请律师,我
·社会保险,单位按照农民工上的保险

■ 相关内容
·刑事案件审判阶段,律师有何作用?
      法院审判阶段是律师发挥辩护作用的最后也是最关键的阶段。    在这个阶段里,律师将根据此前所掌握的一切有利于被告人的证据和事实情节并依据娴熟的法律知识全面地对抗公诉机关,与公诉机关展开全面的唇枪舌战,真正的一场法庭鹿战将全面展开。此时公诉人(......


·信用证诈骗罪罚金谁承担,信用证诈骗罪的罚金规定
      涉嫌信用证诈骗罪不仅会受到刑事处罚,还会受到罚金的处罚。罚金的金额根据罪犯信用证诈骗的金额是息息相关的。我们都知道信用证诈骗罪的刑事责任由罪犯直接承担,那么信用证诈骗罪罚金谁承担?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信用证诈骗罪罚金谁承担信用......


·刑事诉讼法死亡赔偿金的标准是怎样的?
      在一些严重刑事案件中,会造成受害人死亡。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发起公诉后,法院会进行审理并依法进行判决,通常量刑都比较高。而对于受害人家属而言,除了承受巨大的精神折磨外,还需要得到物质补偿,其中就包括死亡赔偿金。那么,刑事诉讼法死亡赔偿金的标准是怎样的?下面我们结......


·刑事案件何时开始请律师效果最好?
      刑事案件什么时候请律师最好?家人被公安机关传唤、拘留后,在家人被第一次讯问或采取强制措施(刑事拘留、取保候审)时,及时请律师介入是比较好的时机。在国内刑事案件中,一旦检察院批准逮捕,要想无罪释放是非常有难度的,有时候办案人员会劝犯罪嫌疑人家属不用聘请律师......


·在我国未成年工是几岁,多大年龄是未成年工
      其实在很多国家都是有未成年工的,但未成年工与童工是有很大不同。在我国,允许用人单位招用未成年工,同时也是严格禁止单位招用童工。虽然您都知道未成年工是未满18周岁的,那一般未成年工是几岁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在我国未成年工是几......

·离婚小孩抚养费深圳支付标准是怎么样的?
      达到法定年龄的男女结婚后,若由于感情不和等缘由欲离婚的,需要根据当地相关法律的规定,办理离婚手续,二确定孩子的抚养权、抚养费是其中不可缺少的步骤。各地的抚养费的确定标准都是存在着差异的,我们给您带来的是离婚小孩抚养费深圳支付标准的相关信息。一、深圳抚养费的支付......

·萧山机场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年萧山机场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杭州在我国已经算是经济较为发达的城市,而该城市也有越来越多的新项目开始建设,这必然就会涉及到土地的征收,进而需要对房屋进行拆迁。杭州萧山地区的人们对于萧山机场房屋拆迁补偿标准都会比较关注,我们将通过以下的内容详细说明该地区的拆迁补偿......

·北京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
      一、北京市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1、补充医疗保险报销的原则就是社保没有报销的那部分再从补充医疗中报销。比如,门诊1800以内部分及1800以上社保报销比例以外的部分、住院1300以内的部分及1300以上社保报销比例以外的部分。2、补充医疗能报销多少是根据单位自己选择而定的,比如......

·二手房买卖如何避免户口纠纷?
        二手房买卖中户口纠纷已非一日,主要是我国现在户籍制度处于改革过程中,改革也并非一朝一夕能够到位,户籍管理混乱,各省市均有自己的规定和做法,一旦出现上述案例中的纠纷,司法实践中,各地法院的默认的通行做法都是不予立案,上海市2004年《上海高院民一庭民事法......

·由于期房在很多时候都比现房要便宜得多,因此很多经济不宽裕的人
      由于期房在很多时候都比现房要便宜得多,因此很多经济不宽裕的人想要购房,多半都会优先考虑购买期房。但从风险方面来看的话,购买期房的风险是要远远高于现房的风险,而其中也会存在多种问题,这些都是有可能给购房者利益造成损害的。至于购买期房存在的问题,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

·什么是抽象行政行为
      抽象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以一类事、一类人为对象制定行政规范的行为。其特点是:  (1)对象的普遍性。抽象行政行为以普遍的、不特定的人或事为行为对象,即它针对的是某一类人或事,而非特定的人或事。  (2)效力的普遍性和持续性。首先,抽象行政行为具有普遍的效力,......

·婚后父母首付离婚分割规定是怎么样的?
      夫妻双方之间离婚,因为生活的琐碎,或者是结婚之后,性格在对方面前完整的展现出来,所以有很多不和的事情,导致双方的感情破裂,从而通过离婚的方式解决感情的问题,离婚在法律形式上是两个人要分开的。那么婚后父母首付离婚分割规定是怎么样的?一、婚后父母首付离婚分割规定......

·建设工程项目施工范围很广,凡是涉及工程建设比如公路、铁路、河
      建设工程项目施工范围很广,凡是涉及工程建设比如公路、铁路、河流堤坝等基础设施建设,还有房地产开发项目等都属于建设工程项目施工范围。建设工程项目一般很大,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是非常宽泛的,只要和施工有些关系就行,比如监理、勘察、设计等工作都是。下面由我们......

·私募基金公司的风控制度是怎样的
      私募基金公司的风控制度是怎样的私募基金公司的风控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公司股权投资业务的安全运作和管理,加强公司内部风险管理,规范投资行为,提高风险防范能力,有效防范和控制投资项目运作风险,根据《证券公司直接投资业务试点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

 
南京刑事辩护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微信号
最新咨询
·你好邱律师:我想咨询一下工伤理赔方面的问题,您方便解答一下吗
·未婚而先生的小孩能上户吗
·你好,我有一个朋友,嫖娼时没被抓。结果被单位通报开除之后。又被嫖娼拘留。这样符合
·南京鼎强公司,2017年8月份借钱合同一年期限,当事人谢春兰
·出院5个月了再次住院他们同意转院吗?
·向律师,您好!请问公司年度的年终奖有一半原公告在2月份发放,
·您好,请问在松岗的劳动纠纷仲裁结果判决公司要工资,已超二个月
·离婚后对方一直不履行协议,继续纠缠同居,怎么
·请给我们一个方向,我们是一家海参燕窝店
·我买房子,交了定钱,要签合同了,我想让他们优惠点,可以吗?
·您好!请问刑事案件撤诉可以在起诉吗?
·离婚案,男方因为买房而出资200万,目前女方不承认200万属
·您好!请律师费用怎么收取的
·个人林地被征用林地安置补助费谁所有?
·你好!请问我儿子打架被抓现在送到一看守所,我又没钱请律师,我
·社会保险,单位按照农民工上的保险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