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网站首页
律师团队
服务领域
法律顾问
私人律师
法律知识
成功案例
咨询中心
联系我们
·
首页
>
法律知识
>
刑事
>
刑事辩护
>>传销罪达到三十人如何计算?
传销罪达到三十人如何计算?
南京律师网
www.njLawyer.cn [
大
中
小
]
摘要:传销罪达到三十人如何计算?传销作为一种旁氏骗局类型的集体犯罪活动,使不少渴望着发财的人们陷入其中不能自拔。传销祸害的不仅是自己的,有时候甚至是整个家庭都陷进去了。传销是一种犯罪行为,法律对此作出了明确的规定。那么,传销罪达到三十人如何计算?一、构成组织、领...
传销罪达到三十人如何计算?
传销作为一种旁氏骗局类型的集体犯罪活动,使不少渴望着发财的人们陷入其中不能自拔。传销祸害的不仅是自己的,有时候甚至是整个家庭都陷进去了。传销是一种犯罪行为,法律对此作出了明确的规定。那么,传销罪达到三十人如何计算?
一、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条件
《刑法修正案》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十八条规定: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涉嫌组织、领导的传销活动人员在三十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的,对组织者、领导者,应予立案追诉。
根据该司法解释,要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必须同时具备下列三个条件:在传销组织中担任领导职务且层级在三级以上、实施了组织领导行为、组织领导的传销人员在三十人以上。
二、传销罪达到三十人如何计算?
在这三个条件中,前两个相对容易把握,结合嫌疑人供述及证人证言,犯罪嫌疑人在传销组织中的职务、所处层级以及是否实施了组织、策划、指挥、协调行为等问题一般较清晰;但第三个条件——“组织领导的传销人员在三十人以上”,其中的“三十人以上”应该如何认定?实践中有两种意见:一种意见是做宽泛的理解,认为只要该传销组织的涉案人数达到三十人以上,在具备前两个条件的基础上就可以对组织领导者以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认定;第二种意见是对人数进行严格的把握,认为只有与犯罪嫌疑人有直接或间接关系(换言之,是犯罪嫌疑人直接或间接的下线、或者能够指控犯罪嫌疑人对其实施了组织、领导行为)的传销人员达到 “三十人以上”,才可以认定涉案人数达到了法律要求。
首先,对涉案人数作严格把握不符合客观实际。传销组织具有管理封闭性、人员居住分散性等特点,传销人员以“家”为单位分散居住,每个“家”十人左右,分包给各个“家长”,“家长”在管理各自“家”的同时相互配合,共同组织管理整个传销组织,平时各个“家”之间不来往,上课时才集中在一起。这种分散居住、集体上课的管理模式使得传销人员只熟悉自己的“家长”,而对传销组织的其他管理者比较生疏,加之传销组织等级管理森严,不允许打听领导的情况,一般传销人员对领导的知晓率自然大大降低。
现实中存在的情形是:“传龄”久的传销人员大多知道该组织的领导成员,“传龄”短的只知道自己的上线或“家长”,刚被骗进传销组织的“新朋友”则对领导成员一无所知,而后两者在传销组织中占很大的比例。在这种情况下,要求传销人员都能够指认出所有的领导成员显然不符合客观实际,要求超过三十人的传销人员进行指认更加困难。
其次,对涉案人员作严格把握不利于打击犯罪。在传销组织中,领导成员各有分工,相互配合,共同组织、领导该传销组织,例如有的负责维持课堂秩序,有的负责讲课老师的引荐,而新成员的加入或其他重大事宜则由他们共同商议。他们是传销政策的传达者和实施者,理应受到法律的严惩,但是如果严格把握“涉案人员在三十人以上”,将会有有很大一部分传销组织的领导者无法得到追诉。就我院今年以来办理的6件34人传销系列案件来看,犯罪嫌疑人都是“主任”(第三层级)级别的,按其级别,直接或间接的下线不可能达到三十人以上,而指控其实施了相应的组织领导行为的传销人员也不符合“三十人以上”的标准,如果对涉案人数作严格认定,可被追诉的犯罪嫌疑人的范围会大大缩小,绝大多数犯罪嫌疑人都会因为涉案人数达不到标准而逃脱法律的制裁,这显然不利于打击此类犯罪。
最后,对涉案人员作严格把握有失公允,也不符合立法本意。作为一般传销人员,特别是刚被诱骗进传销组织的人,他们实质上都是受害者,合法权益理应得到维护和保障。他们中有的虽然不知道传销的组织领导者是谁,但能够间接或直接证明组织领导者的犯罪事实。如果持严格控制涉案人数的观点,就会将无法指认领导成员的传销人员(其中绝大多数是刚被骗入传销组织的受害者)“边缘化”,排除出“证人”的范畴;而一些“知晓率”高的犯罪嫌疑人会以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刑事处罚,另一些“知晓率”低的同伙则会以涉案人数达不到法律规定的标准而不被刑事处罚,这显然是不公平的,不符合该罪名旨在严厉打击传销活动组织领导者的本意。
因此,我们认为应该对“组织领导的传销人员在三十人以上”这一标准作宽泛理解,在具备前两个条件的基础上,只要各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对领导成员都有谁及如何分工等关键问题能够相互印证,有三十名以上的传销人员对该传销组织的运作模式、管理方式及领导成员能够加以证明,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即可认定各犯罪嫌疑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传销里达到三十个人以上的标准主要是用来确定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确认的问题。至于这三十人怎么计算的,一般都是以与犯罪嫌疑人有直接或间接关系的传销人员,比如上下线,这些人员能够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证明传销机构的运作就可以了。
<<事发地
*
<<手机号
*
■ 法律问答
·
手指工作中在厂里出现工伤3月份受伤找个律师
·
试用期内,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被解除合法吗?
·
我的问题是这样的,我父亲原来在地方经联社~~即我们街我街委里做出纳`~~去世前没
·
镇里不让我村主任拿村委公章
·
你好,包律师我想咨询一下,就是说一审判决胜诉啦,然后工厂又上
·
老同学您好:我想咨询您一些遗产方面的事,可以打您电话吗?
·
男方需要哪些条件法院才能判决离
·
我该怎么才能拿回钱?,我有一个朋友欠我钱
·
卖房者违约不卖房如何解决
·
我个人被打,有家不能回,绑架我的孩子
·
办理st宜生索赔预登记可以吗?四川眉山股民。谢谢!
·
买二手回迁楼,不想买了定金可以退回吗san
·
起诉离婚,要孩子抚养权
·
公司把我的钱转到了微商银行里面做质押金,这样合法
·
民事赔偿,律师您好:轻伤害刑事案件
·
二婚的户口本上怎么显示,我和他想结婚
■ 相关内容
·
刑诉法第41条辩护律师收集证据的规定是怎样的?
我国刑诉法规定,辩护律师经过同意后可以收集案件相关材料证据,也可向法院申请证据的调取。此规定有利于辩护律师对案件进一步了解,并进行有力的辩护,最终使得当事人获得其权益。但此规定仍存在部分问题和限制。刑诉法第41条辩护律师收集证据的规定是怎样的?以下是规定和相关解......
·
故意伤害罪造成轻伤怎么处罚
对于故意伤害行为在造成了轻伤的情况下,那么就可以认定行为人是构成故意伤害罪的,之后也才能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而如果造成的损害是重伤或者死亡的话,那意味着给予的处罚就会重一些。那其中究竟故意伤害罪造成轻伤该怎么处罚才好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故意伤害罪造......
·
职务犯罪的侦查机关包括哪些?
职务犯罪并不是很多人以为的职务侵占罪,而是由国家工作人员构成的犯罪,具体包括贪污贿赂犯罪、渎职罪以及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的规定。那么对于这样的犯罪,侦查机关是谁呢?即职务犯罪的侦查机关有哪些?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职务犯罪的侦查机关有哪些根......
·
强奸罪的从重处罚情节包括哪些
强奸罪侵犯的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对于强奸罪的处罚,法律做了严格的规定,此时会考虑实际的犯罪情节。而在某些情况下,甚至会对强奸罪从重处罚,那么法律规定的强奸罪的从中处罚情节包括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强奸罪的从重处罚情节有哪些1、强奸妇女、奸......
·
交通违章当事人有哪些权利
交通违章当事人有哪些权利交通违章当事人一般就是指实际实施了违章行为的驾驶者,这种时候他会受到相应的处罚,但与此同时,而又想一定的权利,然后需要履行相应的义务。那究竟交通违章当事人有哪些权利呢?详细内容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一、交通违章当事人有哪些权利1、有权知......
·
员工自愿加班可以要求加班费吗
一、员工自愿加班可以要求加班费吗员工自愿加班无须支付加班费。(一)无论是劳动法还是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在提及延长工时的时候,均使用了“用人单位安排”的表述。《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
·
离婚孩子抚养费的判决是怎么决定的?
全国离婚案件高发,在最近几年的其中一年中根据统计,全国离婚案件就有一百多万件,增加的比例也处于上升状态。如此频繁的离婚案件中,抚养费纠纷是一大重点。离婚孩子抚养费的判决法院是怎么决定的?我们给您列出具体事项:一、子女的抚养费具体有哪几项:根据司法解释,子女......
·
不挂车牌应该怎么进行处罚?
不挂车牌应该怎么进行处罚?每一辆机动车都对应的有一个车牌,而为防止驾驶机动车犯罪后找不到当事车辆的情况,我国要求机动车必须都要悬挂车牌,否则不允许上路。那要是发现机动车不挂车牌应该如何处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不挂车牌应该怎么进行处罚?扣车,罚......
·
刑事诉讼法非法证据排除范围有哪些
您都知道在审判案件时要依照法律来,但在法律中证据是一样特别重要的东西,在有时候为了查清案件时,工作人员可能会用一些非法手段获取证据,这就是通常所说的非法证据,法院有时是不允许这种非法证据作为诉讼的,下面我们就来说说刑事诉讼法非法证据排除范围有哪些。一、刑事......
·
四川省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条例以及内容
四川省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条例以及内容四川省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条例以及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交易和管理行为,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建设标准、供应对象和销售价格,具......
·
申请工伤鉴定时间超过一年怎么办
一、申请工伤鉴定时间超过一年怎么办?非劳动者及其近亲属原因导致超过认定时效的,可以申请工伤认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规定,由于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
·
离婚当事人都不愿意要孩子怎么办
在夫妻离婚的时候,不管是出现双方都想要孩子的情况,还是双方都不愿意要孩子的情况,此时就已经就孩子的抚养问题产生了争议,那么夫妻就只能通过诉讼方式离婚,其中由法官对孩子的抚养做出判决。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告诉您这样的情况具体是怎么处理的。一、......
·
房产继承过户的流程是怎样的?
现如今,很多人需要继承或者过户房产,但是往往不知道何去何从,于是我们在这里大致整理了一下房产继承过户的流程给您,以免很多人像无头苍蝇不知道该找谁,或者说继承过程中出现很多不必要的麻烦。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1、公证处首先,继承人在办理继承过户......
·
合同到期未续签的补偿问题
合同到期未续签的补偿问题一、合同到期未续签的几种情形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即行终止。双方是否续订合同,应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由当事人协商决定。所以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有两种选择:终止或者是续签。(1)劳动合同终止,双方不续......
南京刑事辩护律师
南京律师
微信号
最新咨询
·
手指工作中在厂里出现工伤3月份受伤找个律师
·
试用期内,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被解除合法吗?
·
我的问题是这样的,我父亲原来在地方经联社~~即我们街我街委里做出纳`~~去世前没
·
镇里不让我村主任拿村委公章
·
你好,包律师我想咨询一下,就是说一审判决胜诉啦,然后工厂又上
·
老同学您好:我想咨询您一些遗产方面的事,可以打您电话吗?
·
男方需要哪些条件法院才能判决离
·
我该怎么才能拿回钱?,我有一个朋友欠我钱
·
卖房者违约不卖房如何解决
·
我个人被打,有家不能回,绑架我的孩子
·
办理st宜生索赔预登记可以吗?四川眉山股民。谢谢!
·
买二手回迁楼,不想买了定金可以退回吗san
·
起诉离婚,要孩子抚养权
·
公司把我的钱转到了微商银行里面做质押金,这样合法
·
民事赔偿,律师您好:轻伤害刑事案件
·
二婚的户口本上怎么显示,我和他想结婚
推荐内容