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手机版
·首页 > 法律知识 > 刑事 > 刑事辩护>>集资诈骗刑法的条文有哪些
集资诈骗刑法的条文有哪些
南京律师网 www.njLawyer.cn [

摘要:集资诈骗的新闻也是不少,您或多或少都听到一些,有的人自己或者身边的朋友就曾遭受损失,为了打击集资诈骗行为,国家出台了集资诈骗刑法,目的就是通过立法来约束和提醒您不要从事集资诈骗等非法活动,违反法律的,也将会依据集资诈骗的法律进行严惩,但是具体的法律内容有哪些,...

  集资诈骗的新闻也是不少,您或多或少都听到一些,有的人自己或者身边的朋友就曾遭受损失,为了打击集资诈骗行为,国家出台了集资诈骗刑法,目的就是通过立法来约束和提醒您不要从事集资诈骗等非法活动,违反法律的,也将会依据集资诈骗的法律进行严惩,但是具体的法律内容有哪些,可以到下文具体了解。


一、集资诈骗刑法的条文有哪些

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有关金融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诈骗方法进行非法集资,扰乱国家正常金融秩序,侵犯公私财产所有权,且数额较大的行为。集资诈骗罪中的“非法占有”应理解为“非法所有”。

第一百九十二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刑法修正案(八)第三十条将刑法第一百九十九条修改为:“犯本节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之罪,数额特别巨大并且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刑法修正案(八)第三十一条将刑法第二百条修改为:“单位犯本节第一百九十二条、第一百九十四条、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可以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二百八十七条利用计算机实施金融诈骗、盗窃、贪污、挪用公款、窃取国家秘密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二、集资诈骗罪量刑标准

个人犯罪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30万元以下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个人犯罪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3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个人犯罪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单位犯罪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150万元以下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罪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15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罪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法律条文对于集资诈骗的立案标准以及处罚措施都做了明确的说明。只要是触犯了法律,犯了集资诈骗罪都会受到法律的严惩,处罚不是目的,其真正目的就是遏制和降低集资诈骗罪的发生率,让您放心投资,为社会创造效益。




集资诈骗刑法的条文有哪些

<<事发地*
<<手机号*


■ 法律问答
·我刘女士杨店子镇人,于八月二号早起七点左右备木厂口镇人驾驶一
·我口头说不干了公司就把我合同解了
·交通事故处理的法律咨询
·亲戚总是无证据的说我取了他钱要我还,长时间骚扰到我的生活,同各种人来诋毁我的人品
·我們可以拿到轉讓費媽,8/8到期的租賃合同
·借钱不还,怎么搞
·我想问问。我家农村的房子回迁。房产证是红色的 可是户口是农村的,这个房子是我们家
·你好,有人欠300的医药费不给怎么起诉
·员工在一个单位工作十六年,公司一直到十六年的最后一年才绘给员工买保险,现在员工要
·我老公是还信用卡的,上个月23他说有急事要去大陆叫我老公帮他把下个月的账也帮还完,他好上大陆,我老公
·我的起诉书已交3个多月,打了好多次电话,迟迟不受理,为什么?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异地离婚需要些什么程序?如果要起诉判决,又要准备些什么?
·我一朋友买了房,4个月没交房贷,现在又联系不上他,现在他亲戚买他房san
·不知情下买到了偷来东西会怎么处罚
·您好李律师,久违了。 有个不大不小的经济案件想咨询您一下的
·我们该怎么办呀,我们酒店每个月都是十八号开工资

■ 相关内容
·有期徒刑的执行机关有哪些?
      不同的刑罚,法律中规定的执行机关可能不同。被告人最后在被法官判处有期徒刑的,一旦判决生效,就会马上被关押在监狱等场所进行服刑。但是就有期徒刑的执行机关来看,您知道应该是哪个嘛?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有期徒刑的执行机关有哪些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刑......


·收受他人多大金额算受贿罪
      受贿一般是由国家工作人员实施的,此时在收取了他人的钱财之后,往往还需要为他人办理一定的事情,多数都是谋取非法利益的。但现实中,受贿罪并不是行为犯,还需要结合实际的受贿数额才能判断是否构成犯罪。那究竟收受他人多大金额算受贿罪呢?本文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收多大金......


·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的区别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的区别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由于人民行使权利的机关是我国各级国家机关,故而为了保护人民的权益,现行律法规定,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必须按照既定的规范行使主职权,不得玩忽职守,更不得滥用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由于不少朋友不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故而不......


·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期满后还会执行死刑吗?
      刑事审判活动中,在宣读判决书的时候,有些犯罪分子的量刑是死刑,但执行却是死刑缓期两年执行,那么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期满后还会执行死刑吗?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期满后还会执行死刑吗?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


·新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的相关条文
      企业为了节约人力资源管理成本或者规避可能的法律风险,往往会采取劳务派遣员工来从事本单位一些支持性的工作。但是劳务派遣工和内部员工经常存在待遇上的差异,导致很多社会问题。那么,新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相关条文是什么?下面一起来看一下。新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的条文:......

·小孩抚养费支付标准一般是多少
      很多时候小孩都是指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而要是在他们尚未成年之前,父母就要离婚的话,则也是不能免除对他们的抚养义务。这种情况下没有获得抚养权的一方,就要实际支付抚养费了。那您知道小孩抚养费支付标准一般是多少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小孩抚养......

·驾校学车时撞到人责任谁承担
      驾校学车时撞到人责任谁承担若要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则需要按照规定先学车,然后通过考试之后,才能实际取得。在具体学习科目二也就是场地的时候,一般是在驾校提供的场地进行学习,那要是驾校学车时撞到人的话,此时的责任应该谁来承担呢?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驾校学车时撞到人......

·土地使用证能加名字吗
      土地使用证能加名字吗中国对土地的管理是非常严格的,对我们来说拥有土地的话也要有相关的土地使用证,拥有房屋的话也要有房屋的房产证,对于土地使用来说,土地使用证能够证明我们的土地使用权,在办理一些土地事项的时候土地使用权都非常重要。那如果想要在土地使用证中加名字......

·行贿罪的辩护词
      1、辩护词之罪轻辩护一、汤某宏构成行贿犯罪,但是犯罪情节较轻《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九条明确规定:“在行贿犯罪中,‘谋取不正当利益’,是指行贿......

·办理商标转让需要哪些资料
      办理商标转让需要哪些资料一、办理商标转让需要哪些资料1、《商标转让申请书》一份,申请书上应加盖申请人及受让人的印章;2、由受让人加盖公章的《商标转让委托书》;3、受让人《营业执照》的复印件;4、按规定交纳商标转让申请等费用;5、如果委托专业机构申请还要需交纳部......

·借条的标准格式模板是什么?
      借条的标准格式模板是什么样的?人们在日常生活中,遇到大额消费,手头紧张的时候,可以向亲朋好友借钱。即便是再好的关系,借钱的时候也应该写一份借条,这样今后发生债务纠纷的话,也可以拿出证据来,为自己维权。借条的书写要按照一定的格式进行,那么借条的标准格式模板是什么......

·合同的种类
      虽然法律并没有对合同分类作出明确规定,但按照比较通行的说法,合同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几类:第一,双务合同和单务合同。根据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的分担方式,可把合同分为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双务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相互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如买卖、互易、租赁、承揽、运......

·如何确定交通事故精神抚慰金数额
      交通事故一般来讲给他人造成的都是身体上的实际损害,但与此同时也会给伤者带来精神上的损害,因此就需要进行精神抚养方面的赔偿。那么实践中该如何确定交通事故精神抚慰金数额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一、如何确定交通事故精神抚慰金数额精神损害不同于财产损害,无法适......

·购买学区房应当注意的法律问题
          案例:乙几年前购买了一套学区房,但孩子入学时发现教育部门对学区的范围进行了调整,小孩无法进入该小学就读,故想退房。律师解答:除非购房合同中明确约定学区发生变化购房人可以解除合同,否则购房人无权要求解除合同。   ......

 
南京刑事辩护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微信号
最新咨询
·我刘女士杨店子镇人,于八月二号早起七点左右备木厂口镇人驾驶一
·我口头说不干了公司就把我合同解了
·交通事故处理的法律咨询
·亲戚总是无证据的说我取了他钱要我还,长时间骚扰到我的生活,同各种人来诋毁我的人品
·我們可以拿到轉讓費媽,8/8到期的租賃合同
·借钱不还,怎么搞
·我想问问。我家农村的房子回迁。房产证是红色的 可是户口是农村的,这个房子是我们家
·你好,有人欠300的医药费不给怎么起诉
·员工在一个单位工作十六年,公司一直到十六年的最后一年才绘给员工买保险,现在员工要
·我老公是还信用卡的,上个月23他说有急事要去大陆叫我老公帮他把下个月的账也帮还完,他好上大陆,我老公
·我的起诉书已交3个多月,打了好多次电话,迟迟不受理,为什么?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异地离婚需要些什么程序?如果要起诉判决,又要准备些什么?
·我一朋友买了房,4个月没交房贷,现在又联系不上他,现在他亲戚买他房san
·不知情下买到了偷来东西会怎么处罚
·您好李律师,久违了。 有个不大不小的经济案件想咨询您一下的
·我们该怎么办呀,我们酒店每个月都是十八号开工资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