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手机版
·首页 > 法律知识 > 刑事 > 刑事辩护>>个人集资诈骗罪数额是多少?
个人集资诈骗罪数额是多少?
南京律师网 www.njLawyer.cn [

摘要:集资诈骗不同于其他的诈骗,集资诈骗一般涉及的人员比较多金额比较大,社会影响力也比较大,严重影响了我国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因此对于集资诈骗我们应该积极举报维权,无论是个人集资诈骗还是集资集资诈骗都会受到相应的法律处罚,而我们首先应该知道个人集资诈骗罪数额规定以及...

  集资诈骗不同于其他的诈骗,集资诈骗一般涉及的人员比较多金额比较大,社会影响力也比较大,严重影响了我国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因此对于集资诈骗我们应该积极举报维权,无论是个人集资诈骗还是集资集资诈骗都会受到相应的法律处罚,而我们首先应该知道个人集资诈骗罪数额规定以及量刑标准,这样有利于维权申诉。

一、诈骗罪的数额是怎么规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的相关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的诈骗数额分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三个标准。按照《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中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一)数额较大标准: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000元-10000元的,属于“数额较大”。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二)数额巨大标准: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0000元-100000元的,属于“数额巨大”。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或者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10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三)数额特别巨大标准:个人诈骗公私财物500000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诈骗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诈骗罪量刑幅度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1.构成诈骗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可以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2)达到数额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3)达到数额特别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的除外。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诈骗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只要个人集资诈骗罪数额在十万元以上就是数额较大,就会受到相应的处罚,除了个人集资诈骗罪数额规定外,个人集资诈骗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也会受到法律的制裁,生活中,我们一定不要不切实际贪图高利润高回报,以免上当受骗,如果不幸受骗就要积极维权,尽可能的挽回损失。



个人集资诈骗罪数额是多少?

<<事发地*
<<手机号*


■ 法律问答
·雇主险和个人赔付险,能一起打到公司账户吗san
·黄律师好,我前几年找您过,有关讨债之事
·关于公司购买问题,我现在准备租赁一个商场
·维护学校安全秩序错了吗?
·离异后带孩子去德国生活
·夫妻离婚,没有结婚证了,怎么办理
·关于租房问题的咨询,你好
·老板是承德,工地在临沂,欠我门两人8000千多,现在老板联系
·父母的遗产能算夫妻共同财产吗?需要公正吗
·必须结扎吗,我是农业户口生二胎后孩子上户口必须要结扎吗
·挂靠的车辆出事后责任如何认定
·关于国企违反公司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是否享有失业补贴
·我是想问你,以前我和我老公用他姐的店做担保拿了十万块钱的贷款用来我们两个的店做周
·怎么维护自己的消费者权益?不想上了,对方不退,且发票上有说一经出售改不退费的字眼
·甲方可以收乙方的转让费吗
·我租了电信公司的门面房开店,现在租期已到,一开始口头协商好了

■ 相关内容
·徇私枉法罪和包庇罪有什么区别
      对于徇私枉法罪和包庇罪来说,其实很多人都分不清楚,因为一般在徇私枉法的时候基本都是具有包庇的意思,自然很多人就搞不清楚,为什么有些情况下是定徇私枉法罪,而有些时候却又认定为包庇罪。对此,我们总结了有关内容,马上为你详细解答这个问题。一、徇私枉法罪和包庇罪有哪......


·刑法中非法集资一般判刑几年?
      非法集资是一种不仅危害个人还会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为国家所不能容忍。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非法集资罪,从量刑上我们也可以看出非法集资罪在严重程度。那么,在刑法中非法集资一般判刑几年呢?下面让我们为您讲解一下。一、非法集资判刑标准所谓非法集资,是指公司、企业、......


·最高院刑事诉讼法解释的内容在我国是什么?
      诉讼法在我国是非常重要的,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存在着大量的刑事诉讼法的解释。实际上,很多普通老百姓并不清楚刑事诉讼法的解释,因此都想要了解清楚最高院刑事诉讼法解释的内容在我国是什么?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一、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申诉期限应......


·我国的死刑用什么方法执行
      在我国的法规中,针对社会上一些影响特别恶略,犯罪手段极其残忍的犯罪分子,在量刑上最严重的是死刑。尽管我国有死刑,但是施行的时候绝对有着严格的规定。并且,我国在执行死刑的时候,是绝不允许公开的。所以,对于死刑的执行您一直比较好奇。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我国的死刑......


·解聘合同要理赔的情形有哪些
      在聘用关系下,双方往往签订的是聘用合同,而日后如果要是解除聘用合同的话,那么单位也是有可能需要对聘用者进行赔偿的,此时往往适用的是《劳动合同法》中,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内容。下面就让我们告诉您解聘合同理赔情形有哪些。按照现行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者......

·票据诈骗罪
      一、概念及构成票据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金融票据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双重客体,既侵犯了他人的财物所有权,又侵犯了国家的金融管理制度。金融票据是可流通转让的信用支付工具。广义的......

·怎么确定机动车方的赔偿责任
      怎么确定机动车方的赔偿责任一、怎么确定机动车方的赔偿责任新修订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新修订的过错程......

·员工拒绝签订劳动合同,公司还要赔偿吗?
      法律规定,如果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就要支付劳动者二倍工资,很多劳动者就利用这个规定,故意不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如果是员工拒绝签订合同,公司还要进行赔偿吗?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进行了解答,供您阅读。一、员工拒绝签订劳动合同,公司还要赔偿吗......

·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一审自诉案件用)
      法院诉讼文书样式4    (××××)×刑初字第××号    自诉人兼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  被告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  ......

·在通过银行贷款购房的,当事人最担心的就是贷款不成的情况出现,
      在通过银行贷款购房的,当事人最担心的就是贷款不成的情况出现,虽然现实中这种情况出现的概率比较低,但也不能保证自己去申请贷款的时候就一定能获得贷款。而在贷款不成的情况下会涉及到违约责任,那么此时贷款不成的违约责任是怎样的?以下是具体介绍。一、贷款不成的违约责任......

·第二次起诉判离婚的情形包括哪些
      有时候会发现当事人在第一次起诉离婚的时候,法院可能不会判决离婚,这就有可能会涉及到第二次起诉离婚。有了之前的经验,很多人此时就想了解第二次起诉判离婚的情形包括哪些,接下来,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一、第二次起诉判离婚的情形包括哪些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

·办理入职要签订合同吗,如何签订劳动合同?
      入职后,为了确定各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提出会签订劳动合同。在发生纠纷时,无论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都可以凭借该给他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由于有些劳动者不了解相关法律知识,不知道办理入职要签订合同吗,如何签订劳动合同,所以我们整理下列相关信息。一、入......

·新婚姻法婚前房产婚后加名如何办理?
      新婚姻法公布实施后,对于男方婚前购房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引起了许多女方的不满、有的甚至还产生了恐慌情绪,认为这项规定对于婚姻中的女方不够公平,因此,部分女方要求在男方婚前所购房屋的产权证上加上自己的名字,那么,新婚姻法婚前房产婚后加名怎么办理呢?一、......

·成套设备技术引进合同
      目录    第一章 定义  第二章 合同范围  第三章 合同价格  第四章 付款条件  第五章 合同文件、设备和材料的交付方式  第六章 包装和唛头  第七章 技术支持服务和技术培训  第八章 预检和预验  第九章 最终验收、检验和测试  第十章 担保和保证 ......

 
南京刑事辩护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微信号
最新咨询
·雇主险和个人赔付险,能一起打到公司账户吗san
·黄律师好,我前几年找您过,有关讨债之事
·关于公司购买问题,我现在准备租赁一个商场
·维护学校安全秩序错了吗?
·离异后带孩子去德国生活
·夫妻离婚,没有结婚证了,怎么办理
·关于租房问题的咨询,你好
·老板是承德,工地在临沂,欠我门两人8000千多,现在老板联系
·父母的遗产能算夫妻共同财产吗?需要公正吗
·必须结扎吗,我是农业户口生二胎后孩子上户口必须要结扎吗
·挂靠的车辆出事后责任如何认定
·关于国企违反公司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是否享有失业补贴
·我是想问你,以前我和我老公用他姐的店做担保拿了十万块钱的贷款用来我们两个的店做周
·怎么维护自己的消费者权益?不想上了,对方不退,且发票上有说一经出售改不退费的字眼
·甲方可以收乙方的转让费吗
·我租了电信公司的门面房开店,现在租期已到,一开始口头协商好了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