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网站首页
律师团队
服务领域
法律顾问
私人律师
法律知识
成功案例
咨询中心
联系我们
·
首页
>
法律知识
>
劳动人事
>
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行使约定解除权解除劳动合同,能否免除支付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行使约定解除权解除劳动合同,能否免除支付经济补偿金?
南京律师网
www.njLawyer.cn [
大
中
小
]
摘要:1、《劳动合同法》第37条是关于劳动者预告解除的规定。所谓预告解除,是指无需取得对方同意,劳动者只要按照法律规定预先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2、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如下: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
1、《劳动合同法》第37条是关于劳动者预告解除的规定。所谓预告解除,是指无需取得对方同意,劳动者只要按照法律规定预先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2、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如下: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不是因上述情况而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用人单位不是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方式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终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需要按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4、我国《劳动合同法》对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权利义务作了明确规定,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在有的情况下,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有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5、《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从有关条文的规定来看,与《劳动法》有关规定相比较,有以下几点不同: (一)《劳动合同法》是以劳动者享有权利的角度来规定的,它明确了劳动者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享有的一项权利。而《劳动法》的规定则是从劳动者应履行义务角度来规定的,它强调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履行的义务。但要注意的是,劳动者行使预告解除的权利受到以下两个条件的约束:一是必须提前30天预告,即提前30天向用人单位提出辞职或解除劳动合同的报告;二是预告必须采取书面形式。 (二)明确了在试用期间,劳动者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事发地
*
<<手机号
*
■ 法律问答
·
你好,我想咨询下进入企业要签一份工的承诺书,有什么影
·
孩子变更抚养权,我和前夫离了半年了
·
拆迁未得到安置,可以委托律师起诉维权
·
分居4年我想跟他离婚,扬州市邗江区
·
我到粉店吃粉后,停电动车在店门口,然后车被拖走了,说
·
我与女律师离婚了,她与别的男人好上了,财产怎么办
·
您好律师想请教一下前天我被导游带去四川茂县一个珠宝店在被欺骗
·
离婚,現在男方想找女方離婚但是找不到女方人現在要怎麼辦才能離婚呢男方和女方兩人認
·
律师你好我有个女儿六如果离婚会判给谁
·
我2018年和骗子公司鉴定装修合同,定于三个月完工,至今未完
·
在某社交软件里卖药交1oo定金,可是退货了,她居然才退12块,是不是被骗了
·
关于规章制度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
现在打官司要四十一萬元要多少上䜣费
·
徐律师您好!我就是大庆遇害女硕士的姐姐!我妹妹居家办公属不属
·
退伍军人自主创业有哪些优惠政策
·
你好,律师,我是六个月孩子的妈妈,想离婚
■ 相关内容
·
员工有错在先,公司可不办理离职手续吗?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即已经解除,这种解除权是劳动合同法赋予劳动者的法定解除权,不能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自行创设违反......
·
职工出差途中突发疾病死亡的,是否应认定为工伤?
职工上班途中突发疾病死亡,而非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故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该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
·
实践中如何辨别“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
建议企业用人部门要建立试用期的绩效评估制度,明确试用期考核标准、考核方式及考核方法。用人单位制定的考核内容、评分原则及决定劳动者是否最终被录用的客观依据应当事先告知劳动者,并让试用期员工签字认同。根据《劳动法》第25条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
·
生育保险待遇的享受主体如何认定?
首先在缴费主体方面,《社会保险法》第53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所以,我国生育保险的缴费主体只有用人单位。 其次在缴费率方面,《社会保险法》没有提出具体生育保险缴费率的规定。因此应参照......
·
涉外收养的被收养人如何办理出境手续?
据《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登记办法》规定,被收养人出境前,收养人应凭收养登记证书到收养登记地的公安机关为被收养人办理出境手续。...
·
敲诈勒索罪的定义及构成要件
一、敲诈勒索罪的定义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二、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件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不仅侵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还危及他人的人身权利或者其他权益。这是本罪与盗窃罪、诈骗罪不......
·
如何对待提前履行债务
对于合同的履行,当事人应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履行,既不得迟延履行,一般也不得提前履行。因此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提前履行不损害债务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
什么是刑事责任年龄?
刑事责任年龄,是指法律所规定的行为人对自己实施的刑法所禁止的危害社会行为负刑事责任必须达到的年龄。 刑法把刑事责任年龄阶段划分为完全不负刑事责任、相对负刑事责任与完全负刑事责任三个年龄阶段: 1、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不满14......
·
外商独资企业注册登记程序
外商独资企业,一般称之为:WFOE(WhollyForeignOwnedEnterprise)。一般有三种形态:、生产、贸易、服务。其中贸易类公司的设立是最具代表性的。服务类和贸易类的近似;生产型会比贸易类复杂一些,多一个环境评估的步骤。但三种形态的时间、流程、所需......
·
遗嘱信托何时成立?
遗嘱信托的成立分两种情况:如遗嘱人与受托人没有签署委托协议,遗嘱人死亡后,其指定的受托人同意就任的,遗产信托成立;如遗嘱人与受托人签署了委托协议的,遗嘱人死亡时,遗产信托成立。...
·
入职登记能否起到代替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7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
·
先履行抗辩权
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因双务合同负担债务并处于后履行顺序的一方,在先履行一方未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先履行抗辩权的成立条件有:(一)双方当事......
·
工伤私了协议低于法定标准,是否有效
在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的情形下,大多用人单位均十分和极寻求与劳动者协商解决工伤赔偿;大多数劳动者亦不愿历经漫长的仲裁和诉讼程序、希望一次性尽快拿到补偿。但是不少劳动者签订赔偿协议后,往往又会以协议赔偿数额过低为由,请求认定协议无效或者予以撤销。......
·
企业逃债10大伎俩
企业逃废债的主要表现形式有:(一)利用公司分立方式逃废债。就是通常所谓的“大船搁浅,小船逃生”。在原企业基础上分设若干新企业,改制时,将原企业的有效资产划转到新企业,债务保留在原企业,原企业并不破产关闭或注销,而是留下一副空架子来......
南京劳动合同律师
南京律师
微信号
最新咨询
·
你好,我想咨询下进入企业要签一份工的承诺书,有什么影
·
孩子变更抚养权,我和前夫离了半年了
·
拆迁未得到安置,可以委托律师起诉维权
·
分居4年我想跟他离婚,扬州市邗江区
·
我到粉店吃粉后,停电动车在店门口,然后车被拖走了,说
·
我与女律师离婚了,她与别的男人好上了,财产怎么办
·
您好律师想请教一下前天我被导游带去四川茂县一个珠宝店在被欺骗
·
离婚,現在男方想找女方離婚但是找不到女方人現在要怎麼辦才能離婚呢男方和女方兩人認
·
律师你好我有个女儿六如果离婚会判给谁
·
我2018年和骗子公司鉴定装修合同,定于三个月完工,至今未完
·
在某社交软件里卖药交1oo定金,可是退货了,她居然才退12块,是不是被骗了
·
关于规章制度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
现在打官司要四十一萬元要多少上䜣费
·
徐律师您好!我就是大庆遇害女硕士的姐姐!我妹妹居家办公属不属
·
退伍军人自主创业有哪些优惠政策
·
你好,律师,我是六个月孩子的妈妈,想离婚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