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手机版
·首页 > 法律知识 > 建筑工程 > 土地使用>>山东省城镇土地使用权减免申请政策
山东省城镇土地使用权减免申请政策
南京律师网 www.njLawyer.cn [

摘要:山东省城镇土地使用权减免申请政策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下放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审批权限有关事项的公告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4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放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审批权限有关事项的公告》(2014年第1号)、《关于2013...

  山东省城镇土地使用权减免申请政策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下放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审批权限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4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放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审批权限有关事项的公告》(2014年第1号)、《关于2013年第三批取消下放行政审批项目和承接国务院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鲁政字〔2013〕256号)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5〕129号),将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审批权限下放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由设区的市级地方税务机关负责审批。

二、对符合国家关于调整产业结构和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要求、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纳税人提出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税申请,经市级地方税务机关审批,给予定期减征或免征税款:

1、因风、火、水、地震等造成的严重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遭受重大损失,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

2、从事国家鼓励和扶持产业、社会公益事业发生严重亏损,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

3、企业停产超过一年、土地闲置不用,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

4、企业依法进入破产程序、土地闲置不用,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

对从事国家限制或不鼓励发展的产业不予减免税。国家鼓励和扶持产业、限制或不鼓励发展的产业所包括的具体范围按照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及其他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纳税人申请减免的土地使用税税额不得超过其税款所属年度实际发生的亏损额。

享受困难减免的土地是指企业自用的土地,不包括企业出租的土地。

三、纳税人申请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应向纳税人所在地办税服务厅提交以下资料:

1、《纳税人减免税申请审批表》;

2、申请减免税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3、企业提交的减免税申请报告和土地使用权权属证明;

4、遭受严重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应提供保险公司的理赔证明或其他相关资料;

5、法院已经受理破产申请的证明和土地闲置不用的说明;

6、国家鼓励和扶持产业应提供政府部门确定的扶持项目证明文件或其他相关证明;

7.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四、困难减免税按年审批,纳税人应于次年5月31日前向纳税人所在地办税服务厅提交申请资料。纳税人所在地办税服务厅收到纳税人提出的减免税申请后,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将申请资料退回申请人补正。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即时作出受理决定、出具《税务事项通知书》。

主管税务机关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地核查,在《纳税人减免税申请审批表》中注明核查意见并加盖公章,上报市级地方税务机关。

纳税人因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可在自然灾害或不可抗力发生当年向纳税人所在地办税服务厅申请困难减免。

市级地方税务机关应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审批决定。在规定期限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市级地方税务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告知纳税人。对数额较大、情况复杂、条件认定等有歧义的税收减免事项应当采取集体审议方式,集体审议的具体范围和标准由市级地方税务机关确定。

主管税务机关应自市级地方税务机关作出审批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纳税人出具《税务事项通知书》(减免税批准通知或不予审批通知)。

五、市级地方税务机关应建立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税审批台账,市级地方税务机关应于每季度终了后15日内将困难减免税审批情况报省级税务机关备案,省级地方税务机关将对减免税审批情况进行抽查。

本公告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8年12月31日。山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放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审批项目管理层级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鲁地税函〔2004〕153号)废止。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

2014年5月4日

在进行申请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的时候,是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的,对于山东省的城镇土地使用权减免申请政策来说,我们需要符合存在不可抗力因素遭受重大损失、土地闲置不用,在进行缴纳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情况下,才可以进行申请。


山东省城镇土地使用权减免申请政策

<<事发地*
<<手机号*


■ 法律问答
·通讯铁塔装在我们楼顶,我们可以要求拆除吗?因为我们是六户人家一起做的一排房san
·离婚财产问题
·脸部烧伤3%深2度在右脸能有几级工伤
·与物业纠纷
·被起诉侵权商标,怎么,我和私人进的乳胶漆
·您好,有一笔货款至今未给,电话不接,没有欠条,有微信和短信的
·老母被汽车刮伤,出院后营养费问题
·你好请问停工留薪10个月是几级伤残,报销标准是多san
·财产损失赔偿,2021年1月2号楼上水管冻裂把我刚装修还没入
·缅甸女孩嫁到中国想要去外省打工没有身份证用结婚证可以过安检吗?
·律师说给他钱走走法官的后门就可以轻判,是真的嘛?
·房产纠纷
·之前谈了一个月的对象在这期间骗我说他妈妈在投资让我给他我
·我有一个劳动合同案件,对方起诉我的。我没有资格,电话和微信同
·我想离婚男方不同意想去起诉需要什么材料?起诉了能不能
·有一条小河是村里分给几户村民使用的,可是去因为修路被填了,

■ 相关内容
·征收土地承包不同意怎么办?
      征收土地承包不同意怎么办?当地政府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是可以按照流程征收属于公民使用的土地的,及时是企业单位需要征用或者征收某一面积的土地,也是需要由政府出面进行调解的。根据相关政策法规的的规定。但若出现征收土地承包不同意怎么办?一、征收土地承包不同意怎么办?1、......


·土地一级开发流程有哪些?
      土地一级开发流程有哪些?一、土地一级开发的概念土地一级开发,是指由政府或其授权委托的企业,对一定区域范围内的城市国有土地、乡村集体土地进行统一的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并进行适当的市政配套设施建设,使该区域范围内的土地达到“三通一平”、“五通一平”或“七通一平......


·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法律规定有哪些,特征是怎样的?
      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法律规定有哪些,特征是怎样的?土地使用权可以算得上是一种无形资产,因为拥有土地使用权的所有权人可以将使用权用于出租,以获取一定的收益,不过由于市场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很多人在出租土地使用权时就难免会产生纠纷,为此我国针对这个问题就做了相应的规定......


·昭通征收土地价格是多少?
      昭通征收土地价格是多少?随着国家的发展,在社会建设的过程中,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需要土地建设对公民有利的建筑设施,就会征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将该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政府会对被征收土地的农民进行经济或安置的补偿,昭通征收土地价格是多少?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


·监视居住如何折抵刑期
      监视居住如何折抵刑期监视居住是一种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羁押的措施,因此根据法律的规定,如果日后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判刑的话,则是可以折抵刑期的。那么监视居住如何折抵刑期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监视居住如何折抵刑期新刑诉法规定,指定......

·轻微关联度医疗过错是什么?
      轻微关联度医疗过错是什么?一、轻微关联度医疗过错是什么?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36条规定,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四种:(一)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二)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

·车主不是驾驶人是否需要担责
      车主不是驾驶人是否需要担责一、车主不是驾驶人是否需要担责(一)车主与驾驶员为雇佣关系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二)驾驶员为职......

·公司不配合工伤认定怎么办?
      一、公司不配合工伤认定怎么办?如果公司不配合工伤认定,员工可以自己申请,也可以通过仲裁确认双方的劳动关系;[申请工伤所需材料]1、工伤认定申请表;2、身份证复印件;3、医院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4、工商企业登记档案资料5、用个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的证......

·在我国贪污罪证据包括哪些方面 虽然说贪污受贿是一种严重的刑
      在我国贪污罪证据包括哪些方面虽然说贪污受贿是一种严重的刑事犯罪,但是在生活当中揭发或者举报他人贪污受贿,包括我国检察院在查处贪污受贿的案件的时候,都要注重贪污受贿案件证据的收集,因为一旦证据不充足的话,对当事人和办案者来说都是有影响的。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

·分居四年可以离婚吗
      有的夫妻,在双方分居四年后就会问,夫妻分居四年可以离婚吗?其实,在分居离婚当中,时间仅仅是其中一个条件,除此之外,还需要满足其他的条件,那么夫妻才能离婚。接下来,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一、分居四年可以离婚吗如果仅仅是夫妻分居四年的话,此时双方协商一致的,则可以协......

·货运合同托运人的义务
      《合同法》第三百零五条规定:“货物运输需要办理审批、检验等手续的,托运人应当将办理完有关手续的文件交给承运人。”这样,承运人才能够按时地完成托运任务。      如实告知义务。《合同法》第三百零四条规定:“托运人办理货物运输,应当向承运人准确......

·法定继承人包括哪些人员?
      1、配偶。夫妻关系自办理婚姻登记之日起成立。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已形成“事实婚姻”的人相应之间是否享有继承权,应从实际出发,根据具体情况处理,必要时由人民法院判决认定。2、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尚未出生的胎儿(遗腹子),在遗产分割是......

·上海孩子抚养费标准是多少钱?
      夫妻二人离婚不仅仅是分割财产那么简单利索,还有一大堆麻烦事,比如孩子的抚养问题。孩子在这种不幸的婚姻中,是无辜并且受到伤害最大的一方,两人必须对孩子的抚养费作出协商,那么,小孩抚养费该怎么算,上海作为国际性大都市,而上海孩子抚养费标准是多少钱呢?接下来,就让的......

·就同一争议先后在外国法院和人民法院起诉的如何办理?
      对于我国法院和外国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涉外商事案件,一方当事人已经向外国法院起诉,而另一方当事人向我国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可予受理。。...

 
南京土地使用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微信号
最新咨询
·通讯铁塔装在我们楼顶,我们可以要求拆除吗?因为我们是六户人家一起做的一排房san
·离婚财产问题
·脸部烧伤3%深2度在右脸能有几级工伤
·与物业纠纷
·被起诉侵权商标,怎么,我和私人进的乳胶漆
·您好,有一笔货款至今未给,电话不接,没有欠条,有微信和短信的
·老母被汽车刮伤,出院后营养费问题
·你好请问停工留薪10个月是几级伤残,报销标准是多san
·财产损失赔偿,2021年1月2号楼上水管冻裂把我刚装修还没入
·缅甸女孩嫁到中国想要去外省打工没有身份证用结婚证可以过安检吗?
·律师说给他钱走走法官的后门就可以轻判,是真的嘛?
·房产纠纷
·之前谈了一个月的对象在这期间骗我说他妈妈在投资让我给他我
·我有一个劳动合同案件,对方起诉我的。我没有资格,电话和微信同
·我想离婚男方不同意想去起诉需要什么材料?起诉了能不能
·有一条小河是村里分给几户村民使用的,可是去因为修路被填了,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