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手机版
·首页 > 法律知识 > 刑事 > 刑事辩护>>在我国什么是个人集资诈骗罪
在我国什么是个人集资诈骗罪
南京律师网 www.njLawyer.cn [

摘要:在现实生活中,或者在网络上、电视上,我们可能会了解到集资诈骗罪。人们往往掉入非法集资的陷阱,都是由于自己贪小便宜或者疏忽大意等原因而造成的。在我国根据集资诈骗罪的主体不同,可以分为个人集资诈骗罪和单位集资诈骗罪。什么是个人集资诈骗罪?我们来告诉您。一、集资诈...

  在现实生活中,或者在网络上、电视上,我们可能会了解到集资诈骗罪。人们往往掉入非法集资的陷阱,都是由于自己贪小便宜或者疏忽大意等原因而造成的。在我国根据集资诈骗罪的主体不同,可以分为个人集资诈骗罪和单位集资诈骗罪。什么是个人集资诈骗罪?我们来告诉您。

一、集资诈骗以及具体表现

1、根据现有的刑法及最高法院的解释,集资诈骗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的行为,达到骗取集资款的目的。其“诈骗方法”是:指行为人采取虚构集资用途,以虚假的证明文件和高回报率为诱饵,骗取集资款的手段。

2、具体表现

(1)携带集资款逃跑;

(2)挥霍集资款,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

(3)使用集资款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

(4)具有其他欺诈行为,拒不返还集资款,或者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

二、在我国什么是个人集资诈骗罪

1、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有关金融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诈骗方法进行非法集资,扰乱国家正常金融秩序,侵犯公私财产所有权,且数额较大的行为。集资诈骗罪中的“非法占有”应理解为“非法所有”。从这一概念可以看出本罪是目的犯、法定犯、数额犯、结果犯。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依本节第200条的规定,单位也可以成为本罪主体。在通常情况下,这种目的具体表现为将非法募集的资金的所有权转归自己所有、或任意挥霍,或占有资金后携款潜逃等。

集资诈骗罪的主体分为单位和个人,个人实施的集资诈骗罪,就是个人集资诈骗罪。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个人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

3、个人集资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这主要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个人集资诈骗数额累计达到10万元以上的。所谓“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是指犯罪行为人在主观上具有将非法募集的资金据为己有的目的。所谓“诈骗方法”,是指行为人采取虚构集资用途,以虚假的证明文件和高回报率为诱饵,骗取集资款等手段。

三、个人进行集资诈骗的量刑标准

《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集资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集资诈骗罪触犯了我国的刑法,是我国法律严厉打击的。什么是个人集资诈骗罪?通过我们在上文中的介绍,我们知道从字面意思上看,就是个人用诈骗的手段来实施的非法集资。我国法律区分个人集资诈骗罪和单位集资诈骗罪,是两者在定罪量刑存在不同,这有利于实现法律的公平正义。


在我国什么是个人集资诈骗罪

<<事发地*
<<手机号*


■ 法律问答
·请问有有影响吗?,如果产权单位同意把承租人变更成我的名字
·这是不是销脏?,我前段时间在我老乡那买了俩脏车.后我老乡被抓把卖车给我的事情告诉
·还有遣散费怎么拿?,我想咨询一下
·朱律师,你好,有幸通过律师朋友发的关于朱律师的文章,想了解一
·你好我想知道我支付的费用购买一套房子在我妈妈名下现在
·女儿女婿过世有一个女儿,岳父岳母有分女儿女婿财产吗?
·昨天买的电脑,性能和他说的差很多。可以退吗?
·她的遗物能不能让她的弟弟继承
·想离婚…男方不同意…该怎么办
·房租上涨怎么办,我的店面到期
·你好,我老公是吉林的在黑龙江哈尔滨市宾县住的院。当时没开转院手续。已经出院了现在但是回家不给报销。有
·儿子犯诈骗罚钱花光,我没钱交罚金怎么办
·我出了公伤右手食指骨折,现伤残鉴定为拾级,现在社保定为十二个
·公益广告撞伤头,前几天出去耍的时候.不小心撞到了路边的路
·我能得到什么呢????,我和老公结婚7年了;儿子已经6岁了;我们两个现在每天都吵
·在没字据的情况下 钱会怎么

■ 相关内容
·聚众冲击军事禁区罪定罪量刑怎样的,构成要件怎样的
      在很多地方都有军事禁区,这个军事禁区是禁止任何不想关的人随意的进入的,但是有时候一些不法分子会利用群众的一些心理,而领导群众去冲击军事禁区,这种行为是违反我国的法律的,下面给您简单的介绍一下聚众冲击军事禁区罪定罪量刑是怎样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一、定罪量刑犯......


·传销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我们都知道,每个人对传销几乎都避之惟恐不及。传销不仅可以害人钱财,有时候更严重的时候会害人家庭,因此传销活动都是害人害己,人们都避而远之。而且现如今我们国家对传销也是严厉的打击,同时刑法对传销活动罪也有了明确的规定,那么传销罪立案标准是什么?一、传销罪的立案......


·新刑法组织考试作弊罪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您在学习生涯中对考试作弊想必并不陌生,但是你知道吗,在《刑法修正案(九)》中新增了组织考试作弊罪这项罪名,该刑法中规定了组织作弊、买卖考题、替考等都会承担刑事责任。那新刑法组织考试作弊罪的相关规定有哪些,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一、新刑法组织考试作弊罪的相关规定......


·新刑诉法保证金数额如何确定?
      法院在审理刑事案件的时候,会根据被告的犯罪情节做出判决,比较轻微的犯罪分子,可能会处以拘役。这样,其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如果没有担保人的话,当事人需要缴纳一笔保证金,等刑罚执行完毕后,保证金可以退还给当事人。那么,新刑诉法保证金数额如何确定?下面请看我们带来的这篇......


·复审请求书
      一、现将本文书的制作要点介绍如下:1.应按照规定的格式填写,特别应注意将申请号或专利号以及发明创造的名称填写清楚、准确,以便专利复审委员会进行审查。2.应将不服专利局驳回专利申请的决定、撤销或维护专利权的决定的事实和理由阐述清楚、充分。3.制作应符合填表注......

·执行程序中优先购买权
      优先购买权的保护方式。在满足《公司法》第七十三条所定的给予其他股东20日的优先购买权行使期限的前提下,人民法院仍可适用《拍卖规定》第十四条,即:如果其他股东在指定的优先购买权期限内明确表示放弃的,人民法院在拍卖前无需按照《拍卖规定》通知其于拍卖日到场参与拍卖以行......

·新婚姻法离婚条例是什么?
      离婚问题困扰着很多结婚的夫妻,解决的过程中难以平衡双反高的利益。一般情况下离婚时候需要去解决财产分割以及孩子抚养去哪权的问题,在婚姻法中有详细的说明来解决这些问题,那2017新婚姻法离婚条例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我国《婚姻法》关于离婚的相关规定主要有:第三十一......

·购买手续不全的商品房会有怎样的风险
      购买手续不全的商品房会有怎样的风险商品房属于不动产当中的一种,而在实际购买的时候,无论选择买新房还是二手房,此时都是需要按照规定办理相应的手续才行,否则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就有可能受到损害。并且要是不小心购买到了购买手续不全的商品房,也会给购房者带来一些不利的风险......

·法律规定应该如何认定贪污罪?
      法律规定应该如何认定贪污罪?一、应该如何认定贪污罪1、主体要件犯罪主体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即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在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以及军事机关中行使一定职权、履行一定职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

·附条件的合同的法律定义
      附条件的合同是指在合同中指明一定条件,把条件的成就(发生或出现)作为合同效力的发生或终止的根据。合同法第45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除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

·什么是审判管辖?它与立案管辖的关系?
      它是指,法院在审理第一审刑事案件上的分工权限,包括各级法院之间、普通法院与专门法院之间、以及异地同级法院之间,在审判第一审案件上的分工权限。在自诉案件上两种管辖具有重合性,对于公诉案件,则是侦查权、起诉权、审判权关系的体现。具体表现为:第一,侦查机关的立案和法......

·抢劫罪与非罪的界限
      由于抢劫犯罪的表现形式纷繁复杂,需要在准确把握抢劫罪的本质特征的基础上,对行为侵害的客体、行为人的主观故意和客观行为作深入考察和分析,排除那些貌似抢劫而实质不符合抢劫罪构成的行为。    根据司法解释和司法实践经验,对具有以下情节,未造成......

·中外专有技术转让合同
      前言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北京签订。一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中国__________公司及__________厂(以下简称甲方)。另一方为:__________国__________州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鉴于乙方拥有设计、制造、使用__________的专有技术和实际生产经......

·海关总署应当自通知申请人是否准予备案的期限
      根据《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第九例,海关总署应当自收到知识产权权利人申请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的全部申请文件之日起,通知申请人是否准予备案的期限为三十日内。...

 
南京刑事辩护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微信号
最新咨询
·请问有有影响吗?,如果产权单位同意把承租人变更成我的名字
·这是不是销脏?,我前段时间在我老乡那买了俩脏车.后我老乡被抓把卖车给我的事情告诉
·还有遣散费怎么拿?,我想咨询一下
·朱律师,你好,有幸通过律师朋友发的关于朱律师的文章,想了解一
·你好我想知道我支付的费用购买一套房子在我妈妈名下现在
·女儿女婿过世有一个女儿,岳父岳母有分女儿女婿财产吗?
·昨天买的电脑,性能和他说的差很多。可以退吗?
·她的遗物能不能让她的弟弟继承
·想离婚…男方不同意…该怎么办
·房租上涨怎么办,我的店面到期
·你好,我老公是吉林的在黑龙江哈尔滨市宾县住的院。当时没开转院手续。已经出院了现在但是回家不给报销。有
·儿子犯诈骗罚钱花光,我没钱交罚金怎么办
·我出了公伤右手食指骨折,现伤残鉴定为拾级,现在社保定为十二个
·公益广告撞伤头,前几天出去耍的时候.不小心撞到了路边的路
·我能得到什么呢????,我和老公结婚7年了;儿子已经6岁了;我们两个现在每天都吵
·在没字据的情况下 钱会怎么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