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手机版
·首页 > 法律知识 > 环境资源 > 环境保护法律>>哪些上市公司应该依法披露环境信息
哪些上市公司应该依法披露环境信息
南京律师网 www.njLawyer.cn [

摘要:上一年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披露环境信息:  (一)因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因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被依法处以十万元以上罚款的;  (三)因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被依法实施按日连续处罚的;  (四)因生态环...

  上一年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披露环境信息:

  (一)因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因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被依法处以十万元以上罚款的;

  (三)因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被依法实施按日连续处罚的;

  (四)因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被依法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的;

  (五)因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被依法吊销生态环境相关许可证件的;

  (六)因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的。。

哪些上市公司应该依法披露环境信息

<<事发地*
<<手机号*


■ 法律问答
·我们给一家干活我们拿不到钱咋办
·我是云南省耿马县民政局登记结婚证过,担他死了我民政局没有注销
·我是二级残疾在京交一设保,能申请公租房吗?外地五宝户
·租户合同未到期就走了,还有3个月水电费未交,家里有少量家具损
·限行区域内外地车辆可以行驶吗出省
·交通事故是摩托车撞小汽车
·本人江西抚州市宜黄县人在广东汕头借给一个河南人2万块钱,后面
·下对于转包合同,如果是民生供暖的转包合同,在法律上有没有明确规定必须经发包方同意
·还款协议书,别人用我的身份证月供手机这么样写还款协议
·律师您好,有一个人说好的私了,现在又一直骚扰我
·被人殴打怎么起诉,不想接受调解。就要求对方刑事拘留
·二级资质的公司能否承建自己工程的桩基础,若可以,依据
·购买一套集资房,手续办不下来,付了定金10万,对方不肯退。
·为什么现在的太多的人都没有人情味,是不是就是因为这样,所以抑
·一审离婚未判离婚,后来二审没有继续起诉(因为男方口头答应同意
·我想离婚,可男方以死相逼不同意离婚,我该怎么办

■ 相关内容
·临时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的要求
      企业应当自收到相关法律文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临时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报告的形式,披露以下环境信息:  (一)生态环境行政许可准予、变更、延续、撤销等信息;  (二)因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信息;  (三)因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其法定代表人、主......


·危险废物承运人的义务
      承运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一)核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没有转移联单的,应当拒绝运输;(二)填写、运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在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中如实填写承运人名称、运输工具及其营运证件号,以及运输起点和终点等运输相关信息,并与危险货物运单一并随运输工具携带;......


·什么是珍贵动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二、四款【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危险废物接收人的义务
      接受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一)核实拟接受的危险废物的种类、重量(数量)、包装、识别标志等相关信息;(二)填写、运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在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中如实填写是否接受的意见,以及利用、处置方式和接受量等信息;(三)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和标准,对......


·申请发明、实用新型专利说明书对附图的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规定;“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的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必要时,应当有附图。摘要应当简要说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要点。”该规定说明申请发明、实用新型专利在制作说明书时,为了能准确表......

·关于用人单位经营期限届满,应否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如果属于劳动合同能够继续履行,或者劳动者基于特定的理由解除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的,均非本司法解释规定的劳动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情形,也就不存在适用本条的前提。用人单位经营期限届满,且用人单位不再继续经营。如果用人单位虽然经营期限届满,但是其通过修改章程且通过......

·生育保险待遇的享受主体如何认定?
      首先在缴费主体方面,《社会保险法》第53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所以,我国生育保险的缴费主体只有用人单位。  其次在缴费率方面,《社会保险法》没有提出具体生育保险缴费率的规定。因此应参照......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是否必须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6个月的考察期,一般对初次就业或再次就业的员工可以约定。《劳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因此,试用期不是劳动合同中必须约定的条款,员工和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也可以不约定试用期。......

·过失致人死亡罪的量刑标准
      一、过失致人死亡罪量刑标准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注:第二百三十三条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二、过失致人死亡罪条文释义过......

·专利权评价报告有什么作用?
      专利权评价报告是国家知识产权局根据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请求,在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被授予专利权后对相关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进行检索,并就该专利是否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授权条件进行分析和评价,作出专利权评价报告,是一种官方出具的较权威专利质量......

·债权人撤销权案件的举证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到期找全或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债权人可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

·刑事拘留的程序是什么?
      根据法律规定,拘留由公安机关执行。公安机关办案人员认为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时,应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注明有关犯罪嫌疑人的情况和拘留的理由,呈报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查批准,签发拘留证;检察机关拘留犯罪嫌疑人,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核,检察长决定,再送达公......

·探亲假的条件与期限期限
       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享受探亲假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主体条件,只有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职工才可以享受探亲假待遇。    (2)时间条件。工作满一年。 ......

·同居期间的财产分手时如何分割?
      解除同居关系时,对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根据自愿的原则协商处理;协议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并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同居期间的财产可作如下划分:(1)按财产与人身......

 
南京环境保护法律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微信号
最新咨询
·我们给一家干活我们拿不到钱咋办
·我是云南省耿马县民政局登记结婚证过,担他死了我民政局没有注销
·我是二级残疾在京交一设保,能申请公租房吗?外地五宝户
·租户合同未到期就走了,还有3个月水电费未交,家里有少量家具损
·限行区域内外地车辆可以行驶吗出省
·交通事故是摩托车撞小汽车
·本人江西抚州市宜黄县人在广东汕头借给一个河南人2万块钱,后面
·下对于转包合同,如果是民生供暖的转包合同,在法律上有没有明确规定必须经发包方同意
·还款协议书,别人用我的身份证月供手机这么样写还款协议
·律师您好,有一个人说好的私了,现在又一直骚扰我
·被人殴打怎么起诉,不想接受调解。就要求对方刑事拘留
·二级资质的公司能否承建自己工程的桩基础,若可以,依据
·购买一套集资房,手续办不下来,付了定金10万,对方不肯退。
·为什么现在的太多的人都没有人情味,是不是就是因为这样,所以抑
·一审离婚未判离婚,后来二审没有继续起诉(因为男方口头答应同意
·我想离婚,可男方以死相逼不同意离婚,我该怎么办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